“罪人”是一个表示身份的词语,当它被用来定位基督徒的身份时,常被误用。在上帝面前,基督徒的身份不是罪人和义人的混合(是罪人,同时又是义人),而只能是其中之一(或者是罪人,或者是义人)。这种差异的基础不是人行为上的(我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是严格的、唯一的基督性的:在基督里就是在神面前成为义人。
保罗做了前所未有的事情——比较早期犹太文学,从这之中,他指明所有在基督之外的人都是“罪人”(罗马书5:8)。但更新奇、令人震惊的是他相应的声称,恰恰是“罪人”在基督里被称为义(罗3:23-24)。所以,借用一个宗教改革运动中的表述,虽然老亚当是一个“固执、顽抗的驴子”,但这并不决定基督徒在上帝面前的身份……
这个教导使我们确认在基督里的基督徒在神面前是100%的义人(不用交叉手指——祈祷寻求确据),但同时认识到罪的存在。如果我们不依照两种完全的状态(在基督里100%的义和在我们自己里100%的罪恶)对应两种共存的时期(旧人和新人)来讲述,不断犯罪这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将会导致我们怀疑在基督里的身份:存在的罪意味着不是完全的称义。对于称义的另一方面来说,这是对我们与神和好的关系的重要基石的讥讽。基督徒是圣徒,同时也是罪人,不是说“罪人”是我们的身份,而是说在自己里面,我们还是罪恶的,但在基督里,已经完全称义。
这个教导的模式体现在哥林多前书。于他们自己而言,哥林多人一无是处,但却是圣洁的圣徒:他们的争吵并围绕着不同的领袖而分门别派;将他人告上法庭;淫乱猖獗;否认身体复活;崇拜混乱。但即使面对这些罪恶,保罗写信给这些人时,仍称呼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林前1:2)。这种说法的可能性源于区分哥林多人在自己里面还是在基督里。这种信心和创新性的“称呼”——以一个人在基督里来命名——是改变的催化剂。以“新名”来称呼一个人,是呼召他们远离自我的信仰——远离老我里的罪恶和死亡,并呼召他们进入基督里的信仰,在救赎里成为新造的人,他的身份转变成“与神同藏在基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