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内在的心思意念 〈圣经〉很重视我们人内在的心思意念。它指出了人的「心怎样思量,为人就是怎样。」(见箴言书23 :7)。另外,它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书4:23)。
在日常生活中,留意自己心思的去向确实很重要。一位年青听友在他短短来信中流露了心里的无奈挣扎,以下是她的留言----
「我觉得思念人太泛滥,以致于少思念神,真是一件错事。我觉得我这样很庸俗,可是总这样的情不自禁,怎么办才好?」
留言的听友意思是说他虽然知道要时常思念神(包括思想神的话语、遵行神的教导),但却被 “思念人”的意念所占据。他用「泛滥」、「庸俗」、「情不自禁」来形容自己的光景。我不清楚这位听友所思念的对象是众数还是单数?我也不清楚他思念的实际光景到怎样的程度,这让我想起了一些正落在情网中的人们,他们心头总是离不了所恋慕的心上人!
圣经说不可以别神来取代真神,但是否就指明了在我们的心思意念里,不可有其他思念的对象或事物?人间的亲情、夫妻情、友情、甚至男女间的爱情,难道不是神许可的吗?既然有情,怎么可能不去思念呢?主耶稣明明教导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又说:「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见马太10 : 40, 42)。从以上经文,我们的确看到「接待人」是「与神有密切关系」的;换句话说,爱人、思念人、关心人、接待人,都是神所喜悦的,但这些心思绝不会与神的亲密关系抵触!事实上,我们如果和神有最优先的密切关系,我们在地面上人与人的任何一种关系都必定能显得更美好和谐,因为主是一切爱的源头。
那么,思念人的程度是否有一定的界限呢?过于思念,是否就会落入盲目迷恋的当中呢?有关这个话题,我马上想起了我中学时代的同学们,他们有不少迷恋着影艺界的大明星,我们称之为「影迷」!当日年少的我虽然不是影迷,但当这些影迷们传递着一份份价钱并不便宜的影艺圈杂志(至少对一个中学生来说,价钱确实是相当的),我往往也被那些迷人的亮丽照片所吸引,我会身不由己地想看看他们的一些花边新闻!我承认这些闪烁的明星在外观上的确有相当的魅力和号召力,但很庆幸的我并没有成为影迷,主要原因是因为那时我已经受教会不少正面的教导所影响;还有,也被教会中一些建设性的青年活动所占据;换句话说,在「把明星当偶像」的试探临到之前,我已经先打了预防针,于是,我被免疫了!
我不知道提问的听友是否正在恋爱中?那令你"思念泛滥"的正是你的情人?如果是,我希望你明白,当有一天恋爱达致成熟时,你们很快就会踏上现实的婚姻,你的梦中情人很快就会在你面前展现出或大或小的缺点,而他(她),正是你的终身伴侣,你的迷恋便不再那么的浪漫了!
你已经警觉到自己少思念神(包括了少读经,也不时常向神祷告),这是难得的反省!盼望你更进一步地让神在你生命中居首位,这样才真正具备了"去爱" 和"被爱" 的条件!我鼓励你不要停止聚会,如果有属灵长辈可以讨教的话,诚恳地向属灵长辈讨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