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 注释(1)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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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注释(1)1-10章导 论作者与写作年代 学者对这部不署名书卷的写作年代和作者抱不同观点,因为他们使用了不同的方法去衡量。 对于作者问题,有些学者接受他勒目(Talmud,约主后500年犹太人的传统教训文集)的见解,认为本书作者是约书亚自己。他们支持这观点的原因在于,本书指出喇合在本书写作的时候仍然在世(6:25>六25),并且作者描述以色列人过约但河时(5:1>五1),用了‘我们’,把自己也包括在内。然而,六章25节提到喇合时,可能是指她的后裔,而五章1节在其他希伯来文版本中作‘他们’,而不作‘我们’。还有,像在五章6节一样,作者可能是用‘我们’来表达一种一致性,指那进入应许之地的世代。 对于写作日期的看法,有时是完全根据约书亚记中的评注,有些使用这方法的学者把本书日期定于约书亚及其同代人的逝世(24:29-31>二十四29-31),与撒母耳时代(约主前1050年)之间。由于西顿被视为腓尼基的主要城市(11:8>十一8),而推罗约在主前1200年把它征服,于是有些学者取之为本书完成的日期。其他暗示本书写作日期的内在指标还有耶布斯──旧耶路撒冷──和基色仍未被征服(15:63>十五63,16:10>十六10)。耶路撒冷最后落在大卫手中( 撒下5:6-10>撒下五6-10),而基色则落在所罗门手中( 王上9:16>王上九16)。此外,十三章2至3节出现了那些在主前1175年入侵犹大沿岸平原的非利士人,虽然这可能是后期文士加上去的。 较近期的学者开始从书卷本身以外去考虑写作日期的问题。他们当中有些看见了约书亚记与摩西五经之间的一些关连。他们认为本书延续了五经中所谓的文学素质,那就是:二至十一章包含E典,十三至二十二章包含P典,此外还从别的来源附加了不同的资料。有些则认为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有一种近乎排他的,或最少是具体的一致性。这些书卷里的用语、风格和神学,支持了一个结论,就是一位所谓申命记派的作者(Deuteronomist,可能是一个人或一个学派)从不同的时期搜集了各种材料,并在被掳时期把这些材料整理编排成一份内容丰富的史册。这就是说,约书亚记是写成于主前550年左右。这些书卷以结语和引言的重叠来连结在一起。约书亚书一章1节与申命记三十四章1至12节配合,尤其是在第5节,摩西第一次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这称谓在约书亚记末(24:29>二十四29)也第一次授予给约书亚。约书亚记的结语(24:29-31>二十四29-31)也在士师记(士2:6-9>二6-9)重复了,作为引言的一部分。申命记派作者的风格最明显之处在于一些临别赠言,计有摩西( 申31>申三十一)、约书亚( 书23>书二十三)、撒母耳( 撒上12>撒上十二)、大卫( 王上2:1-4>王上二1-4),和所罗门( 王上8:54-61>王上八54-61),最后是申命记派的作者自己的编辑摘要( 王下17>王下十七)。 犹太人一直都承认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一致性,称这些书卷为‘前先知书’。这种编排的好处在于叫人注意到每一卷书的完整性,并把它们与五经分辨出来;五经是描述以色列人在摩西之约下组织成神的子民,而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则在该约下解释以色列的历史。近代的研究则强调申命记与这些书卷之间有很强的连系。韦汉(G.J. Wenham)发现有5个神学主题把申命记和约书亚记连系起来:征服应许地的圣战、分地、全以色列的合一、约书亚作为摩西的继承人,还有圣约。 近代的研究方法比传统观点更进步,因为它观察到约书亚记至列王纪的资料来源,并强调申命记派的作者采用了这些资料的神学要点。约书亚记明明地提到雅煞珥书是它的资料来源(10:13>十13),而书中一些难题最好以来源分析来作解释。例如,十一章21节描述约书亚把亚衲族赶出希伯仑,但十四章12节则把这功绩归于迦勒。两处不同的描述并不是一种冲突,因为约书亚作为军队的首领,可因下属的成就而获嘉奖。但最佳的解释是两处经文是有不同的资料来源。 申命记派的作者假设他的读者已知晓五经中较早期的事迹。例如:创世记五十章25节提到的约瑟骸骨,在出埃及记十三章19节运出了埃及,而于约书亚记二十四章32节在示剑下葬了;而民数记十四章24与30节应许给迦勒的产业,则在约书亚记十四章6至15节赐了给他。 征服迦南的日期 要确定以色列征服迦南的日期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阻碍,就是圣经历史写作的性质、圣经计算日期的方法,以及考古发现的不明确。 辑录圣经故事的人,主要目的在于神学上的教导,而不在于谈论明确的事实,因此详细的情节有时会舍而不提。现代历史家把圣经事件重构时,却又跟圣经本身的叙述距离太远。 若按字面的意义去理解列王纪上六章1节和士师记十一章26节,我们可以把征服迦南的日期定于主前1400年左右。然而,我们不能假设圣经只是这样把年份加起来。不过,从耶利哥和夏琐得到的考古证明却支持这个日期。在耶利哥,学者对陶器残片、皇室宝石的研究,以及鉴于该地区的地震活动、火烧的损毁,甚至倒塌了之围墙的遗迹,加上炭14化验的使用,确定该坚固城堡最后约在主前1400年被毁。在夏琐,于主前1400、1300和1230年的地层均有被毁的痕迹。几乎所有学者都认为1300年的灭城是法老薛提一世(Seti I)的所为,而余下两次的其中一次则是由于以色列的攻击。士师记四章2节记载夏琐在约书亚以后第三或第四代仍是属迦南的城市,并与以色列人对抗;这排除了较后日期的说法,除非假设士师记第四章的圣经记载是不尽不实的,或考古证据是不完全的。我们若正确地指出艾城的位置,会发觉该处并没有遭受以色列人摧毁的痕迹,圣经中的说法(参7:2>七2的注释)顿成疑问。彼默信(J. Bimson)藉着仔细区分那存疑的考古时期,在更坚固的基础上,确定主前1400年是征服迦南的日期。 另一方面,埃及之比东和兰塞二城的考古证据( 出1:11>出一11);主前第十三世纪以前,在约但河东有以东和摩押两国之建立缺乏资料证明;以及主前1200年左右,以色列中兴起的游牧民族建立了数以百计的新殖民区,相对于较早期这些殖民区并不存在,所有这些事实都支持迦南的征服日期是在主前第十三世纪的后半期(即1200至1250年)。 然而,只要征服迦南的事件曾经出现,其日期并不真正影响约书亚记的主题或信息。主 题整卷约书亚记都是关乎应许之地:占领(1>一至12>十二章)、分配(13>十三至21>二十一章)、保有与维持(22>二十二至24>二十四章)。另一方面,本书也是关乎从应许地赶出‘恶人’,把这片适合君王居住的土地赐给适合作君王的民族(参12>十二章)。 应许之地是恩赐 全地的创造主( 诗24:1-2>诗二十四1-2, 诗47:4>四十七4)和巴勒斯坦地的拥有者( 利25:23>利二十五23)使以色列人的先祖成为这块流奶与蜜的王者之地的受托人( 申31:20>申三十一20)。祂应许把这地赐给他们的后裔作为永远的产业( 创17:8>创十七8; 出32:13>出三十二13)。应许地的占领要分期进行(参13:1-7>十三1-7);约书亚戏剧性地开始了这任务。这地其后藉着抽签由神分配给以色列各支派( 民33:50-54>民三十三50-54),并因而成了他们不可转让的产业,没有人可以凭强权把这地夺去。只有利未人得不到属于他们的土地;但他们却‘承受了’耶和华自己为产业,他们要打开一条属灵的道路,叫人明白应许地的意义(13:14>十三14)。 随着基督的复活、升天,和圣灵的降临,我们清楚看见约书亚是基督的象征,而应许地则是教会在基督里得蒙救恩的象征和隐喻(参 林前10:1-4>林前十1-4)。应许地和在基督里的救恩两者都是恩赐(1:2>一2、1:6>6;参 罗6:23>罗六23),惟有藉着信心才能拥有(1:7>一7、1:9>9;参 罗10:8-21>罗十8-21; 弗1:8-9>弗一8-9)。两处都是蒙福之地( 出3:8>出三8; 民13:27>民十三27; 弗1:3-14>弗一3-14)、安息之所( 书1:13>书一13; 来4:1-11>来四1-11),以及人唯一与神相遇的圣所( 出15:17>出十五17; 西3:1-4>西三1-4; 提前2:5-6>提前二5-6)。两处皆要求人过着一种遵守神律法的生活方式(1:7-8>一7-8,8:30-35>八30-35; 林前10:1-13>林前十1-13)。透过新约,基督使祂的教会有资格住在这块王者的‘土地’上( 结37:26>结三十七26)。虽然教会现今已得着了永生和在基督耶稣里的安息,但在复活之后,她更要享受一块适切于复活后之状态的、更实在的‘土地’(参 林前15:50-54>林前十五50-54; 来11:39-40>来十一39-40)。这‘土地’是一份已经得到,但仍未完全经历到的礼物和恩赐。 两代的合一 作者意图把约书亚和摩西连系起来,并以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作为出埃及者的代表(参24:7>二十四7、24:17>17)。虽然出埃及和征服迦南地跨越两个世代,但约书亚记的作者却视那两代的人为同一世代的。他在全书中都把摩西和他的助手约书亚连系起来。例如,神应许与两人同在(1:5>一5);两人皆带领以色列人渡过大河,两处河水都在以色列人眼前奇妙地分开,变成干地,因而两人都在以色列众人眼前尊大(3:7>三7);两人都在耶和华面前把鞋脱下(5:13-15>五13-15);两人皆在众民犯罪后为他们代求(7:7>七7);两人皆占领应许地和分地(12:7-8>十二7-8,14:1-5>十四1-5);两人都祝福以色列民(22:6>二十二6);两人都传达旧约(24>二十四章)。在这两位领袖带领下的世代,看见了耶和华在出埃及和征服迦南中所行的奇事(24:7>二十四7、24:17>17),并与祂立约;他们两人是神所管治之民族的首两位领袖。 全以色列被视为一 作者也刻意突出十二支派的一致性,他常使用‘以色列众人’和类似的用词(如3:1>三1、3:7>7、3:17>17,18:1>十八1,22:14>二十二14)。约但河东各支派的士兵到了征服迦南的任务完毕才被解散(1:14-15>一14-15,22:1-9>二十二1-9)。他们筑了一座被误以为是悖逆神的坛,使其余九个半支派感到震惊(22:10-34>二十二10-34)。约书亚拣选了12个人──每支派派出一人──各从约但河取出一块石头,用以竖立一个民族纪念碑(4:1-9>四1-9),而所有支派都在示剑重申摩西的约(8:33-34>八33-34)。 守约的忠贞 约书亚的世代证实了这段历史的主题,那就是耶和华成就了给列祖的应许,赐以色列人土地和安息。这主题在书中各重要时刻都再次重申:在征服迦南前的序幕(1:1-9>一1-9),征服迦南后(11:23>十一23),分地后(21:43-45>二十一43-45)。书末有关各人的安葬也体现了这真理(24:28-33>二十四28-33)。这段神圣的历史确立了以色列人的认信:‘耶和华是神’(22:22>二十二22),以及遵守圣约的动机(23>二十三至24>二十四章)。这段历史也鼓励那些有信心的人去征服那未得之地(13:1-7>十三1-7,14:6-15>十四6-15,19:49-50>十九49-50),却不容让不信的人有任何躲懒的藉口(18:3>十八3),并以可怕的事实提醒众人,神会按着约上的话去施行咒诅(23:15-16>二十三15-16,24:19-24>二十四19-24)。 至于以色列人,他们必须要完成约中的责任,要靠着信心和顺服去攻取、分配和保有应许之地,藉着遵行神的律法去显示他们在祂里面的信心。 圣战 以色列人遵从神的约,包括要根据申命记中有关圣战的条例去争战。耶和华发动了战争,若以色列人全心顺服,就必定得胜(1:2-9>一2-9;参 民27:18-21>民二十七18-21);祂有时以最奇妙的方法干预战事,像在耶利哥(6:20>六20)和基遍(10:11>十11、10:14>14)。神鼓励以色列人要在祂里面有刚强的信心,同时也在战争开始之前,使以色列的对敌心里惊慌,藉以挫败他们(2:9-11>二9-11、2:24>24)。 ‘战利品归与胜利的人’,因此所有邪恶的迦南人都要‘献’给耶和华(和合本译作:在耶和华面前‘毁灭’,希伯来文是D026>)(6:17>六17)。迦南人被灭绝是为了以色列人免受试探( 申7:1-5>申七1-5)。正如库克(G.A. Cooke)所描述:‘任何危害群体宗教生活的东西都禁止使用,以致它不会造成伤害;为有效地得到这安全的保障,这些东西必须全然毁灭。’亚干犯罪,不把属于耶和华的物归给耶和华的时候,亚干和他拥有的一切都被毁灭了(7:15>七15)。有时耶和华会把战利品留给自己,有时则赐给军队作为奖赏(8:27>八27)。迦南人被灭绝,是由于耶和华公义的审判,而不是由于以色列人嗜血成狂。妓女喇合悔改归向神,并在以色列中得到一个永恒的位置(6:25>六25)。然而,神多半会使迦南人硬心,因为他们已到了要接受审判的时候(11:19-20>十一19-20)。他们的毁灭预示了恶人永远的刑罚( 太25:46>太二十五46),正如先前所多玛和蛾摩拉的被毁一样。以色列人取得他们的地,因为耶和华定意要使它成为圣洁。这就是作者在这些战争故事之中,记载以色列人在示剑重申圣约的原因(8:30-34>八30-34)。我们若看不见以色列人审判迦南人,跟最后的审判是平行的,便不会明白神为何这样指示以色列人去毁灭迦南人。 应用纲要 每个基督徒都要预备为神争战,而在新约之下的基督徒,因基督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胜过了罪和死亡,便在与撒但的争战中占尽优势。所以,<H7>今天的基督徒不可因选择与世人和平共存,而丧失此属灵争战的意识。</H7> 今天我们已进入美地,但仍要倚靠耶稣(约书亚)的带领,制服敌人,达致全面的安息。大 纲 (注释)一1-18 序幕一1-9 耶和华吩咐约书亚一1 历史背景‘摩西之死’的记述(1节)把约书亚记与申命记三十四章5节(比较 士1:1>士一1; 撒下1:1>撒下一1; 王下1:1>王下一1)连系起来,并暗示那是恢复征服迦南地的时候。作者称摩西为‘耶和华的仆人’,一方面是尊敬他,另一方面是承认他对攻取迦南地的指示是合法的。 摩西给何西阿(即‘救恩’)改名为约书亚,而约书亚是‘耶和华是拯救’的意思( 民13:16>民十三16)。这名字后来变成D027>,从而演变成希腊文的D028>,和英文的Jesus;中文译作‘耶稣’。 约书亚的职衔──‘摩西的帮手’(参 撒上3:1>撒上三1; 王上19:21>王上十九21)──叫我们想起,约书亚一直是藉着恩赐、训练,和经验,而蒙神装备去担当这领袖的角色(参出17:8-15>出十七8-15,出24:12-13>二十四12-13;民14:6-12>民十四6-12,民27:12-23>二十七12-23,民32:12>三十二12; 申1:37-38>申一37-38,申34:9>三十四9)。一2-9 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的话跟摩西在申命记中所说的话互相呼应(比较2节与 申10:11>申十11;3节与申11:23-24>申十一23-24;5节上与申7:24>申七24;申7:5>5下、申7:7>7上、9节与申31:6-8>申三十一6-8)。第7下至8节叫我们想起申命记中的经文,这些经文确定申命记是‘律法书’,并强调默想和遵守这律法的重要(参申5:32-33>申五32-33,申30:10>三十10)。第5节的应许:‘我怎样与摩西同在,也必照样与你同在’,叫人想起神怎样回应摩西在出埃及记三章12节对祂的拒绝。约书亚记是在五经停顿之处续写下去的。 第2至9节的命令和应许叙述了神和祂子民之间立约的关系。在神方面,祂拣选了以色列去承受应许地为业(6节)。在以色列方面,他们现在必须凭信心取得这份礼物(3-4节)。以色列人‘过这约但河’,是对神的信靠(6-7、9节),多于是顺从,虽然顺从也是重要的。神给予他们信靠祂的理由:祂应许与他们同在(5、9节下)。同样地,信靠神的教会会遵从主的命令去向普世传福音( 太28:18-20>太二十八18-20)。‘不要惧怕’是圣战的法则。 第2-5节 第一个命令是过约但河第2节直译是:‘现在起来,过……’(那就是‘立刻过河,不要耽延’)。基督吩咐教会说:‘来跟从我’,祂同样不容许任何拖延(参 路9:59-62>路九59-62)。第4节说明了应许地的界限(南面的边界只是粗略的),但到了所罗门统治下,以色列才得以管辖这样的疆土(参13:1-7>十三1-7)。‘旷野’是指东面的沙漠,由约但河东开始。在约书亚记十三章5节中,‘利巴嫩’也包括在应许地之中。第6节 第二个命令是承受那地为业‘承受……为业’叫人想起神把土地赐予列祖,是作为他们忠心服侍的回报。现在约书亚必须征服这地(1>一至12>十二章)并分配给各支派(13>十三至21>二十一章)。第7-9节 第三个命令是刚强壮胆和默想律法(7-8节)这显示能否拥有这地,是在乎众民是否凭信心遵守律法书。信靠和顺服是相辅相成的,不是互相敌对的(参 罗1:5>罗一5, 罗16:26>十六26; 雅2:14-26>雅二14-26)。虽然约书亚已准备好去打这场仗,但保证他成功的,并不是能力,而是顺服。在新约之下,基督徒有双重优势,就是基督已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和应许( 太5:17>太五17; 罗3:21-26>罗三21-26),并且藉着圣灵,律法已写在他们的心上( 林后3:3-6>林后三3-6; 来8:7-13>来八7-13,来10:15-18>十15-18)。一10-15 约书亚训谕众民约书亚的命令,是向百姓的官长(10-11节)和河东两个半支派的人(12-15节)发出的,而这番话跟申命记互相呼应。试把第11节跟申命记一章8节,四章1节,六章18节,八章1节,九章1节等作比较,并留意正如经文指出,约书亚给河东两个半支派的指示,几乎是逐字从摩西的命令中转述过来的( 申3:18-20>申三18-20;参 民32>民三十二)。 参以色列征讨前的迦南地 一10-11 给官长的命令约书亚现在全心和小心、顺服地仿效神命令人的模式,指出一场圣战应怎样进行。作者没有详尽明确地指示当预备甚么物件(第11节‘食物’一词已涵盖了准备一场激烈战争所需要的一切物品),而命令也欠缺细节;这反映他是关心属灵的准备──得胜的真正原因,而不是行军的细节──成功的表面因素。现在以色列已算是一个军‘营’,她要在撤离什亭的营帐之前,用‘三日’时间(即今天的一部分、明天和后天的一部分)去准备作战(11节;参弥6:6>弥六6)。人必须用时间来备战(参 加1:17-18>加一17-18)。撤营之前的这3天──最早会是尼散月(四月)六日(参4:19>四19)──跟他们离开什亭后在约但河边安营那3天并不相同(参2:16>二16、2:22>22,3:2>三2)。一12-15 给河东两支派半的命令神应许赐祂子民‘安息’(和合本:平安),那就是在占领应许地后,得以免去敌人的攻击,而得到平安(13-15节)。安息的应许来自以色列人与神立约的关系( 出33:12-16>出三十三12-16)。摩西和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的安息,预表了耶稣带领祂忠心的教会进入那最后完全的安息( 来4:1-11>来四1-11)。一16-18 众民对约书亚的回应众民以诚恳的信心和顺服来回应约书亚(‘所吩咐……都必行……所差遣……都必去’),这保证征服迦南的大业要得着成功。他们答应会把不顺服的人处死,而他们自己更叮嘱约书亚:要‘刚强壮胆’!二1至五15 进入应许地这部分叙述耶和华怎样独力带领以色列人进入应许地,和怎样为前面的争战给以色列作属灵的准备。二1-24 探子回报:‘迦南人落败了’虽然探子被差派,是为了帮助约书亚订定他的军事计划,但他们的报告的主要价值,却在于显出迦南人并没有属灵上的准备。二1 差遣探子什亭这名字(意思是‘刺槐’)暗指一个恶劣的环境。也许为免当地人起疑心,约书亚‘暗暗’打发两个探子进了一个普通妓女的家里,因妓女往往会有很多访客。请留意,虽然希伯来文字面义作‘睡觉’或‘躺卧’,而不是‘逗留’,但作者明白地说出他们是在那里睡觉,而并非与妓女同床(1节),尽管耶利哥的人以为他们会这样做。同一个字在第8节也没有任何性关系的含义。显然作者并不是说他们与喇合有性关系。二2-7 喇合藏匿探子在战争中,侦察、间谍等活动和瞒骗是需要的,即使在圣战中也如是(参1节; 士7:9-16>士七9-16)。喇合把探子藏匿起来,然后说谎误导耶利哥王的侦察兵(2-7节)。她暗中让探子逃脱,并指示他们躲藏在城西有许多洞穴的山中──卫队可能会以为他们走向相反的路径──以避免给侦查出来(16-17节)。约书亚和喇合这瞒骗的行为会使人惊讶,圣战中怎可能有瞒骗的成分?(参 太5:33-37>太五33-37; 弗4:14-15>弗四14-15) 在某些处境下,欺瞒和故意发出假情报是正确和有需要的;以下间接的类比或可帮助我们了解上述的疑问。猎人会使用陷阱和诱饵;渔夫则使用鱼饵。在球赛中,球员往往会使用旋球或假动作来愚弄对手。下棋时,棋手会误导对手去吃他较弱的棋子,为要吃对手较强的棋子;玩扑克牌时,人总是控制着面部表情,而不露真情。神曾因收生婆欺瞒法老而厚待她们( 出1:19-20>出一19-20),而摩西的父母‘因着信’,在他出生后‘把他藏了三个月’( 来11:23>来十一23)。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不会指责当事人不择手段。相反地,我们会认为在这样的处境下,欺骗是合法的,是没有错的。因此,旧约也认为在战争中,搜集情报、反间和诱捕,全都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约书亚曾设下埋伏( 书8:9>书八9),而大卫也曾利用户筛潜入王宫中,与其他人组成一个情报网( 撒下15:32-37>撒下十五32-37, 撒下16:15-22>十六15-22)。在新约中,有保罗在黑夜的掩护下逃离犹太人的追捕( 徒 9:23-26>徒九23-26),又有天使乘兵丁睡着的时候,把彼得从希律的监禁中释放了(徒12:6-10>徒十二6-10)。然而,在大部分的情况下,说谎是不对的( 箴30:7-8>箴三十7-8),人必须诚实( 弗4:15>弗四15)。信徒必须藉着圣经和良心来静听圣灵的指引,以致不会擅自把处境合理化。二8-14 与喇合立约喇合在夜里与探子的谈话中透露了她的信心(9节上、11节下),这与迦南人的恐惧形成强烈对比(9下-11节上)。以色列的胜利对比于迦南人的恐惧,使她相信耶和华已把迦南地赐给以色列(9节),并且相信祂是神(11节;参 申4:39>申四39)。从巴勒斯坦这时进口的陶器,和《亚马拿信札》(约主前1350年)所反映的国际外交来判断,可知当代许多地方都报导以色列人的出埃及和征迦南。喇合和其他迦南人对相同的报导都作出回应(10节;参申2:24>申二24至 申3:11>三11)。喇合的信心给她带来生命,而迦南人的不信则引他们步向死亡(参 林后2:14-16>林后二14-16)。 喇合对探子说,迦南人的心都因恐惧而消化了(9节),这使探子相信耶和华已攻占这地,却不用他们动一兵一卒(24节;比较1:5>一5; 出15:13-16>出十五13-16,出23:27>二十三27; 申2:25>申二25, 申11:25>申十一25)。以色列新一代起来作战之人的勇气( 1:6-9>一6-9),跟上一代的怯懦形成强烈的对比( 民13>民十三至 民14>十四;比较 林前16:13>林前十六13; 约壹4:4>约壹四4)。 喇合认信后(9-11节),成为圣经中第一个在圣约群体中寻求救恩的人(12-13节)。在第12节,‘恩待’一词(希伯来文D029>)是‘向一个有需要的立约伙伴施予确实的帮助’这句话的速写法。神向所有寻求祂的人施予救恩。喇合也为她阖家寻求救恩(参24:15>二十四15)。她寻求的记号是两位探子与她立誓(14节)。两个受了割礼的人接受了这悔改归主的妓女,让她与圣约的群体有完全的相交,甚至愿意为她和她的家人而死。基遍人在第九章所起的誓是另一回事。他们风闻以色列神的名声,却没有承认耶和华是他们的神。二15-16 喇合帮助探子逃走像亚伯拉罕和路得一样,喇合背弃自己的国家而选择了以色列。事实上,她是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承认以色列的神的(4-7、15-16节)。新约赞扬她这善行( 雅2:25>雅二25)背后的信心( 来11:31>来十一31)。她的信甚至使她在耶稣的家谱中占一席位( 太1:5>太一5)。二17-21 约的条文探子为忠心的喇合和违逆的迦南人所定的区别,最终在末后的审判中得着应验( 太25:31-46>太二十五31-46; 启20:11-15>启二十11-15)。正如以色列人要把羔羊鲜红的血涂在门框上,作为与被咒诅之埃及人的区分( 出12:7>出十二7、 出12:13>13),喇合也需要以色列人为她提供的这根朱红线绳,使她和家人能与即将灭亡的迦南人有所区别。今天,相信主的家庭都会接受神用作区别记号的洗礼( 徒2:38-39>徒二38-39, 徒16:31-33>十六31-33),并在喝那代表基督鲜红色血的新约之杯时,表明祂的死( 路22:20>路二十二20; 林前11:25-26>林前十一25-26)。二22-24 探子的回报探子丝毫不差地回报喇合之见证(参9、24节),强调神已在属灵上击败了迦南人。三1至四24 渡约但河渡过约但河的一刻,标志着以色列人已冲破了最后的障碍,进入那应许之地,并逃离了旷野的漂流。神的勇士,以约柜作为象征,带领以色列人踏进涨溢的约但河,使之成为干地,保护他们渡河,并引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 在一年大半的日子里,人都很容易可以涉水渡过约但河(参 士3:28>士三28,士8:4>八4),但神却等到早春季节(那时河水涨溢,主要是由于黑门山溶雪的水流下来),才带领以色列人过河,从而使约书亚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大(6节),并使以色列人知道永活的神是在他们当中(8、13节)。 三1-17 约但河分开在约书亚忠心的领导下,圣战庄严地、有秩序地进行,当中没有赶急,也没有迟延。第1节第1节以色列人认为与过河有关的神大能的作为由什亭开始(比较 弥6:6>弥六6)。由于以色列民是在尼散月十日从约但河上来(4:19>四19)──尼散月是阴历的第一个月,即阳历的四月──他们不可能在尼散月八日(3天前)之前到达可怕的约但河的东岸(3:2>三2、3:5>5)。众民到达约但河至过河之间的额外时间,是需要用来作属灵的准备(5节)。 预备以色列民过河有4篇演辞:一篇由官长向众民讲述(2-4节),一篇由约书亚向众民和祭司讲述(5-6节),一篇由耶和华向约书亚讲述(7-8节),还有一篇由约书亚向以色列全会众讲述(9-13节)。每一篇演辞都启示多一点将要发生的奇事,而约书亚那最后的讲辞则到达了高峰。第2-4节第2-4节官长吩咐众民有关跟随约柜的事。约柜是一个铺上精金的箱子,大小为4呎乘2呎乘2呎(120厘米×60厘米×60厘米;参 出25:10-22>出二十五10-22),它象征神的宝座,有时会带到战场上(参 民10:35>民十35; 撒上4>撒上四至 撒上6>六)。但那并非只是一个象征,神是真的在那里,指挥着抬约柜的祭司(参4:11>四11; 申10:8>申十8; 撒上6:7-12>撒上六7-12)。约柜中藏着以色列的宪章( 申10:1-4>申十1-4, 申31:26>三十一26)──十诫,它代表神道义上的管治和以色列人与祂立约的关系。约柜也象征福音,因为除了它内藏那审判众人的律法(参 罗2:12-16>罗二12-16)。以外,它的盖子──施恩座──也洒上了救赎的血,这血预表了基督洁净人的宝血( 来9>来九)。 要以色列人与约柜保持约‘二千肘’(900米)之距离的命令,给所有以色列人清楚看见神奇妙的带领。第5-6节第5-6节在尼散月九日,约书亚指示众民洁净自己(参 民11:18>民十一18),并特别强调军队必须圣洁。这洁净包括洗净衣服(参 出19:10>出十九10)和禁戒房事(参 出19:15>出十九15)。在尼散月十日,约书亚指示祭司抬起约柜。第7-8节第7-8节在这重要时刻,神因约书亚的信给予他回报,应许他说,当祭司踏进约但河的时候,祂必与约书亚同在,像祂曾与摩西同在一样。约书亚预表基督;基督要带领祂的教会离开这世界的旷野地,渡过他们寄居世上那死亡的河,进入属天的城。第9-13节第9-13节约书亚现在郑重地向众民说话。在第10节,‘永生神’是当地众神明的对照,这些神明会死去,并按着季节复活,并不能掌管着历史。约书亚特别提到7个民族的人,大抵因为七是代表完全的数字(比较 申7:1>申七1)。在第12节,约书亚选出12个人,把石头搬进约但河,让抬着沉重约柜的祭司进入泥泞的河床时,有稳固的立脚之地(参4:8>四8)。 约书亚之讲辞的高潮,在于他预言约但河要立起成‘垒’,显出那是神的作为,而不是自然的现象。约书亚那先知的讲话使他合乎作摩西继承人的资格。 第14-17节第14-17节故事在此既集中在众民的全然顺服──每一件事准确地按先前的指示来进行,也强调事件中那叫人惊异的性质。经文分头去强调过河的时间是在四月开始收割的日子(参5:10-11>五10-11),那时河水涨过两岸。此处跟其他把约书亚和摩西平行比较的经文一致,因为过约但河的季节,跟以色列人过红海的季节是一样的。 过河的地点大概是在阿拉伯人称为阿麦他斯(Al-Maghtas)的浅滩,位于耶利哥的东南面7哩(12千米)和哈马姆废丘(Tell el-Hammam)以西8哩(13千米)。河水停住、立起成垒的亚当城──今天的达米亚废丘(Tell ed-Damiye)──约在耶利哥上游17哩(27千米),因此有超过18哩(30千米)宽河床露出,让以色列全民迅速渡过。在1267年和1906年均有山泥倾泻堵着约但河,在1927年7月11日也曾发生地震,使曲折的河流堵住约有21个半小时,这些类似的事件使这记载更加可信,但却不减约书亚的预言和事件中叫人惊异的时间性。四1-24 约但河复流和以色列民立石为记作者继续强调过约但河事件中那叫人惊异之处(18节),但却集中叙述以色列民所立的石标。这石标只是众多纪念神大能作为的石碑之一(参 出13:3-6>出十三3-6; 撒上7:12>撒上七12),而这种纪念行动的高峰,在于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的饼和酒( 林前11:26>林前十一26)。第1-4节第1-4节作为总司令,神再一次指挥着以色列人的行动。祂指示约书亚拣选12人,假定那在三章12节分别为圣的12人已在河中放下石块,作为6位祭司踏脚之地。‘十二’这个数目在1至8节里出现了5次之多,突显出十二支派的合一,他们在约书亚的带领下,组成了一国(参 出24:4>出二十四4; 王上18:31-35>王上十八31-35)。第1节强调所有以色列人都已得救,并可作为所有真以色列人都会得救的保证,包括犹太人( 罗11:25-27>罗十一25-27)和外邦人( 加6:15-16>加六15-16)。基督不会让祂羊群里任何一只羊走失;所有祂的羊都要得救( 约10:27-28>约十27-28)。第5-7节第5-7节再一次,神在地上的统帅遵从着祂的指示。那12块石头要作为永远的‘证据’和‘记念’(参 出12:26-27>出十二26-27; 申6:20-25>申六20-25)。在任何社会里,纪念的行动都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回忆,一个人便不晓得自己的身分;没有历史去维系一个社会,周围的世界便只是幻象。任何一个盼望维持下去的社会,正如社会学家所说,必须成为一个‘有回忆和盼望的社群’。在古代的以色列,石碑和礼仪如逾越节( 出13>出十三至 出14>十四)就发挥这个功能。约书亚记中所提到的纪念碑虽仍然存在(例如7:26>七26,8:29>八29,10:27>十27),但后来却被维持教会生命的圣经书卷所取代。以色列人假定这些解释石碑的故事是准确地以口头转述的形式传递下来,直至用文字记载的年代,否则这些故事便没有说服力,不能在实际上维持着以色列的民族(比较 彼后1:16>彼后一16)。有些学者把纪念碑的功能倒转过来。据他们的说法,这些纪念碑助长了以色列人去创作一些故事来解释他们的存在,而不是叫他们记得曾经发生过的事!第8-9节第8-9节在第9节‘约书亚另把十二块石头立在约但河中’,预期读者明白那是另外12块石头(如希腊文译本所澄清的)。从泥泞的河床取来作纪念碑的并让抬约柜之人踏过的石台阶,必须用别的石头来取代(参新国际译本旁注)。显然这些沉在水里的石头不能作民族的纪念碑,但任何对这些石头有兴趣的人可以知道,在约书亚记写成时,石头仍在河床里,不受文化破坏者的侵扰。第10-13节第10-13节只等各样事情都办妥了,祭司才由约但河上来,约柜也恢复领导的工作。我们要注意的地方,是耶和华和祂的祭司,而不是匆匆过河的百姓,留守在最危险的地方。第12节加插说明,河东两个半支派在众民前头过去(参1:12-13>一12-13)。那带着兵器的4万人,虽然都准备打仗,但却从未为耶和华举起兵器,而耶和华却像昔日在红海为配备兵器的人民争战一样,为他们争战(比较 出13:18>出十三18, 出14:13-31>十四13-31)。传统译作‘千’的希伯来文可能指一个由5至14人组成的分遣队,像在民数记一章和二十六章的点阅名单中一样。有些作战的人留在约但河东去保护他们的家园(参22:8>二十二8)。‘在耶和华面前过去’到约但河西岸的人,好像在一个检阅台前过去一样。这位神圣的总司令又再一次在军营当中恢复祂君王的位置。第14节第14节正如耶和华所应许的,约书亚现在被尊为大。尼散月十日(参3:1>三1),即选取逾越节羔羊那日( 出12:3>出十二3),是以色列人再一次晓得要敬畏神(24节,3:10>三10)和敬畏约书亚的日子。第15-18节第15-18节约但河的河水复流,就好像城门在君王和祂的家臣进入了皇城后就关闭一样。约但河复流的时间,像它断流时一样使人惊异(参3:15>三15)。第19-24节第19-24节在那相同的一天,以色列人在吉甲立石作民族的纪念(参4:2>四2)。吉甲可能位于麦法耳废墟(Khirbet el-Mefjir)。这民族的事迹记在这本教义问答中(21、24节),让以色列人一代传一代地述说耶和华怎样使约但河的水干了(22-23节;参 出14:22>出十四22);大概是为了三章7节所提出的种种原因。过约但河与过红海相提并论,显出两件事件在救恩和历史上有同一的预表性。第23节‘你们’这代名词表示全以色列是一个合一的群体。所有信徒在某程度上都可在这些历史事件中有份,那是透过圣经、想象和信心。此外,藉着纪念的石碑,‘地上万民’都‘知道’神的手是大有能力的(参2:10>二10,3:10>三10; 出15:14-16>出十五14-16),并且以色列人会敬畏──即诚实地忠顺于──耶和华(参 申5:29>申五29,申8:6>八6等)。今天藉着宣告基督为罪而死和从死里复活,这些目的已经达到了(参 罗10:6-9>罗十6-9)。五1-14 守节的准备本章中每一段落都显出摩西和约书亚有类似的经历,在两位建立以色列的领袖间造出更多连系。他们两人都曾叫敌人惊惶失措(1节;参 出15:10-13>出十五10-13);两人都在开始履行任务前施行割礼(2-9节;参 出4:24-26>出四24-26);两人皆以庆祝逾越节为迈进圣地的一部分(10-12节;参 出12>出十二);并且他们两人都在耶和华面前把鞋脱下(13-15节;参 出3:5>出三5)。五1 引言这节经文描述迦南人对以色列人过约但河的反应,把本章与四章24节联系起来,预言世人对这事的反应。‘亚摩利人的诸王’(即‘约但河西’山中各城邦的王)和‘迦南人的诸王’(即‘靠海’平原各城邦的王)是三章10节所指那7族人的样本。这些王知道了耶和华大能的作为,但他们并没有像喇合那样用信心投靠祂,他们叛逆的心却使他们心都消化,没有胆量去行动(参2:10>二10,11:20>十一20)。五2-9 更新圣约:行割礼在以色列人受割礼的简洁叙述(2-3、8-9节)之间,是一个详尽的解释(4-7节)。第2-3节第2-3节耶和华再一次吩咐约书亚(2节),约书亚便完全依照祂的话去执行(3节)。约书亚借以色列民中作父母者的手,为整个民族行了割礼(参 创21:4>创二十一4; 出4:25>出四25)。对于叙述者为何说这是‘第二次’行割礼,学者提出了两种解释。一方面,也许军队中那些40岁以上,曾在埃及受割礼的被视为受第一次的割礼,而那些40岁以下,在旷野里未受割礼的,则被看为受第二次的割礼。另一方面,那些军队中年纪较大的可能要再次受割礼,因为他们的埃及式割礼是不完全的,不像以色列人的割礼那样完全。这说法正好解释了经文为何强调‘火石刀’和提到‘埃及的羞辱’(9节)。行割礼可能需要火石刀──相比于埃及,在迦南可以容易找到大量的火石刀──因为那与以色列人完全的埃及式割礼相关。在迦南发现那些主前3000年间的塑像,证明战士都是受了完全的割礼的。现在以色列人在迦南地上,可以自由地受正确的割礼,将‘埃及的羞辱’──不完全的割礼──除去(9节)。‘除皮山’(3节)可能是吉甲上一个小山丘,其名字的意思是‘辊去、辊去’那羞辱(9节)。第4-7节第4-7节军队中多半人都是在旷野飘流那40年间出生的(比较 民14:20-22>民十四20-22, 民14:29-31>29-31; 申2:14>申二14),需要接受第一次割礼。作者在此需要回答两个相关的问题:为何要受割礼和为何在吉甲?在埃及,割礼似乎是为使一个人适合过成年男子的生活。在以色列,割礼则是为使一个人有资格与神建立约的关系( 创17:9-14>创十七9-14),并适合承受应许地为业。莫提尔(J.A. Motyer)曾评论说:‘割礼……是神赐恩的礼物,藉着割礼神拣选和标记着属祂的人。’他又指出:‘它(割礼)与逾越节一起整合并入摩西的体系中’(参 出12:44>出十二44)。在这里,起始的圣礼也必须在逾越节之前举行(10节)。若那不信的世代在旷野中已为他们的儿女施行割礼,这恩典的礼仪就会显得轻浮;因此,割礼适切地耽搁至以色列人到达了这片充满火石的土地上才举行。五10-12 立约的晚餐:逾越节晚餐在尼散月十四日,即以色列人旅程之终结时庆祝逾越节,叫他们想起他们是藉着神在逾越节的恩赦而得以开始这段奇妙的旅程。逾越节的羔羊是耶稣基督的预表( 林前5:7>林前五7);基督的血为基督徒提供救恩,使他们免除神给这属撒但之世界的审判(参 出12:1-7>出十二1-7),而祂的肉,以无酵饼作象征,是为使他们成圣( 出12:8-11>出十二8-11)。第二天(同义的片语在11-12节共出现了3次),他们开始享用期待已久的、在应许地出产的食物。在旷野以吗哪为食物的、那疲累的40年已成为过去了(参 民11:4-9>民十一4-9)。五13-15 敬拜军队的元帅约书亚为圣战所作的最后准备包括面见耶和华,因为他的敬拜仍未完全,不足以开始前面的任务。约书亚所遇见那神秘的人并不是耶和华本身,而是祂天上的统帅。正如一般人间的传信者可以完全代表那派遣他们的人(如 撒下3:12-13>撒下三12-13; 王上20:2-4>王上二十2-4),神的使者(参 创31:11>创三十一11; 出3:2>出三2,出14:19>十四19)和祂的天使长(比较 但10:5>但十5、 但10:20>20)也受到与神相等的对待。他告诉约书亚说,他并不是帮助以色列人,也不是帮助以色列的敌人。他是‘耶和华军队的元帅’,这军队包括祂的天使( 王下6:15-17>王下六15-17; 诗103:20-21>诗一○三20-21),而不是一个盟友而已(3:10>三10)。以色列人若破坏圣约,圣洁的神会向他们动刀( 利26:25>利二十六25; 申28:15-26>申二十八15-26),如以色列人和亚干在艾城之战所学习到的(7>七章)。约书亚在这位使者面前俯伏下拜。使者给他第二个问题(14节下)的答案,跟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一样使人意外。他并没有给予约书亚所期待着的战况报告,却吩咐他作更好的敬拜。虽然约书亚已伏下,但他不洁的鞋仍在脚上。约书亚把鞋脱下来,圣战就可以开始了。六1至十二24 攻占应许地以色列人用了一段长时间(11:18>十一18)和经历了许多争战(12:1-24>十二1-24),才攻取了应许地。在这许多的战争中,作者为历史和神学的原因,只选取了其中4次战役。以色列人开始首两次战役,那是攻取耶利哥城(6:1-27>六1-27)和艾城(7:1>七1至8:29>八29)的战役,而许多不同的迦南人联盟,则开始了另外两场在南方(10:1-43>十1-43)和北方(11:1-15>十一1-15)的战役。以色列人攻击两个中心城市的战役,使他们在应许地上夺得了坚固的滩头阵地,把这地一分为二。攻打耶利哥和南方联盟的两个战役有耶和华奇妙的介入。而攻打艾城和北方联盟的战役,则显出以色列人精明的战略。在这部分的中心,以色列人起誓要在应许地上遵守神的律法(8:30-34>八30-34)。这就是争战的重点。 参在耶利哥、艾城和示剑重申圣约 mp252六1-27 耶利哥之战六1 引言耶利哥[现今的苏丹废丘(Tell es-Sultan)],大概是献给月神的(耶利哥的意思是“月城”);这城位于战略性的位置,在区内有一大片绿洲,那里水源十分珍贵,它控制着通往内陆的主要道路。六2-5 耶和华的指示耶和华给约书亚的指示显出了圣约的特性。神把迦南地恩赐给以色列人,但他们必须忠心地顺从神,使这地成为属于他们的土地( 来11:30>来十一30;参1:2-9>一2-9)。第一个指示是军队要绕着约有650码(600米)的城来走,每天一次,连续6天,叫人知道神圣的王正把这城划为祂的地界。耶利哥的王及其军队抵抗以色列人(24:11>二十四11),但他们只像撒但和他的军队在基督和祂的教会面前一样软弱无力( 太12:22-29>太十二22-29; 路10:18>路十18; 弗6:10-18>弗六10-18)。第二个指示是7个祭司要拿7个羊角,走在约柜前,这标志着圣战的开始。约柜是神的圣宝座(参3:3>三3)。第三个指示是这7个祭司在第七日要绕城7次──7这个数目在第14节重复了3次──代表着完全。第四个指示是以色列民听见最后的角声,便发出地震般的呼喊,这为要呼喊出他们的信心。第五个指示是每个战士在城墙倒塌后,便直冲进城内,将城夺取,而最后,就是把城‘献’给耶和华(17-20节)。六6-7 约书亚的命令约书亚复述给祭司的命令,跟着又复述给众民的命令。他先提到约柜,因为神是王(比较3:2-4>三2-4)。约书亚自己部署一些带兵器的人,走在吹角的祭司前面作前锋,其他的则走在约柜后面作后卫队(9节)。这样,神圣的王便位于神圣的战士中央,那是祂应处的正确位置。这列队的长度和深度并不重要。六8-14 切实执行命令神圣的军队在严肃的游行队伍中前进的时候,7个祭司吹着号角,而带着兵器的人,则按着约书亚的命令,如石头般一言不发。这样持续了6天。这戏剧性地拖长描述,正好与这长曳的行军相配合。六15-21 耶利哥城陷落传统指出第七日是安息日,但那并不可妨碍圣战的进行。约书亚命令以色列人‘毁灭’耶利哥城[希伯来文作是D026>,在本注释会作‘归予神’(devoted)或‘归予神的物’],这包括杀死城中所有人,为免以色列人沾染属灵的腐败( 申20:16-18>申二十16-18)。有时‘归予神’(D026>)还包括焚城(24节,11:13>十一13),而在别的情况下,那并不包括掠夺城之物(参8:26-27>八26-27,11:14>十一14)。教会则藉着革除会籍来执行这原则( 林前5:13>林前五13);而革除会籍的原则和程序今天有时也必须再次应用。 以色列神圣的军队紧紧遵从这些命令,而在他们竭力的呼喊之下,耶利哥的城墙倒塌了。约但河谷平均一个世纪之内有4次严重的地震,而在耶利哥城的发掘清楚显示那里最少有一堵砖墙倒塌了。这事实使耶利哥城的事迹显得可信,却没有减低这事叫人惊异之处──神作了预言,并在准确的时间使它发生。六22-25 喇合得活,耶利哥灭亡故事的结尾交替说着喇合的得救(22-23、25等节)和耶利哥城的被毁(24、26节),使两者的命运形成对比。作者藉着重复谈论和扩大事情的细节来突显神的守约,即使在一个迦南妓女身上也如此(17节下、22-23、25等节)。喇合和她的家属首先被安置在营外(23节),因为在礼仪上说来,她们是不洁的( 利13:46>利十三46; 申23:3>申二十三3),但在本书写作的时候,她的后裔都已长期定居在以色列了。喇合藉着她的后裔耶稣基督( 太1:5>太一5),继续住在新以色列里。 先知约书亚宣布说,任何人意图在这已献给耶和华的城上重建根基,就必受咒诅(比较 王上16:34>王上十六34)。这咒诅虽是叙述而不是规定,但却很适切,因为首生的是属于耶和华的( 出13:1>出十三1),因此‘归予神’的城也有着这地位。 六27 约书亚的名声约书亚的名声古今都传扬遍地(27节,3:7>三7,4:14>四14)。总括来说,喇合和约书亚活着了,而耶利哥则以死亡来‘归予神’。七1至八29 艾城之战这战事的两部分:军队的溃散(7:1-26>七1-26)和胜利(8:1-29>八1-29),均教导信心的功课。七1-26 军队的溃散作者把所有以色列人(6:18>六18)牵连在亚干的罪中。民族的连带责任──一人的行为影响整体的观念──也阐明在别的经文( 撒下21:1-9>撒下二十一1-9; 徒9:4>徒九4; 西1:24>西一24),并且是以下两个教义的基础:人类因亚当而有原罪;圣徒透过耶稣基督得称为义( 罗5:12-19>罗五12-19)。第2-5节‘艾’第2-5节‘艾’这名字有不吉利的意思,指‘灭亡’。艾城现今的位置不详,因为传统说法所指的地点埃切废墟(et-Tell),现已证明那时并未有人居住。我们必须从神的震怒去看以色列的愚昧和失败(1节)。差遣探子去侦察耶利哥虽是正确的(2:1>二1),但约书亚在还未征询耶和华之前便发动战争,就明显是违反了圣战的原则,和神差遣约书亚时给予他的指示( 民27:2>民二十七2)。讽刺的是,约书亚战败后竟要以抽签形式来解决事端(14节)。探子倚靠他们的‘二三千人’(‘千’译作‘分遣队’更佳;参4:13>四13注释),而不倚靠耶和华,如此便违反了圣战的准则。若那些分遣队为15人一队,则36人被杀就等于损失了80%的兵力。要解释这次溃败,我们毋须只归咎其终极原因──违反圣战原则,或近因──约书亚在正面攻击的用兵上失策,因为这两个都是失败的原因。第6-9节第6-9节在极度的痛苦沮丧下,约书亚和众长老撕裂衣服(参 创37:29>创三十七29、 创37:34>34; 士 11:35>士十一35),并俯伏在约柜这神圣的征询处之前(比较 士20:18>士二十18、 士20:23>23、 士20:26-27>26-27)。他们悲伤地埋怨神,并大胆和率直地询问神他们战败的原因(参 赛6:11>赛六11)。约书亚几乎像以色列人昔日埋怨神那样埋怨祂(参 出14:21>出十四21,出16:2-8>十六2-8)。从约书亚无知的角度看来,这次军队的溃败是有害而无益的。迦南人若重拾信心,一起从他们山上的营垒向以色列人冲下来,而以色列人又被涨溢的约但河所困,那处境实在堪虞。第10-15节第10-15节耶和华简单地回答说:‘起来’,并指出众民的罪:‘以色列人犯了罪’。以色列人因欺诈神──随自己的喜好而行,看自己的判断比神的话优胜──他们羞辱了神荣耀的名。神使他们成为‘归予神’(D026>)的物,以维护自己的名声。第16-23节第16-23节为了众民得拯救,神吩咐这污秽了的全营重新洁净自己(参3:5>三5),不致全营成为‘归予神’(D026>D026)的物(‘当灭的物’,13节)。神在以色列人抽签的时候,以‘是’和‘非’两个答案把有罪的孤立出来(参14:2>十四2,18:6>十八6; 出28:30>出二十八30),藉着一个抽取的过程,指出亚干就是罪魁祸首(14、17节)。那有罪的遂承认他们所犯的错。每一件事情在神面前都要赤露敞开( 来4:13>来四13)。藉着把亚干的所有烧毁,用作荣耀神的新‘归予神’(D026>)的物,这罪才得以归正。也许从耶利哥偷来的物件污秽了以色列人,因而必须丢进洁净的火中烧掉(参6:17>六17、6:24>24)。在圣经时代,家庭在父亲的带领之下,会较容易一起作出相同的行动,这情况比西方文化显着。整个家庭会一起与神立约(参2:8-14>二8-14、2:18>18),又像这里一样,一起破坏立约的协定。亚干把掳物藏在营中时,可能全家都知道此事(比较 徒5:1-2>徒五1-2)。 藉着承认自己的罪,亚干把荣耀归给了神(19节),因为其中伴随着承认神的无所不知、神的主权、真理、热心和圣洁。重要的是,不信的亚干把要献给神的当灭之物[‘归予神’(D026>)]的物误称为掠物(和合本:‘所有的财物’)。他对圣战的看法是错误的。对他来说,耶利哥是他赢取的奖品,而不是神圣的王得胜之物。同样地,物质主义者看世上的资源是属于他们的,而不是属于耶和华的。第24-26节‘以色列众人’第24-26节‘以色列众人’都必须参与赎罪的行动,用石头打死亚干(比较1节)。位于亚割谷的石堆(‘亚割’的意义是‘灾祸’),记念亚干亵渎了圣物这个悲剧(参4:5-7>四5-7)。八1-29 艾城之战的胜利第1-2节第1-2节以色列人再次攻击艾城的时候,小心谨慎地按着圣战的定规而行。首先,耶和华命令他们作出攻击,约书亚便完全地执行其中的细节,但也创新地定出一些战略。其次,军队也受命不要惧怕,因为神已应许他们必得胜利(参1:7-9>一7-9)。一开始第二次的攻击,他们已确知必定胜利,正如第一次攻击开始时,失败早已确定。 不过,征服应许地的各场战争都是独特的。圣战的准则一般包含较少的兵力,以致以色列人能把信心放在耶和华之上,而不是放在军事力量上(参 申17:16>申十七16; 士7:1-8>士七1-8)。然而,在这次战役里,以色列人出动了全支军队。在第一次失败的战役中,人数较少的军队实际上表示以色列人有着错误的信心(参7:3>七3)。现在全军队表示他们有信心再次对付这不能轻视的劲旅。在这战役中,‘归予神的物’(D026>)只包括艾城和城中的人民,而不包括牲畜和财物(比较6:17>六17,7:15>七15)。作战的计划是一个典型的军事策略──狡猾的埋伏,而不是像奇异地倾倒耶利哥城墙那样一个由祭司带领的游行。在出埃及的时候,万军之耶和华奇妙地使用了红海和东风,而不是以色列人中带着兵器的人,去摧毁埃及强大的军队( 出14:10-31>出十四10-31),但在其后对待亚玛力人的战争中,神却把作战的刀交给约书亚( 出17:8-16>出十七8-16;参1:1>一1)。同样地,在教会的历史中,使徒时代充满着叫人惊讶的工作,但后来却是一些非神迹的作为(参 来2:3-4>来二3-4)。基督建立祂的教会,是两种方法并用的( 太16:19>太十六19)。第3-13节第3-13节耶和华统率了一次故弄玄虚的埋伏行动(参2:2-7>二2-7)。这次埋伏的士兵人数并不清楚。第3节说是30个分遣队(和合本:‘三万’;参4:13>四13注释),但第12节则作5个(和合本:‘五千’)。有学者认为第3节应作‘他差遣了三十名最好的勇士,每个分遣队派一人’(Boling;参下文)(参 撒下23:24-39>撒下二十三24-39)。整个埋伏行动由5队士兵执行。请留意第3节作‘大能的勇士’,而第12节只作‘人’。伏兵走了12哩(20千米)的路,攀上陡峭的山坡,并在黑夜的掩护下,藏身在艾城以西的山丘或磐石之后,或在洞穴中(9、13节)。翌日清晨,约书亚与主要的军队从吉甲出发,并为了清楚看见整座城,在艾城北边的山谷以外安营。‘这夜’,即伏兵埋伏的第二天晚上(这时伏兵已全然准备好),约书亚在即将发动战事的山谷中进行侦察,以保证他的作战行动得以成功。第14-17节第14-17节在艾城的王看来,约书亚的作战行动好像重演一次。翌日清晨,他轻率地迅速带兵前往作战之处,指望像前次一样大败以色列兵。约书亚假装撤退,其实是利用上一次的经历,引诱艾城的王不作任何戒备。为了灭绝正在逃跑的诱兵,王召集所有军队出城,甚至离开神殿(这里称为‘伯特利’,参 士20:18>士二十18,新国际译本旁注),那是一个城堡的最后防守据点。这里的‘伯特利’(直译:‘神的家’)并不是一个地方名字,而是指艾城的神殿(R.G. Boling和G.E. Wright, Anchor Bible, Joshua, p.240,也有相同的意见)。第18-23节第18-23节在关键性的一刻,耶和华作出了干预,并吩咐约书亚举起‘短枪’,或更贴切地,译作‘弯刀’。向艾城伸出弯刀,象征耶和华有管治该城的主权。第19节在希伯来文中指伏兵已迅速离开隐藏的地方。约书亚一发出讯号,他们便起来攻城。以色列的主要大军此时回头攻击那倒霉的追赶者;他们回头一看,只见艾城峰烟四起,而5队以色列兵则从他们后方出击。第24-27节第24-27节根据对付艾城之圣战的准则,艾城中全部12个分遣队和他们的妻子,都要成为‘归予神的物’(D026>),要被‘杀灭’(26节,及新国际译本旁注)。第28-29节第28-29节被焚毁的城──一个永远的废堆,和王的墓──城门上的石堆,都成为纪念此事的标记(参4:5-7>四5-7),并证明这事确实是发生了。艾城的王‘被挂在树上’,可能指被钉在柱子上,显出他是在神的诅咒之下。根据律法,人必须在日落之前把他取下来( 申21:23>申二十一23)。相对而言,在新约中,以色列的王却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 加3:13>加三13)。祂也是在日落之前被人取下来( 约19:31>约十九31)。八30-35 在以巴路山更新圣约在这些争战故事的中心,作者停下来详述以色列人在示剑更新圣约,如摩西所指示的( 申11:29>申十一29)。以色列之主的法则和治权的主张是在国外颁布的。祭坛象征神对该地的治权(参 创12:8>创十二8),而律法则界定祂管治的特质。正如没有修剪的葡萄树( 利25:5>利二十五5、 利25:11>11)和没有剃下来的头发( 民6:5>民六5),在以色列中是象征这些物件是圣洁或献给耶和华的,同样地,一个用没有动过铁器的完整石头筑成的祭坛,表示它是属于创造主的。以巴路山在示剑[现今的纳布卢斯(Nablus)]以北,是陈述恶兆的地点,而基利心山──较低的一座山──则在示剑以南(33节)。我们应假定以色列人能自由进出这地,因为他们与示剑人所立的约正生效(参24>二十四章; 创34>创三十四; 士9>士九),或因为撤退至基地的迦南,不敢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与他们对敌。以巴路山──咒诅的山──被选为设立祭坛的地点,因为神在那里除掉了罪人的咒诅。 燔祭象征以色列人全然奉献给神,并用以赎他们的罪。可以吃的平安祭是庆祝他们与神的关系。以色列人起初在西乃山确证这圣约时,也在庆典中献了这两种祭( 出24:5>出二十四5)。两祭预表基督为设立新约所流的血( 路22:20>路二十二20)。在以巴路山出土了一座祭坛,而按发掘者薛托(A. Zetal)所说,其中所有科学证明,都跟圣经的描述极之吻合。 由于约书亚是遵从摩西的律法而行,读者应假定那些石头是铺上了石膏,然后律法便刻在其上(32节;比较 申27:1-8>申二十七1-8)。律法在严肃地聚集的以色列人眼前写了多少,圣经并没有说明。读者也应想象,在这个有极好传音效果的环山平地里,以色列人的6个支派在基利心山大声陈明因顺从而有的祝福,另外6个支派则在以巴路山大声述说因背道带来的咒诅(33节;参 申27>申二十七章)。由本国和归化的居民组成的众支派,面对着那些抬着约柜──神圣之王的宝座(参6:6-7>六6-7)──的祭司。其后,约书亚听见了所有神国子民的声音后,便宣读律法,藉着其中的祝福和咒诅,说出了以色列人与神所立之约的要素(34-35节;参 申11:26>申十一26,申30:1>三十1)。九1-27 与基遍人立约与基遍人订立盟约显然是在圣战的规则以外的。这事件显出以色列人会在某些情况下,认定他们可以和必须在律法以外订立一些例外的条约。妥协的情况时有发生,像在这里(14节),并例如在离婚的事件上,因为以色列人没有首先寻求神的话。在士师时代,以色列人与一些被咒诅的国族订立许多和平的条约,违反了‘归予神’(D026>)的原则(参6:15-21>六15-21注释),以致耶和华不再把迦南人赶出( 士2:1-5>士二1-5)。今天教会里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人和平共存,因而丧失了他们属灵的能力。九1-2 迦南人的会盟在其他迦南人会盟要攻击以色列人的时候(10:1>十1至11:23>十一23),基遍人却作了这特殊的外交。基遍人宁愿冒险以求和平,而不是战争。可惜的是,他们虽敬畏神,但却没有选择第三个解决办法,即像喇合一样(参2:8-14>二8-14),在神的约中完全效忠。许多人面对着基督和祂的福音时,也可选择以下其中一个立场:1.与祂对抗;2.和平地共存,但却不归服于祂;3.藉着祂的宝血和属灵的重生,作新约中的子民。九3-13 基遍人的诡计基遍和它的四个同盟合称希未人(7节),这提醒我们,基遍人是一个被判有罪的民族。一般人把基遍等同于耶路撒冷西北面8哩(13千米)的吉卜(el-Jib),这是值得怀疑的。虽然约书亚让众长老与基遍人谈判,但基遍人是先求见约书亚,要与他和以色列人立平安之约,所以约书亚必须为此事负上最终的责任(6、8下、15节)。 在以色列人的政策中,他们可以跟远方顺服的城──虽会污染他们,但不是被咒诅──的国族立和约( 申20:10-15>申二十10-15)。基遍人因而假装从远处而来,以求藉这条例与他们和平共存。 虽然在战争中,欺诈被视为是有需要的,但在立约时,却不能接受欺诈的成份(参2:2-7>二2-7的注释),因此约书亚咒诅他们(23节)。事实上,约书亚和众长老倚靠自己的判别力,而不去求问耶和华,也是错误的(14节)。无论这样有多么吸引人,教会决不可用自己的理解去取代神的话。九14-15 与基遍人立约也许以色列人‘受了’(即‘取去’)他们的食物,是因为那是立约程序的一部分。终究犯错的是以色列人,而不是基遍人,因为以色列人没有求问耶和华。九16-18 基遍人的诈骗被发现3天后,以色列人便发现基遍人的诡计。他们要再用3天,走17哩(27千米)的路程,从吉甲来到基遍人那里,证实所听闻的消息。构成这同盟的4个城镇,从西北面控制着通往耶路撒冷的路,因此他们是住在以色列人联邦的主要干道上。会众有理地埋怨他们的领袖,因为这些仍留在应许地上的外邦人影响着他们在此地上立足。九19-27 解决办法在连续3节里(18、19、20节),圣经强调以色列人不能破坏誓言,误用了神的名字,纵然这誓言是在被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参 出20:7>出二十7; 撒下21:1-14>撒下二十一1-14; 太5:33-37>太五33-37)。在这个充满破坏婚约、商业上的违约的时代里,这个真理需要重提出来。众长老持守这个在被骗的情况下订立、却又不能更改之条约的方法是,把条约里‘仆人’一词解作负担最繁重工作的人──基遍人要为以色列全会众作劈柴挑水的苦工。约书亚在众长老要求的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