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释

列王纪上 注释(1)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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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 注释(1)1-10章导 论在正典中的书名与位置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纪上下原为一卷书。列王纪上延续了撒母耳记下所记载的大卫国度,而前书首两章是大卫之宫廷历史[也称王位继承故事(succession narrative)]的结束;这段宫廷历史在撒母耳记下二十章突然中止了。列王纪上与下的划分,则把亚哈谢王和先知以利亚的事迹中断了。 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纪上下4卷书在七十士译本(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于主前三至二世纪完成)中的名称──1-4 Basileiai,即关乎‘王国’或‘统治’的4卷书──反映了4卷书原是一卷。我们不能确定这书何时或为何这样分成4卷,但有人认为那是一位编辑所做的工夫,他把旧约分成长度大致相等的诵读经卷。 在希伯来圣经中,列王纪上下结束了前先知书(即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上下)的部分;这些历史书卷记载了以色列人抵达应许地至最后犹大被掳至巴比伦为止的历史。若要了解列王纪中的信息,我们必须谨记这个背景。 写作年代与作者 按现存形式来看列王纪的写作日期 按其现存的形式,列王纪不可能写于约雅斤王于主前561年出 y u之前,即大概在被掳至巴比伦的中期。这是列王纪所记载的最后一件事件,因此,本书似乎是在那时,至被掳的犹太人返回耶路撒冷(主前538年)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完成。然而,本书显然并非被掳时期的一些自由创作,因为作者曾使用各类较古旧的资料,甚至透露了其中一些资料来源(参下文)。 近代有关列王纪写作的理论 在1940年代,诺夫(Martin Noth)对列王纪上下的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见解。他主张列王纪是一份较冗长之文献的一部分,由约书亚开始,而至列王纪下结束,是一位作者在被掳期间写成的。虽然这位作者使用了一些古老的文献资料,但他并非纯粹是一位编辑或编篡者;他是一位原创作者,把所有资料融合成一体,藉以表达他自己对以色列历史的理解。诺氏尤其强调,整部作品充满着浓厚的申命记神学和风格。这卷书因而称为‘申命记派史书’(Deuteronomistic history)。诺氏理论中的‘申命记派史书’强调只可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进行敬拜(即使是那些‘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的君王,也因没有废掉‘邱坛’而受到批评;例如 王下12:2-3>王下十二2-3)。这位原作者也强烈批评拜偶像的行为,认为这是以色列人最终被掳的原因(例如 王上14:15-16>王上十四15-16; 王下21:13-14>王下二十一13-14)。 有些接受诺氏的申命记派史书观的学者,更主张这作品有两个或以上的修订版本。有些主张那初版写于被掳前,以约西亚王的宗教改革为故事高峰。约西亚以后,犹大的命运突然逆转,甚至遭受被掳的灾难,使史家不得不对这段历史作出修订。然而,认为有两个或以上修订版的理论,大都在乎学者如何假设原作者的编写和建构历史手法。近期有关古代写作方法的研究,对这些假设存疑,而现今的趋势又跟两个修订版的观点背道而驰。例如,虽然现代读者也许认为列王纪下二十五章27至30节不像是作者收笔的结语,但现今的理解,却认为这结语在古代背景中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总而言之,我们没有足够理由去否定列王纪(若不是整部申命记派史书)是一位作者的作品,并在被掳的后半期写成的。 根据作者可取得的资料(参下文),并他对约雅斤王之命运的兴趣,可推论他大概是一位高级的官员(‘贵族’、‘官员’和‘国中的首领’),并在主前597年( 王下24:12-15>王下二十四12-15),即耶路撒冷被毁前10年,与约雅斤一起被掳的。他甚至可能是一位文士,(若不是受被掳所阻)专责记录皇室的事故。我们可以猜想,他是为被掳的皇室成员写作,寻求一套神学理论,去解释他们和王、圣城和国家所遭遇的大灾难。他这套用历史形式去表达的神学,是基于申命记的教导,并且完全认同申命记中的警诫说话。他多次向读者展示,由先知传达的话,如何对历史事件、警告和审判,有绝对性的影响(例如 王上11:11-13>王上十一11-13、 王上11:31-39>31-39, 王上19:15-18>十九15-18, 王上21:17-29>二十一17-29; 王下9:1-10>王下九1-10、王下9:36-37>36-37,王下17:7-23>十七7-23,王下21:10-15>二十一10-15)。 资料来源 作者手上显然有些典籍,从中可以取得一些资料,如每位君王的任期,和(在分裂王国时期)以色列诸王和犹大诸王的对照年表。这些资料大概取自一些列王名单和年代表,这些资料也是亚述和巴比伦宫廷例行保存的。这些典籍有时包含某些事件的梗概,以及一位君王任内的政绩,因而,举例说,作者得以记述所罗门的建设( 王上9:15-19>王上九15-19)的事迹。然而,列王纪里有许多材料,尤其是那些关乎先知言行的故事,必定是从别的源头而来的。 作者有时会请读者参考进一步的资料,如‘所罗门记’( 王上11:41>王上十一41)、‘以色列诸王记’( 王上14:19>王上十四19)和‘犹大列王记’( 王上14:29>王上十四29)。这些古代读者大概很容易可以参考到上述的资料,但可惜这些典籍现今已经失传了。(我们不可把被掳归回后写成的与列王纪上十四章所题的混为一谈;不过历代志有时会保存着这些失传文献中的一些资料。) 作者有时会直接引述一些被掳前的资料,保存其观点角度不变,如在列王纪上八章8节‘直到如今还在那里’的说法,是以圣殿被毁前的角度来说的。 圣经历史的写作作者写成了这部作品,其中保存了各种不同来源的资料,并把它们融合在一个整体里,这是一项杰出的成就。但这类圣经的历史书的本质有何特别呢?即使是简略浏览也可告诉我们,虽然其中记载着历史,但写法跟现代史家的历史写法并不相同。作者不时叫我们参考别的典籍,去取得进一步的资料,可见他只是选择了某些题材来记述。换句话说,他只是选择那些符合他写作目标的材料来记述。对于众多的君王,他也是选择性和比重不一地记载,可见他有特定的写作目的。虽然所罗门和约阿施同样执政40年,但他处理所罗门在位的记述,比约阿施却多出了17倍。 此外,作者厘定哪位君王重要的看法,也跟现代史家很不相同。幸有考古的发现,让我们知道,暗利在国际舞台上有若干影响力,但列王纪上十六章23至28节的简短和负面记述,则对这方面没有半点暗示。也许他真正的政zh i地位可在作者叫我们参考的‘以色列诸王记’中反映出来,但作者本身却没有兴趣详加描述。在他来说,暗利的影响在于‘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带领以色列人陷入更深的背道中。 列王纪的作者并非按任何一个王在政zh i或战场上的功过去评价他们。作者唯一重要的判断标准在于一个王怎样带领子民去敬拜神。那些持守纯正敬拜的君王备受推崇(虽然他们也因没有‘废掉邱坛’而受非议),而那些助长偶像崇拜的则受到谴责。作者尤其强调,那些主力鼓吹拜偶像的王,要为王国最终的灭亡负上责任。当然,所有历史都包含对事件的诠释和记载;但列王纪(和其他的旧约历史书)中的选择性和诠释的角度,按现今的标准来看是惊人的。 总而言之,列王纪并不是一本直述的历史书,而是充满着对各项事件的神学评价。作者的意图是解释这段历史的重要意义,而不单是记述史实。 结 构 列王纪上下的结构并不明显,而学者也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也许最有帮助的,是参考一个基本的三重结构。第一部分叙述所罗门的继任和执政( 王上1>王上一至 王上11>十一);第二部分叙述两个王国──以色列和犹大──的时期( 王上12>王上十二至 王下17>王下十七);第三部分叙述以色列灭亡后,犹大国独存的时期( 王下18>王下十八至 王下25>二十五)。首两部分有详尽的神学评论作结( 王上11:1-13>王上十一1-13、王上11:29-39>29-39; 王下17:7-23>王下十七7-23、 王下17:34-41>34-41),暗示作者本身可能心中也有这样一种划分。 中间的部分显然是最长的(共28章),并且可以再划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是列王纪上十二章1节至十六章28节,叙述自所罗门死后,以色列和犹大诸王的事迹,直至暗利在以色列执政。第二部分是列王纪上十六章29节至列王纪下十章36节,叙述暗利的王朝及其令人震惊的衰落,并且几乎是纯是北国的记载。在整段里,只有两个简短的插段是关乎犹大的( 王上22:41-50>王上二十二41-50和 王下8:16-29>王下八16-29),即在16章内只占了24节经文!在暗利王朝故事中,也包含了以利亚和以利沙的故事。以利亚故事占据了列王纪上十七至十九章和二十一章,并列王纪下一章1节至二章18节的篇幅,而列王纪下二章19节至八章15节则以以利沙为主(其后又在王下 9:1-3>九1-3和王下13:14-21>十三14-21出现,但后者是在此部分以外)。其他先知的事迹,也扩大了这时期的记载篇幅( 王上20:13-43>王上二十13-43, 王上22:1-28>二十二1-28)。第三部分由列王纪下十一至十七章组成,并且再次同步叙述以色列和犹大诸王的事迹。 历史背景 列王纪所记述的时期有400多年,从所罗门在主前970年(或之前)继位,至被掳的君王约雅斤在主前561年从狱中得释放为止。这里只可简略地概述这段时期的历史。这段历史可按列王纪的3个主要分段(如上文)分为3部分。 所罗门的统治(主前970至930年) 所罗门从大卫遗留给他的一个和平局面得着益处。最低限度,他在位的前期享受着与南方的埃及和北方的推罗王希兰两段良好的关系。这两国都是重要的贸易伙伴。那时并没有强大的势力威胁着所罗门这个细小王国的安全。在他继位之前接近两个世纪,埃及已不再是近东的一个强国。第二十一王朝(主前1089至945年)的法老,除了确保边疆安稳和与邻邦保持友好关系之外,并没有任何对外的政策。所罗门大概是与这王朝(主前978至959年)的西亚门(Siamun)结盟,并以迎娶法老女儿来确保这盟约( 王上3:1>王上三1)。 然而,所罗门在位的后期,他与外邦的关系却开始恶化。经文暗示他与推罗王希兰的关系变得没有早前那样友善( 王上9:10-13>王上九10-13),他又面对从南面以东和北面大马色而来的敌意( 王上11:14-25>王上十一14-25)。主前945年,埃及改朝换代,示撒登位;他在所罗门要杀害耶罗波安时,收容了耶罗波安( 王上11:40>王上十一40),并在所罗门逝世几年后,侵扰耶路撒冷( 王上14:25-26>王上十四25-26)。 王国分裂(主前930至722年) 罗波安第五年(主前925年),示撒对巴勒斯坦的侵袭并没有使埃及巩固她在该区的势力。埃及的风光日子已成过去。以色列和犹大的长期威胁在别处冒起。 以色列王暗利(主前885至874年)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国际地位,虽然圣经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资料。在米沙石碑(Mesha Stele)上,摩押王米沙(Mesha,约主前850年),为纪念他成功叛离以色列(参 王下3:4-27>王下三4-27)而刻上的铭文,指暗利较早前征服了摩押,使之成为以色列藩属。晚至主前722年,亚述文献仍称以色列为‘暗利之地’。 在主前第九世纪,一个以大马色为首都的城邦亚兰(修订标准译本作‘叙利亚’),成为了以色列的一个威胁。亚兰在便哈达的带领下,攻击以色列,协助犹大王亚撒( 王上15:18-20>王上十五18-20),时间在主前895年左右。另一个便哈达(大概是第一个便哈达的儿子或继任人)几乎一直都是亚哈及其后裔的敌人,并两次围攻撒玛利亚( 王上20>王上二十; 王下6>王下六至 王下7>七)。一个共同敌人──亚述──的冒起,给亚哈和便哈达之间带来一段短暂的相安日子( 王上22:1>王上二十二1)。由于亚述在撒缦以色三世(主前858至824年)的带领下从西面入侵,许多小国遂组成联盟去抵抗他。在撒缦以色对夸夸(Qarqar)战役(主前853年)的记述中,他提到亚哈和便哈达是这联盟的成员,并记录了亚哈派出2,000战车和一万步兵来守卫──那是联盟中一股极强的势力。虽然撒缦以色战胜了盟军,但亚述从西方而来的干扰却暂时停止。 从亚述而来的威胁过去后,亚兰又再显露其敌意( 王上22:2-3>王上二十二2-3)。在主前843年左右,便哈达遭哈薛谋杀,哈薛取了王位( 王下8:7-15>王下八7-15)。以色列只能仅仅脱离哈薛和他儿子便哈达三世的攻击( 王下13:3-7>王下十三3-7),甚至犹大也受其威胁( 王下12:17-18>王下十二17-18)。然而,以色列和犹大分别在耶罗波安二世(主前782至753年)和亚撒利雅/乌西雅(主前767至740年)的统治下,得到军事和经济上的复苏。 可是,亚述不久便改变了近东一带的面貌。提格拉毗列色三世(主前744-727年)的东征西讨,使亚述帝国得到空前的扩展,而以色列很快就给吞并了。大概在主前738年,因米拿现自愿归服亚述(参 王下15:17-22>王下十五17-22的注释),以色列成为了亚述的一个卫星国。随着比加的流产政变,以色列的地域缩小了,并成为了一个属国(主前732年),受到亚述更多的干预和介入,但它仍可有自己的君主。当何细亚叛变,撒玛利亚被毁灭来的殖民(主前722年),整个地区就成了亚述的一个省,由一名军事总管管辖。以色列部分人口被迁往亚述帝国的其他地区,由外取代他们。这样,北方众支派便丧失了他们的身分,而以色列国也不复存在了。 剩下犹大(主前722至587年) 犹大在主前734年,在亚哈斯治下曾归服亚述( 王下16:7-8>王下十六7-8),但希西家推翻了他父亲的政策,背叛了亚述。亚述王西拿基立(主前704至681年)在主前701年入侵犹大,夺取了46座坚固城堡,掳走200,150人。耶路撒冷几乎毁在他的手下,后来却奇迹地得蒙解救( 王下18>王下十八至 王下19>十九)。犹大在亚述的控制下,在玛拿西一段不短的在位期间,仍得以残存,而西拿基立的继任人以撒哈顿和亚述巴尼帕,则看犹大为一个属国。亚述帝国在亚述巴尼帕(主前668至630年)治下,取得了最广阔的版图。他在主前663年侵略埃及,并夺取了提比斯。但在他在位末期,亚述在西方的国境开始崩溃。约西亚甚至得以在前以色列国的旧领上扩展其改革,而不受干扰。 然而,犹大的自主独立只是短暂的。主前609年当他阻止法老尼哥前往协助亚述的末代皇帝抵挡巴比伦时,约西亚阵亡了(参 王下23:29-30>王下二十三29-30的注释)。埃及短暂地控制亚述瓦解后遗留下来的势力真空区域──即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一带。犹大因而成了埃及的一个属国。巴比伦在尼布甲尼撒的领导下,在主前605年于迦基米斯打败了法老尼哥,而犹大则成为了新巴比伦帝国的一部分。同年,尼布甲尼撒继承了他父亲尼布普拉撒,坐在巴比伦的王位上。 犹大曾两度背叛巴比伦。第一次背叛的结果是约雅斤王和耶路撒冷的精英被放逐至巴比伦(主前597年)。第二次叛变较有组织,但同样难逃失败的厄运。这次西底家作为反巴比伦联盟的一名成员,向埃及寻求支援。但埃及的帮助来得太迟。在主前588年,尼布甲尼撒围攻耶路撒冷的时候,法老何弗拉的一支军队到来协助,耶城得以暂时脱险( 耶37:5-8>耶三十七5-8)。然而,巴比伦不久便对付了埃及,并再次围攻耶城。在主前587年,耶路撒冷被毁,另一批被掳的人被送往巴比伦。虽然被掳的约雅斤后来得到尼布甲尼撒之继任人的礼遇(王下25:27-30>王下二十五27-30),但犹大诸王的统治要已告一段落。 年代表 学者曾尝试根据亚述和巴比伦的典籍,去协调圣经有关以色列和犹大诸王在位的数字,却遇到许多困难。这里不能列出所有的问题(其中一例可参王下18:9-12>王下十八9-12的注释)或其解决方法。[精简扼要的讨论可参W.S. LaSor, D.A. Hubbard, F.W. Bush的Old Testament Survey (Eerdmans, 1982)pp.288-297。至于详细的讨论,可参E.R. Thiele, The Mysterious Numbers of the Hebrew Kings,第三版(Zondervan, 1984);‘圣经历史’专文的图表采用了Thiele的架构,也作了一些次要的修订。]主 题列王纪在君主政制的顶峰开始,当时所罗门继承大卫作联合王国的统治者。在首数章里,整个申命记派历史到达了最高峰──就是圣殿的兴建。但所罗门在位的光辉非常短暂。他本身的缺点导致他死后王国即分裂为二。以色列国的第一任君王耶罗波安的罪,使北国步向灾难,而作者也多番暗示犹大国也有潜在的危险,有可能向相同的道路走去。以色列国灭亡后,犹大享受到两位励行改革的君王──希西家和约西亚──的统治,他们似乎把王国推向了高峰,使她免遭以色列国灭亡的命运。但两位君王死后,国中都有戏剧性的逆转,显然一位像约西亚这样的君王,也不能使之避过灾难。叫人沮丧的结论是:灾难是不能避免的,因为没有人(也没有王)是无罪的(比较 王上8:46>王上八46)。作者承认,即使是大卫──作为正直君王的典范──也是不完全的( 王上15:5>王上十五5)。若是典范也有瑕疵,那些在他后来的,还可以有甚么希望呢? 因此,列王纪指出神为甚么毁灭自己的子民,放逐他们到外邦去。本书主要目的是表示神那可怕的决定是合理的,因为以色列和犹大诸王几乎没有例外地是满有瑕疵的。当然并非只是诸王有缺点;整个以色列民族都有犯罪的倾向。 那么,列王纪是否一段没有盼望的历史呢?它确实对人类的政zh i制度作出了消极的评核。在这方面,它为一个在士师记开始的主题作出了总结。士师记结束时,指出士师的制度是失败的,盼望君主政制可以有较佳的贡献( 士21:25>士二十一25)。在列王纪中,君主政制备受考验,并且最终同样失败。 另一方面,列王纪表明神向以色列信守诺言,并且介入这民族的政zh i生活。所以,它提醒我们,不要以为神是不干预政zh i的。本书表明,神的恩典和审判活跃于政zh i活动。整本书巧妙地表明,人类的自由和责任与神的主权是交织着的,我们不可过分简化地看两者的关系。对于人类的善行和恶行,神都留意,并用来促成祂的种种计划。祂是实行那些计划的神,祂藉着有罪的人来实行。不管人的动机如何,神的计划也丝毫无损。 虽然有多处强调信心带来祝福,不忠带来审判,但作者的神学并不止于因果的关系。神的自由使不同事件有出人意外的演变。例如,以色列并没有在约哈斯年间灭亡,并非由于以色列诸王有任何改进,而只是由于神要向以色列表示怜悯和恩慈( 王下13:4-6>王下十三4-6、 王下13:22-23>22-23, 王下14:26-27>十四26-27)。但神的自由并不只是行怜悯的自由。尽管约西亚作事虔诚,并进行大规模的宗教改革,但祂毁灭犹大的心意已决,不会改变。神的自由表示祂并不可能被人类操纵。历史的发展,并不是在乎君王的意志,乃在乎神自主的旨意。 这样强调神的自由,使列王纪下在结束时,对犹大的前景还暗藏希望。由于神有自由随己意而行,所以被掳可能并不是祂的最后判决。作者也提醒被掳的人:神的子民若悔改、寻求主,祂可能会饶恕他们,使那些辖制他们的人,向他们施怜悯( 王上8:46-51>王上八46-51),希望也因而存在。本书暗示被掳以后将会发生的事,上述经文算是最明显的了。这里并没有应许他们得以返回本国,也没有应许大卫的王朝得以恢复。(大卫王朝已面临灾难性的失败,还能怎样给以色列人带来拯救呢?)基督徒读者可能看见这王朝最后在耶稣──第二个大卫──身上恢复了,但这样的盼望并没有在列王纪中说出;我们必须翻看耶利米书和以西结书才可看到这盼望。 应用纲要 透过王国历史,看到神不单掌管历史事件的发生,同时也藉着祂的先知向选民清楚解释历史的意义。而历史上的人为错误、失败比比皆是,但掌管历史的神却能够化腐朽为神奇:亡国流放的痛苦竟成了信仰更新的转捩点;因选民的叛逆,救恩却临到万邦。 注 释一1至十一43 所罗门一1至二46 所罗门建立治权一1-10 大卫与亚多尼雅在这里我们看见大卫年老体弱,身体不能暖和,也无力进行性事(1-4节)。正在蓄势待发的是亚多尼雅,他是大卫在希伯仑作王时所娶之6个妻子所生的6个儿子中的第四个( 撒下3:2-5>撒下三2-5)。大卫的长子暗嫩已被第三子押沙龙所杀,而押沙龙则在一次叛逆大卫的行动中被杀( 撒下13:23-29>撒下十三23-29, 撒下18:9-15>十八9-15)。圣经没有提到大卫的次子基利押,可能他也已经死了,留下亚多尼雅作排行最先的儿子,自然是大卫王位的继承人。作者有意叫我们想起这些境况,他指出亚多尼雅是‘生在押沙龙之后’(6节)。‘他甚俊美’的描述叫我们记起大卫年轻时的俊朗(撒上16:12>撒上十六12),并进一步暗示他是大卫当然的继任人。 亚多尼雅不单一心想得王位,并且已招募大卫朝廷中一些知名人士作他的支持者(7、9节)。圣经指出他‘为自己预备车辆、马兵,又派五十人在他前头奔走’(5节),叫人想起押沙龙夺取帝位前所作的准备( 撒下15:1>撒下十五1);大卫没有对亚多尼雅的行动提出疑问(6节),也使人联想到他昔日也没有在押沙龙孕育叛变行动时把他的计划粉碎。大卫在这事件上的软弱,不能完全归咎于他年纪老迈,因为他早年同样不能在儿子生事时声明己见( 撒下13>撒下十三至 撒下15>十五)。 在大卫不知情下,亚多尼雅安排了一次筵宴,当中有献祭,并且在隐罗结──耶路撒冷以南的一道泉水──自封为王(9节;比较13、18、25节)。这不是指大卫即时停止作王,而是亚多尼雅自此便与大卫共同执政。然而,大卫既已年迈,亚多尼雅无疑就是实际的君主。一11-37 拿单的干预作者已告诉我们,先知拿单并不属于亚多尼雅的党派(8节),现在他更扮演竞取王位者──所罗门──的支持者。从这几节经文显见,大卫曾向所罗门的母亲拔示巴起誓,要让她旳儿子继任为王。(又或许拿单和拔示巴是设计让大卫相信他曾这样起誓,而事实上他并不曾起誓!但亚多尼雅没有邀请所罗门参加筵席,显示他知道所罗门也在争夺王位,而他便小心地在适当的时机,作出先发制人的行动。)拔示巴闯进故事中,叫我们记起在撒母耳记下十一章那精力充沛的大卫,跟现今书中那虚弱的老人形成强烈的对比。 虽然拿单在本章中多次带着‘先知’的称号,但他并没有把‘耶和华的话’带给这位正在衰败的君王。相反地,他所作的一切都只是阴谋和游说。首先,在拿单的教唆下,拔示巴提醒大卫说他曾起誓,又告诉他亚多尼雅正举行登基的筵席。然后,拿单在适当的时候加入(‘拔示巴还与王说话的时候’),并从另一个的角度去谈及这个问题。他不像拔示巴那样带对质口吻,却假装他以为大卫已批准亚多尼雅举行这次宴会,并恭敬地指出某些人,包括他自己,并未获得邀请赴宴。 大卫赶忙行动,要控制这事件,并起誓他会即时履行他先前的诺言(30节)。他召集了所罗门其他主要的支持者──祭司撒督和比拿雅,迅速下令要在基训泉──耶路撒冷东墙以外的水泉──马上膏立所罗门为王。一38-53 所罗门作王在主要的支持者和大卫的侍卫(‘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伴随下,所罗门前往基训,并且是骑着‘大卫王的骡子’前往(38节)。大卫没有参加这仪式,也许由于他身体虚弱,即使只是前往前面山脚的短途旅程,他也支持不来。在短时间的通知下,已聚集了众多的群众,可见所罗门是一个颇受欢迎的王位继承者。亚多尼雅在隐罗结听到群众的响声,而不久便有人把整件事向他报告了;他的支持者知道游戏已结束,便静静地四散了。 亚多尼雅预期所罗门(他称为‘所罗门王’)会杀害他,他抓住‘祭坛的角’寻求庇护。以色列的祭坛(如考古发现所证实的)有四角从壁面伸出。抓着其中两个角,人就得到庇护。这里的祭坛大概是放在大卫所建的会幕中,这会幕是用以安放‘耶和华的约柜’的( 撒下6:17>撒下六17;比较 王上2:28>王上二28)。 到了这里,所罗门才从一直是被动的人物(使他骑骡,膏他作王等),进入故事中,作一个自主的角色。他作事决断,而且机灵和谨慎,他答应只要亚多尼雅保持忠心,便会饶过他的性命。亚多尼雅谦卑地承认他的弟弟是新任的君王(53节),但两人并未得着真正的和解。我们所得的印象是,好戏还在后头。 在这一章最后3节经文中,所罗门4次被称为‘所罗门王’(两次在转述引语中,两次出自作者自己);另一方面,亚多尼雅只有一次被称为‘王’,那是在他的支持者欢呼喝采的时候(25节)。 这样,本章以所罗门被膏立为王,大卫因耶和华的旨意得以成就感到满足(48节)作结束。但神的旨意先前却被忽略;大卫决意采取行动,只是因为亚多尼雅试图夺得王权,而拿单则关心所罗门的支持者,包括他自己的安全。就像在约瑟的故事中一样,神的作为似乎是隐藏在人的阴谋和野心之中。 二1-12 大卫逝世圣经没有交代所罗门与大卫共同执政多久,大卫才逝世。故事直转至年老的君王去世的前夕。 首先,大卫在属灵的事上给所罗门忠告。他要行主的道,谨守祂的诫命。大卫显然明白耶和华所应许那永存的国度( 撒下7>撒下七),是要在他子孙对主忠诚的条件下(4节);当故事继续发展,这事实便显出其重要性。 其次,大卫指示所罗门去处理一些未完成的事情。他要报复约押违反大卫旨意所行之谋杀的罪;巴西莱的众子要因忠诚而得赏赐;而示每要因他在大卫躲避押沙龙期间咒诅大卫而受罚。而关乎约押和示每的,大卫没有给予具体的指示;他只是告诉所罗门要按智慧而行(6、9节)。大卫临终的赠言以属灵的指引而明亮地开始,却以充满杀机的遗命而晦暗地结束。跟着是官式地宣布大卫之死与埋葬,这是在整卷列王纪中都不时出现的一种宣布。 二13-25 亚多尼雅之死亚多尼雅来到拔示巴面前,那时她身为太后,处于王宫中一个备受尊崇的位置;亚多尼雅前来,是为求取女子亚比煞为妻。亚比煞的身分是一名妃嫔(纵然大卫没有能力与她圆房),而人若要求得着这样一个妃嫔,可以相等于求得皇室的权力(比较 撒下3:6-8>撒下三6-8, 撒下16:21-22>十六21-22)。当这要求转达至所罗门面前,他并不会忽略当中的含义;他认为那是一个新策略的开始,而这策略是要夺取王位(22节)。他不像他的父亲──他的行动不会拖延,亚多尼雅即日被除掉。二26-27 亚比亚他被逐所罗门迅速而有效率地铲除一切异己。由于亚比亚他曾支持亚多尼雅,所以他被解除祭司之职,并被逐回他自己在亚拿突的田地──耶路撒冷以北约3哩(5千米)。作者认为亚比亚他这样被驱逐到乡下,是应验了早期一位不知名的先知关乎以利后裔的话( 撒上2:27-36>撒上二27-36。亚比亚他的职位由撒督取代(35节)。亚拿突是分配给利未人的一个城邑,而后来这是耶利米的家乡( 耶1:1>耶一1)。二28-35 约押之死约押听闻亚多尼雅的死讯,知道自己处境危险,便逃往‘耶和华的帐幕’,抓住祭坛的角,以寻求庇护。然而,使他性命堪虞的不单是因为他支持亚多尼雅,更是因为大卫临终时给所罗门的吩咐。比拿雅对于在祭坛把约押杀死,有点迟疑,但所罗门却毫无顾忌地命令比拿雅这样做。所罗门似乎认为报复约押杀害无辜者和得罪大卫,可以凌驾提供庇护的律法之上。他宣告说,杀约押是彰显神的报应,并且耶和华赐大卫家平安的福祉,‘直到永远’(33节)。这样,比拿雅便杀了约押,并取代他作军队的元帅。 作者对所罗门的行为并没有作出评论,我们不能确定他称许与否。但最少他知道,所罗门说大卫家有永远平安的预言,不会应验! 二36-46 示每之死对于示每,所罗门的处理方法较为宽大,他只是限制他在耶路撒冷的范围以内,并警告他离城之日必死。所罗门的意图就是这样吗?还是他一开始已等候一个理由去把示每置诸死地呢?大概后者才是他的计谋,因为大卫吩咐他要使示每‘流血下到阴间’(9节)。3年后,当示每破坏这限制,所罗门便表明,他视示每的死为得罪大卫的神圣报应(44节)。所罗门又再一次预言他的国位要蒙福,并且(不正确地)预言大卫的王朝永远坚定(45节)。 大卫未完的事已办妥,所有异己已被剪除,而所罗门则显为一位世故、灵巧和决断的君主,他深信自己是执行神的审判,并且要得到神的赐福。这并不是一幅特别吸引的图画,但毫无疑问,这些事‘坚定了所罗门的国位’(46节)。 参大卫王留给所罗门之帝国版图 d200>mp355三1至四34 所罗门的伟大和智慧三1 与埃及结盟为了强调所罗门在国际政zh i舞台上也巩固自己的势力,作者接着叙述他怎样与埃及结盟,并以迎娶法老女儿来保证这个盟约[这法老也许是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西亚门(Siamun);参导论]。所罗门与古代近东这个超级强国结亲,必定使他的地位提高不少。然而,他这个政zh i行动有另一面:与非以色列人通婚,是违反申命记七章3节的条例。列王纪上十一章1至6节指出他多次重犯这罪。三2-15 所罗门在基遍这是耶和华4次向所罗门说话的第一次(参6:11-13>六11-13,9:1-9>九1-9,11:11-13>十一11-13)。作者感到他必须解释这事件何以在‘极大的邱坛’──基遍──发生:王与百姓都在那里敬拜,因为圣殿仍未建成(2节)。为免读者怀疑所罗门有任何失败,作者也表明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3节)。 经文两次指出,神是在梦中向所罗门说话(5、15节);这种沟通的形式在某些经文中( 申13:1-5>申十三1-5; 耶23:25-32>耶二十三25-32)以怀疑的态度视之,但在别的经文(如约瑟和但以理的故事)却又推崇备至。耶和华首先只是问所罗门有何要求。我们会预期所罗门面对创造主这样一个提议,会先用一些时间去思想,但他的回答却似是即时的。这样最少也跟所罗门一直以来果断的处事态度相符,但他的要求却颇为出人意表。我们不会估计到满有自信,而其智慧又蒙大卫赞赏(2:6>二6、2:9>9)的所罗门,竟会缺乏一个能‘辨别是非’的心。也许他已认识到,要公正地带领神的子民,只有灵巧和精明的头脑是不足够的。面对这个重任,他感到自己只是一个‘幼童’,他也知道以色列民是神的子民,而他就是神的‘仆人’(在希伯来原文的第7至9节中,‘你的民’和‘你仆人’分别出现了3次)。 因此,所罗门祈求一个明理的心去治理以色列民。这在希伯来原文带有判断和审判的观念。这与当时实况相符,因为以色列的君王本身就是终审法院( 撒下14:4-17>撒下十四4-17, 撒下15:2>十五2; 王上3:16-28>王上三16-28),并且对于提倡公义有特殊的责任。因此,在诗篇七十二篇1至4节里,诗人祷告说:‘神啊,求你将判断的权柄赐给王,将公义赐给王的儿子。他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他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穷乏之辈,压碎那欺压人的。’在以赛亚那幅未来理想君王的图画中,以公义审判和为穷苦人伸冤也是一个重要的部分( 赛11:3-5>赛十一3-5)。每当我们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时( 提前2:2>提前二2),也当为他们有这些素质而祷告。 神赞赏所罗门先以这事为念,便赐他智慧,远超常人。此外,神也应许把他可以求却没有求的赐给他,就是富足、尊荣和长寿(若他继续行神的道的话)。 所罗门醒来,便立即回到耶路撒冷,站在约柜前献祭,又摆设筵席,以庆祝这重大的事件。显然有些东西是邱坛,即使是基遍‘极大的邱坛’,所缺乏的。 三16-28 尽显智慧在两名妓女争夺一个婴孩的故事中,所罗门这个新的恩赐马上得到证明。 所罗门建议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把孩子劈成两半,那两个妇人便可各得一半。这个判决的残暴使人感到震撼,听来好像是一个法官因两个妇人的相争而感到厌倦疲累,因而作出这冷酷无情的反应。这故事实际上是可以这样去理解的。然而,两个妇人极为不同的反应,却让所罗门判别出谁是孩子真正的母亲。孩子的性命得以保存了,而所罗门的声望也大增。众民毫不怀疑地认为,所罗门能公正地断案,是因为他心里有‘神的智慧’。 四1-34 内政骤眼看来,首19节经文似乎只是繁琐地列出所罗门朝中的诸臣。但本段却透露了一些有趣的王国之行政实况。 首先,我们要留意,祭司也包括在所罗门的‘重臣’(新国际译本;和合本:‘臣子’)之中(2-5节)。我们要记着,大卫建耶路撒冷为以色列国的新首都时,也把全地的宗教稳固地纳入皇室的管辖之中。(2:26-27>二26-27既已提到亚比亚他被逐,他的名字竟在这名单中出现,叫人感到希奇;也许他并非在所罗门统治早期被逐,尽管该事记载在书首。) 其次,12位官员的名单(7-19节)显示了一个重要的行政改革。这些官员所管辖的12个地区多半与旧的支派划地不相符。国土各部分以一个崭新的方法划分了,而这划分并没有顾及传统的支派划地。我们很难想象这个行动会受到热烈的欢迎。但更重要的是,这12位官员管辖的地区并不包括犹大支派的领土。(若如修订标准译本,第19节末有:‘在犹大地有一位官长’,则犹大是有自己的官员辖管的。)这使我们警觉到‘以色列’在本章中有两种用法。第1节说所罗门作‘以色列众人的王’时,显然是指整个国家;但第7节说所罗门在‘以色列全地,立了十二个官吏’时,所指的是与犹大有别的以色列(即北面各支派),事实上,第20节也把犹大和以色列划分出来。因此,我们清楚可见,犹大和以色列仍是在行政上有所分别,像在大卫治理时一样( 撒下24:1>撒下二十四1、 撒下24:9>9)。 然而,我们可以从官吏的名单中看出一个更重要的事实。他们的职务是征收税款,以供应皇室的需要。他们每人每年要负责一个月的供应(7节)。这意味着犹大在征税的制度中得以豁免;重担全然落在以色列之上。第22-23节记述皇室那庞大的食用开支,让我们估计到那担子是何等沉重。 虽然如此,犹大和以色列人,都‘吃喝快乐’(20节)。国土稳固,有赖那支拥有庞大马车队的军队(25-26节)。仗着这样的军事实力,所罗门应不难保持大卫打出之江山的完整,这国土由北米所波大米伸展至南面的沿岸平原(21、24节)。然而,这幅图画在稍后出现了一些变更。 本章以赞美所罗门的智慧来结束,藉着一些比较来强调他有过人的智慧和广阔的见识。对作者来说,他并没有改变话题;财富、能力、昌大、富强,这些在前文所描述的,都被看为所罗门智慧的彰显(我们在10:14-29>十14-29会发现这些东西再一次结合起来)。 然而,本章带出了一种紧张状态。当我们读到后来的事件时,很难避免去作出一个结论,就是所罗门宫廷的奢华,和他加诸北方众支派的重担,为北方支派的不满情绪埋下伏线,结果酿成王国的分裂。 参列王纪上四章7至19节所记之所罗门十二行政区分布图 d200>mp357五1-18 建殿的准备所罗门管治之记述重点占很长的篇幅(6:1>六1至9:9>九9),而所记载的主要是关乎耶路撒冷圣殿的兴建。这部分均以所罗门与推罗王希兰的接触来开始和结束(5:1-18>五1-18,9:10-14>九10-14)。五1-12 所罗门与希兰‘推罗王希兰’早期曾为大卫提供木材、木匠和石匠,作建造他在耶路撒冷的居所之用( 撒下5:11>撒下五11)。希兰听闻所罗门继位,便官式地差遣使者来访,以确保两国皇室仍保持友好的外交关系。所罗门趁此机会,也寻求希兰在另一个建筑计划上提供帮助。他履行神赋予的任务──在耶路撒冷建殿──的时候已经到了(4-5节)。 虽然希兰只称为‘推罗王’,但他显然是治理腓尼基沿岸的一大片土地,并拥有利巴嫩的山林;他所供应的工人中有西顿人和迦巴勒人(6、18节)。 为换取木材和工匠,所罗门答应为希兰的宫室供应麦子和清油。这种安排是一个‘约’(12节)。所罗门每年供应希兰的粮油(11节)与所罗门宫室每年所需用的相约。换句话说,他要履行这条约,实际上要以色列人付上双倍的税项。 五13-18 所罗门的劳工队伍作者解释了所罗门怎样确保建殿原料的供应后,便转而交代他如何建立劳工队伍。所罗门‘从以色列人中,挑取服苦的人’,共有3万人(13节)。我们不知道本节的以色列是指两个含义中的哪一个。这些工人要每个月上利巴嫩一次;换句话说,他们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离开自己的农田。此外,有15万人要在国中的山区,负责开采、雕凿和运送石材的工作。整个建筑计划历时7载才完成(6:38>六38)。 作者无疑是希望读者惊异于所罗门这样大规模的建殿准备,但对现代读者来说,这段叙述却造成了某程度的不安;这也许并非它的原意。一方面,我们不能不惊讶于所罗门竟能动员这样庞大的劳工力,并且征收款项去支付腓尼基人所提供的帮助。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逃避一个事实,就是这样付出劳力和田产,必叫人民百上加斤。 六1至七51 建圣殿六1-38 建造圣殿本章明显是以对称的模式来编排的,其中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反照。这模式以神向所罗门说话为中心,以强调其重要性:A1年代资料(1节);B1圣殿基本结构的描述(2-10节);C神向所罗门说话(11-13节);B2装饰与配件的描述(14-36节);A2年代资料(37-38节)。 然而,本章并不包含所有有关圣殿的装备。作者在七章13至51节,即交代所罗门王宫的兴建后,再叙述圣殿的摆设。这样颇为可怪的安排,可能有以下原因。 开始时所交代的日期,不但把建筑工程开始的日期按所罗门登基的日期来计算,也按着出埃及以来的日子来计算。这样去交代建殿日期可能有两个原因。首先,它希望读者把两件事件作出比较;它暗示兴建圣殿,跟以色列民族之诞生的历史事件同样重要。其次,把建殿的工程放在这历史背景下,是提醒我们,耶和华的计划要在历史中实现,并且祂的计划往往是长期的。‘耶和华你们的神……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申12:5>申十二5)的应许,要经历多个世代才可应验。 圣殿及其装饰的描绘,对现代读者来说,在理解上有一定的困难。经文中有些建筑用语并不容易去翻译,而其中许多细节也很难想象出来。经文没有把完整的平面图、正面图,和建筑师扫描传递下来,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第2-10节第2-10节描述圣殿的基本外围结构。圣殿是长方形的,沿着从东至西的轴心来排列。圣殿的主要部分包含圣所(‘殿’)和‘内殿’(也称为‘至圣所’;16节),长约90呎(27米),宽约30呎(9米),高45呎(13.5米)。‘廊子’的长度跟圣殿的阔度相同,而廊子又为圣殿的长度加上15呎(4.5米)。沿着圣殿外围(除了廊子那一边)有3层旁屋,其高度是圣殿的一半。这些旁屋在南面有独立的入口,与圣殿内部并不相连。圣经没有解释这些旁屋的作用,大概是用作贮存祭服和祭品,或许也为当值的祭司提供住宿的地方。让光透进圣殿的窗棂必定是造在外墙的上半部,比旁屋为高。圣殿的殿顶铺砌着香柏木的栋梁和木板。 建殿所用的石材全在矿场准备好,因此在圣殿的范围内并不使用任何铁器(7节)。这奇怪的细节干扰了旁屋的描述,其目的可能是要显出,工程的进行是遵照出埃及记二十章25节的命令(比较 申27:5-6>申二十七5-6)。实际上,这命令是关乎石坛的建造,并指出只可用没有凿过的石头[即天然状态的石头,如用来堆砌石墙的]。所罗门的工匠是在建造圣殿,而不是石坛,他们显然可以随意使用凿成和有雕刻的石头;但他们是抱着诫命中禁用工具的精神来工作,确保圣殿范围内没有任何铁器的工具。 在圣殿内,石头完全以木板遮盖,墙和天花用‘香柏木’,地面则用‘松木’(15节)。内殿必是有地台或假天花(或两样都有),把其高度由30肘减至20肘(约30呎或9米),使内殿形成一个正立方体(20节)。墙上的木板都刻上野瓜和花朵,而整幢建筑物的墙、天花和地板都包上精金,香柏木制成的坛和内殿的橄榄木‘基路伯’也同样用金包裹。这些基路伯也许像那长着翅膀、有狮身人面的活物,这种活物在古代近东的艺术作品中很常见。在腓尼基发现的一些样本,是一种有人头、兽身、四足和两个翅膀的活物;这些样本可能极类似所罗门的腓尼基工匠所制造的基路伯。基路伯与‘棕树’和初开的‘花’,也刻在墙的四周(29节)。 建殿时大量使用包金的方法,听来好像很特别,但实际上在古代近东的殿宇中,这是常有的一种装饰。所罗门的圣殿用以装饰的图案主题(野瓜、初开的花、棕树和基路伯),也是古代近东艺术中常有的项目,甚至圣殿的基本结构,也可见于许多考古的发现中。所罗门的圣殿在用途上是独特的,但在概念上却不然。在其建筑之设计和艺术装饰上,很能反映当时的习惯。这是一个显着的例子,显出流行文化中的元素,可以怎样应用来敬拜和荣耀神。 用以装饰圣殿内部的图案似乎违反了十诫中的第二条,就是禁止雕刻偶像,‘不可作甚么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20:4>出二十4)。也许当时对这诫命的理解,是只有当这些形像有可能成为敬拜的对象,才会被禁止,而他们认为这危险在圣殿中已被消除,因为圣殿是奉献作单单敬拜耶和华之用的。 描述内殿之后(16、19-21、22下-28节),叙述便往外移,首先描绘那把内殿关上的两扇门,然后是主殿和廊子之间的门。最后,作者带我们出到‘内院’去(36节);内院一词很含糊,估计是指圣殿外围四周的地方。 第二次年代的略记结束了这个叙述,提醒我们圣殿的建造工程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并列明整个工程持续的日期。 我们仍未谈到深藏在这叙述中,神向所罗门所说的话(11-13节)。经文说神的话是关乎‘你所建的这殿’,但文中却没有再提及这圣殿。那么,这段话语的目的是甚么呢?神给大卫的应许是带着条件的,这在二章4节已由大卫表明,现在神自己再把这应许连系到建殿的计划上。若所罗门遵行神的律例,谨守祂的命令,神必会‘住在以色列人中间’。换句话说,圣殿建成了,并不保证神必然住在祂的子民中间;神不会被驯服和被困在一个盒子内,无论那盒子是多么辉煌。祂的同在是观乎人顺服与否,而在此则特别指所罗门的顺服。虽然这几节经文险些是在批评圣殿的兴建,但藉着强调那更大的顺服,也把这项建筑计划放在合理的位置。 七1-12 所罗门的王宫这段关乎所罗门宫室的简短记述,把圣殿及其装饰的记载,几乎均等地分成两部分。由于圣殿是首先开始兴建,其后才是宫殿的兴建(6:37>六37至7:1>七1,9:10>九10),我们或会合理地预期关乎宫室的记载,是在第八章的献殿之后。我们看到作者把建宫室的事情记载在这里,当中有一个特别的原因。 圣经交代圣殿用了7年时间建成后(6:38>六38),迅即指出所罗门用了13年时间来为自己建造‘宫室’(直译:‘居所’)。在希伯来文圣经中,‘他的居所’一词在七章1节出现了两次,反映叙述重点已转离‘耶和华的居所(‘殿’)’(6:37>六37)。这里是否暗中批评所罗门几乎用了双倍于建殿的时间,来建造自己的宫室呢?极有可能,但本段的主要目的似乎颇不相同。 大卫已使用推罗王希兰所供应的材料,在耶路撒冷建造了居所( 撒下5:11>撒下五11),但所罗门要求一个更大规模的建设。 第2-8节第2-8节提及5个不同的建筑物:‘利巴嫩林宫’、‘有柱子的廊子’、有‘审判’座位的廊子(王的宝座也是他审判的座位,强调他是以君王的身分去施行公义的审判)、所罗门私人的宫室,和法老女儿的私人宫室。(在所罗门的妻妾中,惟有她的寝宫坐落在这一组建筑物中,因而暗示她是所罗门的王后。这一点从她常在经文中出现3:1>三1,9:16>九16、9:24>24,11:1>十一1也可推断。) 经文没有交代这些不同的建筑物彼此有何关联。它们大概是相连着而组成一个复合的建筑物,因为第1节称之为‘他的居所’。这复合的宫室明显是与圣殿毗邻的,而中间有一个通道相连着(比较 王下16:18>王下十六18)。圣经没有说出这些建筑物的所有尺寸,但显然,单是‘利巴嫩林宫’已比圣殿为大(2节)。因此,整个复合式宫室显着地使圣殿变得相形见绌。在耶稣时代,大希律所建造庞大的圣殿成为了整个耶路撒冷的焦点,但在被掳前的日子,君王的宫室必定是耶城中最壮丽堂皇的建筑物。大概这是作者在这里描述这宫室的原因。在外表上,这宫室使圣殿相形见绌,但在作者的记载中,他却缩减了对这宫室的描述,以冗长的圣殿及其摆设的描述包围着它。在作者看来,这才恢复它们合理的相对地位;圣殿才是耶路撒冷以致全国的灵魂所在。七13-47 圣殿的摆设:铜匠户兰的作品一个与推罗王同名的人(译按:和合本分别译作‘希兰’和‘户兰’)──父亲是腓尼基人,母亲是以色列人──从推罗被带往耶路撒冷去,为圣殿制作铜器的摆设。经文一开始便交代了他出色的技能,并在各项物件的描绘上充分地证明之。正如圣殿的描述一样,有些细节是我们很难去领会的。 关于户兰为圣殿所制作之物品的记载,在某程度上跟比撒列为会幕所制作的平行对应( 出36>出三十六至 出38>三十八),作者无疑是要我们留意会幕和圣殿两者更广的对应和平行。然而,会幕及其中的器具是由神仔细地逐一指示的( 出25>出二十五至 出27>二十七,尤其看出 25:9>二十五9),但这里没有指称圣殿及其摆设是出于神的指示。 两根巨型柱子(高约27呎或8米)的作用不得而知。它们上面没有支撑着甚么,而是独立在殿廊前头的。柱顶有细致的装饰,刻着百合花的形状。两根柱子的名字──‘雅斤’和‘波阿斯’──是一个谜,但一个极有可能的理论是,这两个字是两句铭文的首字。根据诗篇中各种不同的措辞,有人认为那铭文大概如下:‘耶和华要永远坚立(‘雅斤’,jakin)你的国位’,‘王要以耶和华的力量(‘波阿斯’,boaz)为乐’。若确实如此,则柱子的目的就是纪念神关乎大卫王朝的应许。在列王纪其后的经文中,有暗示君王在登位时,会站在其中一根柱子旁边,起誓必守与神立约之律法( 王下 11:14>王下十一14, 王下 23:3>二十三3)。 户兰最叫人印象深刻的作品也许就是那巨大的铜盆,直径有15呎(4.5米),称为铜‘海’。铜海下有12只铜牛支撑着,其排列分4组,每组3只,而各组又朝着不同的方位。根据历代志下四章6节,铜海的用途是盛载祭司用以洁净的水,但它的体积、设计和名字,皆暗示它不但有实用性,也有象征性。神在创世时曾牵制着象征混沌的海水,其能力在此彰显了(参 伯 38:8-11>伯三十八8-11中栩栩如生的描绘),因而这巨盆象征祂维持创造的秩序,祂的能力在那威胁这秩序的混沌势力之上。 户兰又制造了‘十个[可以移动的]盆座’,在四周以‘狮子’、‘牛’和‘基路伯’来装饰;又造了10个可以移动的铜盆,安放在铜座上。这些物件也是供礼仪上的洁净之用;它们安放的位置既与铜‘海’相提并论(39节),可见其作用也相连。第40-45节第40-45节总结了户兰所制作的一切物品,又补述了一些不详述的较次要项目,(这些物件有盆、铲子和盘子)。第46节第46节稍为提示了户兰铸造这些物件的方法。本段结束时,再次强调他伟大的成就:这些铜制品的重量从未经秤量,因其数量甚多!七48-51 圣殿的摆设:各项金器所罗门为圣殿所作的金器的清单(48-50节)跟40至45节中户兰之作品的总结很相似。我们好像在这里有一个类似的总结,但却缺了先前详细的记述。工匠的名字没有记下来,除非作者的意思是所罗门亲自制作这些物件(但可能性却不大)。所罗门也把大卫较早前分别为圣的金银献在圣殿里。这些金银都放在圣殿的‘府库’里(或许就在殿外的旁屋内),只是其用途却不得而知。在耶路撒冷往后的历史里,这些金银常用作进贡给外邦君王的贡品。八1-66 奉献圣殿这章篇幅颇长的经文自然地分成7个部分。正如第六章一样,这是一个反照式的对称结构,而这里则以所罗门的祷告作为记述的中心:A1引言和召集众民(1-2节);B1安放约柜和献祭(3-13节);C1所罗门向众民说话(14-21节);D所罗门的祷告(22-53节);C2所罗门向众民说话(54-61节);B2再献祭(62-64节);A2总结并遣散群众(65-66节)。八1-2 引言和召集众民一群庞大的群众,都是以色列全地的代表,被召集到来奉献圣殿,其中以安排约柜在至圣所开始。那聚会是七月的一个节期,大概就是住棚节,如经文所述,为期有7日(65节;比较 利23:33-43>利二十三33-43)。八3-13 安放约柜和献祭约柜从耶路撒冷的旧区运上来,那里称为‘大卫城’(1节),藉以把它从所罗门在北部所建之王宫和圣殿区划分出来。约柜一直安放在大卫城,在‘大卫所搭的帐幕里’( 撒下6:17>撒下六17),这说法暗示此帐幕并不是古时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时所建的会幕,而会幕与约柜也一同运到圣殿来。这个把约柜运往圣殿,随着有献祭的记述,跟大卫把约柜移进耶路撒冷的记述很相似( 撒下6:12-19>撒下六12-19)。但这次各样事情都有更大的规模;约柜安放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帐幕,而是一所宏伟的圣殿,而献祭所用的牛羊,更是多得不可胜数(5节)。 约柜终于安放在至圣所内。根据作者的描述,约柜里只有两块写着十诫的石版,但根据希伯来书九章4节(比较 出16:32-33>出十六32-33; 民17:8-10>民十七8-10),其他神圣的遗物也存放在那里(也许只在早前)。然而,约柜的重要性不在于里面存放着甚么,而在于它象征着神的同在,或更准确地说,是神的荣耀与其子民同在。因此,在撒母耳时代,约柜被掳至非利士人那里时,以色列人哀叹说:‘荣耀离开以色列了’( 撒上4:21-22>撒上四21-22),而诗人记载相同的事件时说:神‘将他的荣耀交在敌人手中’( 诗78:61>诗七十八61)。 约柜与神荣耀之同在的连系在本段经文中已显而易见。祭司把约柜安放在至圣所后,从圣所出来的时候,‘耶和华的荣光’──以可见的‘云’彩来彰显──充满了圣殿,以致‘祭司不能站立供职’(10-11节)。这境况与摩西首次立起会幕(内有约柜)时互相呼应:‘当时云彩遮盖会幕,耶和华的荣光就充满了帐幕。摩西不能进会幕……’( 出40:34-35>出四十34-35)。在两次事件中,那现象表明神接受和认可所作的事;云彩是一个可见的记号,象征神的荣光就在那里。但至高无上的神并不会囿限于圣殿之内。在耶路撒冷和圣殿被毁前不久,先知以西结在异象中,看见耶和华因子民全体的罪恶过犯,而离开耶路撒冷( 结11:23>结十一23);后来他又看见异象,见神的荣耀进入未来重建的圣殿中( 结43:4>结四十三4)。 至于基路伯那张开之翅膀,在此可以更圆满地理解。当约柜初次造成的时候,两个较细小的基路伯被安放在约柜之上,而二基路伯之间的空间,就是神向摩西说话时所在之处( 出25:18-22>出二十五18-22)。所罗门的基路伯似乎取代了原来的基路伯,显示着神‘荣耀’的所在之处。希西家后来曾说神‘坐在二基路伯上(或中间)’( 王下19:15>王下十九15)。 所罗门看见了云彩,便以诗歌形式作出一个简单的奉献祷告。在修订标准译本中,这祷告的第一句话(‘耶和华已在天上安放日头’)是从版本较长的希腊文译本中翻过来的,并不见于希伯来文圣经;新国际译本取消了这一句(译按:包括和合本)。我们若以这句话为所罗门原来的祷文,则这话可能有两个含义。首先,这句话可以看为宣告神是日头的创造者,因而超越它(这个肯定是重要的,因为古代有许多民族敬拜日头)。其次,这句话与下一句形成强烈对比;这样便说明神虽是光的创造者,但祂却宁愿在黑暗和云层的幽暗处隐藏自己。可惜这句话跟第13节没有明显的联系。所罗门可能在表达一个愿望,就是不管神是宁取幽暗,但祂也会以这宏伟的‘殿宇作……永远的住处’;又或许他是说,对于一位较喜欢隐藏自己的神,这圣殿是完全适切的。然而,两种解释都与后来较长之祷告中旳圣殿不相符,而我们必须承认这里的意思是不明确的。 八14-21 所罗门向众民说话所罗门从面向圣殿转为面向庞大的群众。他祝福众民(14节)的内容,可能就是15至21节所记载的。事实上,他开始就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有福)的’,这是因神的作为而向祂赞美的表达法;而祂所作的,就是,‘他亲口向……应许的,也亲手成就了’。换句话说,神已显出祂的话是全然可信的。他其余的讲话由此引伸出来,概述神藉拿单向大卫讲到他有一子要继承国位,并要建造圣殿( 撒下7:12-13>撒下七12-13)。所罗门宣告说,应许得应验的时候已到(20节)。虽然所罗门对自己的成就并不沉默(‘我接续我父大卫,(我)坐……国位……(我)建造了殿,我又……预备一处……’),但他承认那终究是神的作为,因为各事都按耶和华所应许的成就了。人的努力和神的主权或旨意在此微妙地交织着。 这篇演辞中介绍了关乎圣殿的一个新的概念。圣殿除了是安放约柜的地方(21节),也是‘耶和华之名的居所’(17、20节;这是字面的意义,在16、18-19节有相关的说法)。这意义成为了随后之祷文的一个重要概念。 八22-53 所罗门的祷告所罗门转移至另一个位置,站在坛前,向天举手,以表示他要进入这程序的另一个部分。他以复述申命记七章9节来开始他的祷告(22-26节),但他谈到神信实守约时,特别是关乎给大卫的应许。说到神应许大卫的国位不辍时,他祈求神也应验这话。同时,他承认这应许是要视乎大卫子孙的行为。 但圣殿是祷告的真正主题,所罗门在27至30节介绍了这主题。他知道人若以为耶和华会‘住在地上’,只是无稽的想法(27节);因为天上的天也不足以容纳祂。所罗门明显并没有妄想耶和华会被牵制在他所建造的殿宇中。因此,他并非祈求神住在圣殿中,而是求祂把注意力集中在圣殿,听那些向着圣殿发出的祷告。神的确住在‘天上你的居所’(30节),但祂可在圣殿听取君王和众民的祷告恳求。换句话说,所罗门祈愿圣殿能成为人呼求和神施恩的相会之处。这一切似乎都包含在神的‘名’在圣殿中的观念里,这主题一再在第29节中出现。因此,神的‘名’处于一个地方( 申12:5>申十二5等)的观念,就是指神的一种特别的同在,而没有把祂囿限或牵制于某处的含义。这个概念跟我们在约柜中看见有神的‘荣耀’的概念,有紧密的关联。 本段的一些概念,在新约的耶稣身上,可以找到极相似的表达。在耶稣里,神真的住在地上( 约1:14>约一14);在耶稣里,神的‘名字’得以彰显( 约17:6>约十七6、 约17:26>26),祂也宣告自己就是真正和最后的‘圣殿’( 约2:19-22>约二19-22)。在耶稣里,人的需要最能得到神的施恩怜悯。 祷告的下一部分(31-51节)包含7个祈求,内容是个人生活中或国家所要面对的一些处境。这些祈求关乎:在坛前所起的誓(31-32节);被敌人击败(33-34节);旱灾(35-36节);饥荒、瘟疫等(37-40节);外邦人在以色列中的需要(41-43节);出外争战(44-45节);还有被掳(46-51节)。 上述第一和第五项关乎个人的需要,而其余的则关乎国家民族。第二、三、四、七项全包含赦罪和复兴需要。 这里举出人向圣殿祷告的7个目的是甚么呢?我们必须留意‘7’这个数字在整卷旧约中的重要性;它似乎是象征完全、成就、完美。(7这个数字在本章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奉献那经7年始建成的圣殿;在七月一个为期7日的节期中举行。)那么,这7个项目是代表了个人和国家会祷告祈求的所有处境。这已包括所有会发生的事故。 列王纪最初的读者必会留意到最长和最后的祈求是关乎他们自己的处境:被掳至外邦(46-51节)。对他们来说,这处境催促他们悔改和带出神会赦免,掳他们的人会施怜悯的盼望。然而,祷文中没有显出任何回归和复国的应许,也没有提到大卫的王朝得以恢复。提到他们最后也许得以回归,就只有在神曾把他们‘从埃及领出来脱离铁炉’这个微弱的提示里(51节)。虽然文中提及此事,只作为神会赦免的根据,但也许是给予被掳者一丝希望,希望有日神会再次从外邦把他们领出来。 这个最后的祈求的开首,先承认‘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46节)。这句话必也包括所罗门和他的后裔,因此其中的意义也包含:正面对的被掳似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一个由必会犯错的君主领导的王朝,又怎能按神的要求而存活呢? 所罗门以一个较普通的恳求来结束他的祷告,他求神重听君王和众民的祷告。他继而说出他可以有信心这样求,是因为:神曾从列国中把他们分别出来作祂的民。神昔日的作为,尤其是那些明显地表达其目的的作为,是他子民深信祂在现今和将来也必施恩的信心基础。 八54-61 所罗门再向众民说话所罗门跟着转向众民,再次为他们‘祝福’。他提醒众民,神已应验了祂藉摩西所应许的每一句话,并祈求神继续与祂子民同在,使他们遵行祂的道。但所罗门的心愿并不是(或最少不单是)为了众民的福祉;他是有感于一个更崇高的动机──渴望神在世人中得荣耀:‘使地上万民都知道惟独耶和华是神’,并无别神(60节)。他这种情怀也见于先前为外邦人所作的祷告,这些外邦人听闻了神的大名,并向圣殿祷告(41-43节)。最后,他催促众民全然向神存诚实的心。神的子民若愿意顺从神,世人便得以认识神的性情。八62-64 再次献祭所罗门所献之祭牲的数目是惊人的(明显是在一日之内献上的!)。而对于这样一个有纪念性的时刻,也是适合的。献祭在圣殿前之院子的中央举行(院子是否即6:36>六36提及的‘内院’?),因为惟有这儿才有足够空间。这里暗示所罗门担当了祭司的职分,把院子分别为圣,并在那里献祭,正如大卫把约柜移进耶路撒冷后献祭一样( 撒下6:17-18>撒下六17-18)。八65-66 总结与节期的结束全以色列由会众作代表;作者概述所罗门国度在南方和北方的界限,藉以再次赞扬他的治理。在第八日,众民带着喜乐的心,各自回家去。九1-14 建殿的结语九1-9 神回应所罗门的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