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天父,今天我们要从祢的话语来认识祢的圣洁。求祢开启我们的眼睛,帮助我们知道祢是一位圣洁和慈爱的神,但是祢绝不会溺爱任何人,因为祢的话语说:祢的爱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6)。请祢不断地提醒我们,祢对罪的容忍度是零(那鸿书一3;结十八20)。求祢保守我们的心,叫我们走圣洁的道路。求祢帮助所有看这教导的人,让祢圣洁的亮光照进我们的心,叫我们看见什么叫做污秽。求祢帮助我们凡事荣耀神、凡事蒙神喜悦。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今天,世人受了电视、电影、媒体的污染,这世界教导女人说:“衣着要穿得愈少愈好,愈紧愈好,几乎不要穿最好”;于是男人爱看,女人爱露给男人看。
败坏到今日,连许多去教会的人也失了方向。在教会当中,有些人受了迷惑,有些人有罪恶感,有些人不仅自己败坏,还要拉别人下水,一起乐在败坏当中。因此,今天我们要来从圣经来回答一个实际的问题:到底基督徒姐妹的衣着可不可以“露乳沟”?
为什么男人爱看女人的胸乳?
今天,你若找十个男人问说:“女人的胸乳好不好看,男人爱不爱看?”十个男人的答案都绝对是肯定的。圣经并没有否认这个事实,当形容女人的胸乳之时,圣经也说他们是美的(结十六7)。圣经形容女人的胸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歌四5、歌七3)。圣经又形容女人的胸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好像葡萄累累下垂。”(歌七7-8)
神创造女人的型体美丽,让男人恋慕、追求、结婚生子。我们必须说,神创造的智慧是奇妙的。神刻意创造女人美丽的型体,让男人喜悦,男女能够交合生子,而这样浪漫的关系,在婚姻的盟约中蒙神祝福。圣经甚至提到说,妻子的胸怀会讨丈夫的喜悦,并且使丈夫在妻子的胸怀中得到满足。
“她(妻子)如可爱的麀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箴五19)
“奸淫的行为”是罪,“奸淫的念头”也是罪
但是圣经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在男女“婚约之外的关系”,都是神不允许的,神看男女婚约之外的关系都是罪。婚前性行为是犯行淫罪(申廿二23-29)、婚外的性行为是奸淫罪(利二十10),同性苟合是罪(利二十13)、与兽淫合也是罪(利十八23)。
在圣经中,除了实际的奸淫行为是罪,“奸淫的念头”也是罪。[若性思想的对象是自己的妻子,这是合法的,是蒙神祝福的,不称为“淫”。“淫念”是指对非自己妻子的女人所动淫乱的念头。]
在旧约,约伯说:“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伯卅一1)
在新约,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太五28)
保罗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淫乱的,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
也就是说,神把“性”放在婚姻当中,祝福婚姻中的性行为。但是在婚姻之外,即使是“动淫念”,就等于是“心里犯奸淫罪”。保罗曾警告哥林多的基督徒,要他们“不要自欺”。换句话说,基督徒不要自我欺骗,不要为罪找理由,因为淫乱的,不能承受神的国。如果你犯罪,第一件事不是要找理由遮掩,乃是要认罪悔改!
“露胸”和“淫念”脱不了关系
神创造女人的胸部是美的,在婚约中,妻子的胸怀会讨丈夫的喜悦,丈夫在妻子的胸怀中会得到满足;在神眼中,这是圣洁的。
然而,败坏的世界扭曲了神创造的美意,利用女人的胸乳败坏了男人,也败坏了女人;让人们在罪中作乐(来十一25)。在任何色琴影片、色琴刊物当中,你都会发现一个共同点,当中的女人无论是全露、半露、隐约露,重点就是一定要露胸,并且面露淫态。为什么一定要露胸呢?因为他们知道利用女人的胸乳,就会引诱男人动淫念。只要不在婚约当中,女人“露胸”都与“男人的淫念”脱不了关系。
魔鬼利用媒体,将败坏的情欲发展到极致。今日的广告、杂志、电视、电影,无论是卖手机、卖汽车、卖音乐,卖任何商品都想尽法子让男人处在动淫念的状态。商人知道只要女人穿得少,只要女人露胸部,就可以吸引男人的注意力。“性”成为了商品广告的卖点,人们在天天耳濡目染之下,对“动淫念和裸露的罪”已经痲痹,没有罪恶感。
请注意,基督徒乃是被呼召做世上的光(太五14),向失丧的罪人传悔改、赦罪的道(路廿四47),叫人信耶稣,离弃且恨恶罪恶(诗九十七10);不是与世俗同流合污!如果罪人对“动淫念和裸露的罪”痲痹,而你这去教会的人也痲痹了,而且还乐在罪中与其它体贴肉体的罪人一样,那么圣经要你知道:你应该非常、非常地战兢和害怕,因为圣经说你根本不认识神,像那些不认识神的外邦人一样(林前十五34;帖前四5)!
不要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
圣经在比喻中,提到了女人胸乳对男人的吸引力,当男人看到之时,会想抚摸女人的胸。淫乱从思想上生了根,有了抚摸的行为,接着就是纵欲行淫。圣经说:“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她们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时行邪淫。她们在那里作处女的时候,有人拥抱她们的怀,抚摸她们的乳。……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离开淫乱,因为她年幼作处女的时候,埃及人与他行淫,抚摸她的乳,纵欲与她行淫。”(结廿三3,8)
今天的社会成功地说服了女人,可以尽情败坏,以情欲和肉体的打扮勾引男人,现今的女人对婚前、婚外的性行为都没有罪恶感。姐妹们,妳还在为自己的淫态找借口说“我没有行恶”吗?圣经说这是“淫妇的道”。
“淫妇的道也是这样: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说:我没有行恶。”(箴三十20)
无论世上的人是如何表扬情欲,基督徒必须知道,神要我们“脱离世俗的情欲,在世上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彼后一4;多二12)。圣经又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四3-5)。
姐妹要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
基督徒姐妹更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因为神的旨意是“要我们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前四4)。圣经说:“凡不义的事都是罪”(约壹五17)。请你仔细想一想,“露胸的衣着”是公义的事情吗?用“引起淫念的衣着”来吸引男人是公义的事情吗?“淫态”绝对是不义的,“淫态”就是罪。穿着“露胸的衣服”就是在引诱男人犯动淫念的罪,计划用这样的行径来引起男性的注意,这在思想上已经得罪神。
基督徒姐妹必须要了解这个事实:“露胸的衣着”不是一种衣着而已,它背后的目的就是要引人败坏、引起淫念,用情欲来勾引男人的注意力。圣经不要我们学习世界的淫态,无论世界用什么理由来“包装淫行”,圣经教导我们不要听从,不要入了迷途!圣经说:“你的心不可偏向淫妇的道,不要入她的迷途。她(淫妇)的家陷入死地;她的路偏向阴间。凡到她那里去的,不得转回,也得不着生命的路。”(箴七25;箴二17-19)
姐妹们,神乃是要我们穿上(puton)主耶稣基督,像披戴衣服一样,用公义为袍。神叫我们不要为肉体安排,不要露胸露乳,不要放纵自己的情欲。
圣经说:“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
圣经又说:“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前二9-10)
姐妹保守身体的原则
圣经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四3-5)。
姐妹们应该“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而保守身体的原则就是:除了自己的丈夫以外,任何其它的男人都不该看到自己裸露的身体。请记住,“裸露”和“淫念”是脱不了关系的。事实上,“裸露的衣着”,无论是露胸、露肩、露肚、露大腿、露乳沟、露半胸、露股沟、露丁字裤…等等,这些的特性都是一样的,它们背后的共同特性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用“裸露”来引起男人“动淫念”,用裸露来吸引男人的注意。你会发现,在色琴刊物、色琴网络、色琴影片、以及“任何引发男人动淫念的电视、电影、广告、杂志”当中,绝对少不了上述的这些裸露。
姐妹衣着的原则就是:“女人的衣着”不要与“引发男人的淫念”有任何牵扯。神乃是要我们穿上(puton)主耶稣基督,像披戴衣服一样,用公义为袍。圣经说:“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
男人动淫念、女人露胸乳,都要悔改!
要知道,世上只有二种人,不是作罪的奴仆,就是作义的奴仆,无论如何你都只能作奴仆!圣经说:“岂不晓得你们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罗六16)
圣经说,我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也就是说神的恩典叫我们从罪中得自由,脱离罪的权势,不再做罪的奴仆。神的恩典不是犯罪的许可证,神的恩典乃是胜过软弱和罪的大能,帮助我们“什么时候软弱,就什么时候刚强了”(林后十二10)。
对于淫态的女人,圣经要弟兄“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箴六25)。弟兄们犯了动淫念的罪,就要悔改,离弃罪、转向神。
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五28-30)主耶稣要我们彻底离开罪恶,不要叫全身下入地狱!
圣经中,只要“凡”这个字出现,就包含了所有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只要看见妇女动淫念,就是心里犯奸淫。
至于姐妹们,圣经乃是说:“妳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三2-5)
无论是弟兄动淫念、姐妹露胸乳,都要悔改!因为你已经得罪神!
现在就为“犯淫乱、动淫念的罪、犯淫态的罪”悔改吧!
保罗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淫乱的,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
当传道人不把罪称为“罪”的时候,人们就开始向罪抛媚眼。-Anonym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