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父的保守与祝福中,我的两本信仰随笔集《仰望》与《守望》出版了,封面是清心姐妹设计的,收录的是自我归主后对圣经、生命的感悟文字,和一部分护教文字。有一位搞艺术的弟兄翻看,看到折页上的照片,由衷地说:“这才像个作家嘛。你应该天天都是这个样子。”我笑了,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后来我说,我不是“像”个作家,我就“是”。
照片是前两年梅姐妹送了我一张影楼优惠券,然后我去拍的一套“艺术照”中的一张。那一刻,我的头发被打“毛”了,有一种烫发的效果;上身穿着8块钱购的黑色T恤,T恤上印着东巴文字,下身穿着100块钱的碎花布裙,肩上搭了40块钱的披肩,它们都是我在丽江古城购得的。脖子上戴了一条影楼提供的假项链,化了淡妆。就是这样一身廉价的“行头”,居然拍出了“作家”的气质。
而我平时,是从不化妆的,家里连一枚口红也没有。自从天父医治了我的心脏病,我的脸色越来越滋润,嘴唇也越来越红润。在天父眼里,祂手所造的,祂视为眼中瞳仁的我,一定是美丽的。我本是天父用尘土所造,是卑微的瓦器,蒙天父不弃,将主耶稣的宝贝放进我的生命中,使我的生命有了亮光。这样的我,在天父眼里,一定是美丽的。箴言3:21-22说:“我儿,要谨守真智慧和谋略,不可使她离开你的眼目。这样,她必作你的生命,颈项的美饰。”我若有敬畏天父的心,天父所赐的智慧岂不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饰物么?
那悖逆天父的,装饰于她有何益呢?耶利米书4:30说:“你凄凉的时候要怎样行呢?你虽穿上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用颜料修饰眼目,这样标致是枉然的。恋爱你的藐视你,并且寻索你的性命。”
我家弟兄是天父为我配合的。在他眼里,这样的一个我,朴实,端庄,大方,沉静,努力,就是我最好的装饰。我的头发是直的,鞋跟是低的,衣襟上没有繁琐的点缀,眼睛虽然有些近视,却明亮而温柔。女儿是天父赐给我的好产业。在她眼里,妈妈是天父赐给她的最好的妈妈,是闺蜜,是属灵伙伴,是知心朋友,是真实地理解她爱她的那一个,是甘心乐意跟从天父的使女,是她引以为荣的姐妹。
我是天父的女儿。父是我的遮盖,我却要荣耀祂的圣名;我是弟兄的妻子。他是我的头,我却要成为他的冠冕;我是女儿的母亲,她是我的产业,我却要作她的榜样。我是这样立了心志,渴望成为天父嘉许的那一个。
在成为天父的女儿之前,我是以写作为生的。那时,我已经出版了近10本书,没有结集的新闻作品大约有400万字。所以,我不是“像”个作家,我就是个作家。那时,我以为写作就是我的使命,既可以得名,也可以得利,是自身的荣耀。直到我认识了主,归向了主,我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名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属于谁的。我不再以自己是个作家自豪,我却以我是天父的女儿为荣,并且从此只为天父而写,因为写作的能力,也是天父的恩赐。用恩赐来服侍天父,讨祂的喜悦,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天父不像人看人的外表,祂只看人的内心。从那时起,我不再炫称自己是个作家,我会坚定地站在那里,任何时候也不讳言,我是个基督徒,我是天父的女儿,我是主耶稣用宝血从罪恶中赎回来的罪人。
记得那位搞艺术的弟兄这样说:“你得先像个作家,你才会是个作家。”我明白他的好意。可是,无论我“像”与“不像”,我都早已经是个作家了。但是,这个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想当一个名副其实的基督徒,不是“像”,而是“是”。我要以顺服和信心作我生命的妆饰,如箴言25:13所言:“智慧人的劝戒,在顺从的人耳中,好像金耳环和精金的妆饰。”
想到与我灵里相通的红樱姐妹这样对我说:“小时候,我想当个作家,结果你抢先当了;如今,我想当个牧师,谁知你又抢了先。”我就忍不住微笑。天父是按我们的心志为我们成全的。我们这些作儿女的,若有顺从听命的心,就一定会得着从天上呼召我们来得的赏赐。
【原题】我不“像”,我是
【作者简介】蒙福雁羽,牧师,本站作者,基督徒作家,曾出版小说、散文、剧本、随笔等十余部。此外,她发表在海内外报刊杂志上的信仰文章,已汇集成书,书名为《守望》,已在近期出版,其编剧的电影《楼》已经公映。现为青岛新生命教会牧师、美国良友电台主持人、美国展望大学圣经文学硕士、华人基督徒文学艺术者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