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程感悟

因信称义的生活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fuyinyingshiwang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0-21引言: 有一首诗歌的歌词是这样的:“凡我疑惑,全交耶稣,因我曾闻主应许,说:‘你永不抱愧蒙羞,’我今信靠此言语。我将自己全交耶稣,身体灵魂求保全,凡我所有,凡我所望,全交我主到永远。我今靠赖,一心靠赖,我惟靠赖主应许。我今靠赖,一心靠赖,我惟靠赖主应许。”这首诗歌讲到基督徒在人生的经历中,对主的信心支撑引导他的生活,常常与主所应许的话分不开。因信称义是基督信仰的基础,它不但与初信主的人有关,它乃是贯穿在基督徒一生的灵程中;它不但要求人在思想上认同、情感上和意志上降服,而且也要人在行动上回应神在圣经中对我们的教导。这个真理贯穿在我们每日的生活中。一、为神 20(上) 加拉太教会是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时所建立的,其中有一部分信徒是犹太人。当保罗离开加拉太以后,有一些假教师进入加拉太地区的教会中,传另一个与保罗所传的内容不同的福音;他们高举律法,叫已经接受基督的外邦人必须遵守摩西的律法,否则不得救。这样的教导使很多的外邦人感到为难,并且难以接受,使他们对原先所接受的福音产生了怀疑,导致灵性处于软弱之中。保罗在其他地方听到这样的消息感到很心痛,经过深思熟虑写下《加拉太书》,一方面以个人的经历来说明人不是靠行律法得救;另一方面以逻辑来辨证什么是真福音,并且严厉的驳斥假师傅的错谬教训,帮助那里的信徒建立纯正的信仰。此卷书大概于主后49年写于哥林多城。 保罗深深知道信仰的根基应该建立在什么地方才能稳固,他一再强调基督十字架的重要性。他在《罗马书》中清楚的讲明“因信称义”的真理,虽然在本卷书没有直接提到这个词,但保罗一直在文字中清楚的表达这个真理。所谓“因信称义”就是一个人因为信基督,所犯的罪被他的宝血所赦免,从此恢复了与神的正常关系,神的愤怒不在临到人的身上,也不再称他是罪人,而称他为义人。1、为神活的原因――向律法死 19节 在19-20这两节中的“我”用强调语气,不单包括保罗、彼得和其他的犹太基督徒,也特别指这些事情是保罗已经经历的。19节用强调的“我”来表示这确实是他个人的经历。“就向律法死了” :凡是一个死了的人,这个关系就断绝了,因此,向律法死了,就是我跟律法的关系已经断绝了。死就是关系的永远断绝。保罗说:“我就不会永远活在律法之下,就不再受律法的支配和辖制,这个律法不能再对我有任何的要求和权利;我也不在以行律法作为蒙神悦纳的条件;不在以行律法为得救的条件;我不在活在律法之下,律法也不在辖制我、支配我,律法也不能在给我提出任何的要求和权利,我跟律法的关系就永远断绝了。” 怎样理解保罗“因律法跟律法本身的断绝”呢?以“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来解释“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因为律法本身要求我们、禁止我们作一些事,我们如果本身没有照律法的要求去做,那我们就要被定罪,而且要受律法的刑罚,这是律法对犹太人的要求。而将律法应用在世界上,全世界的人达不到律法的要求,所以全世界的人都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而基督为我们担当了这个刑罚,就使我们不在受律法的刑罚,并且使我们从律法中得释放;当我信基督的时候,就与基督联合、参与基督的死,所以我跟律法的关系就完全断绝了,就不需要在担当律法的刑罚。换句话说,律法的要求,基督替我们受了,信基督的时候我们与基督联合,我们就与他同死,就是参与他的死,所以我们向律法就死了,从律法的关系中断绝了,就不需要再受律法的咒诅。 因此,向律法死的目的,是叫他可以向神活着。“向神活着”可直译为“为神活着”。怎样是为神而活?是以神为中心,具体一点,就是遵行神的旨意。“为神而活”定义是:一个完全以神为中心的生活,这种生活是无条件的让神在我们的思想、情感和意志上都居首位,时刻寻求明白和遵行神的旨意;凡事求问神,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并且以荣耀神为我们人生最大的本分,从今时直到永远。人生只有一个目标,即荣耀神,这是一个为神而活的生命。必须向律法死,才能作一件事――为神而活。2、为神活的动力――基督同在 在罗6:2、6节保罗讲到基督徒向罪死了,加6:14节讲基督徒向世界死了,必须先向律法死,它的同义词是“向罪死了”,这样他才能够为神而活。他进一步能够为神而活,乃是因为与基督同死所带来的结果,与基督同死带来的结果就是为神而活,这是基督内住在他里面的生活。在加2:20节他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他与基督同死,所带出的结果是基督内住在他里面的生活,以至他可以为神而活。“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是表明信的时候的行动,因着信他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当他在信基督的时候,相信基督就使他与神联合,所以他就参与了基督的死,因此他要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在罗6:3-6节他已经很详细的说明了这个真理,因着信基督的行动,他就向律法死了,叫他可以为神活着。 “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中的“同”是动词,在新约中仅用于被动,用于一个人与另一或其他人同被钉十字架。它的喻意用法用于一个人当他成为基督徒时的被钉十字架,表明保罗想到那个具体的已完成的事件,该事件标志着他与基督同一,并对他的一生有持久的影响(保罗深知自己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在天上,但仍旧在地上为荣耀主而活。我们与基督同活,一同负轭,不是背起基督的十字架,乃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主。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 神为你预备了你自己的十字架,你所要走的是自己的道路,不是耶稣替你走,但是基督会与你同行)。“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过去完成式,表示他过去相信时,他就已经与基督联合、参与基督的死,而这个过去产生的行动,产生了永久的结果。 他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不再是我”中的“我”是指属血气、属肉体的自我,不是指保罗现在的自己,即加5:13、16-17、19-21所讲的肉体的邪情私欲,他与基督的联合不但是指与基督同死,也代表他与基督同复活,所以他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但是他已经与基督同复活,故此现在活着的是一个新人,这一个新人是有基督内住在他里面来引导、支配、管理他全部的生活,使他活出一个顺服神的生活,他不再随从他肉体的邪情私欲,所以这样的生活是圣洁的、敬虔的生活。因此基督不是促使人犯罪的,他是在解释17节“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这个新人有基督内住在他里面,圣灵管理、引导他的生活,以至于他能活出一个顺服神的生活,他不会再象过去那样随从肉体的邪情私欲,这里是回答“基督不是使人犯罪”,而是使人活出一个圣洁、有道德的生活,因为他有与基督联合的生命。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是基督徒生命的真正意义:基督活在信徒里面,我们不但靠着自己生活。而是借着信,让耶稣在我们里面活。耶稣曾经说过:“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15:4-5)因为耶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就能像耶稣一样生活。然后,别人因为看到基督在我们里面,也渴慕成为基督徒。二、信神 20(下)1、信神儿子的话(道) 保罗加上“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如今”这个时间是指他与基督钉十字架之后的时间,换句话说,这个如今时他用现在的生命跟他归主之前的生命形成对比。然而我归主以前跟归主以后的生命都是活在血肉之身中,不过我如今活在这个血肉身体中,我所过的生活是一个新的生活,这个新的生活是一个信心的生活,是信神的儿子而活。所以我虽然信主,我跟信主以前相同的是:我都活在血肉之中。 圣经中的信心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必须要有真理的知识; 第二,在理性上要赞同,必须在理性上承认这个真理是真实的; 第三,我必须完全的信靠、顺服基督,而且不仅是一个开始,是继续不断的信靠、顺服基督。 保罗说他所过的信心的生活,是他在真理的知识上明白了,而且在真理的知识上完全的接受、赞同,认为这是真理;不但如此,他把整个人交托给基督信靠顺服;不但是他从信的时候开始,而且他继续不断的完全信靠顺服基督,他过的是信心的生活,所以圣灵不断的在保罗里面内住、管理他的生活。(今天在领人归主时,一定要把这些真理讲清楚,然后带领人活出这种信心,这样他才能够继续长大成人,否则他不会长大) 他信心的对象是神的儿子。“神的儿子”表明他与神有相同的神性,因为希伯来人“神儿子”的观念是相信他与神有相同的本质与属性,神的儿子就是神。约5:17-18是让我们最好明白这个观念的经文——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他信仰的内容包括神的道(话)。主耶稣曾经引用摩西的话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话。”2、信神儿子的工作 他加上一个解释:神的儿子是爱我,为我舍己。基督对我们的爱表现在他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罗5:8中的信息。这里保罗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也表明基督的爱不仅是爱全世界的人,也是对每一个个人的爱。“他是爱我”,他的爱体现在对每一个信徒的爱,这是保罗深刻的体会,保罗用19、20节正面提出基督不是叫人犯罪。这对于一个犹太人基督徒有什么含义呢?意义就是当他归向基督时,他就与基督同死(向律法死),也与基督同复活,圣灵内住在他里面,使他过一个顺服神的生活。 基督的舍己为我们作了美好的榜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愿意学习舍己呢?当你看到一个在学习上比你弱的同学,是否愿意放下手中的事去帮助他?当你看到有人生病了,是否愿意放下自己手中的事情去服侍他呢? 信心不是从心理学来的,不是信则灵,也不是心诚则灵。我们讲信心不是从社会学上讲,而是从神学上讲的。《希伯来书》十一章十一节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因此,我们的信不是从自我出发的,而是根据神的道,根据神的实质来的。我信就是我接受。我们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信就是对神的呼召的正确回应。能够回应是因为先有实存。从神学上来说,是神把信心的种子先种在你里面,你听见神的呼召然后用神给的信心来回应神。彼得三次否认主,最后一次他听见鸡叫了,主耶稣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看见主看自己,于是出去痛哭。彼得听见了,也看见了。我们有没有听见看见,还是一直是近视、远视?耶稣在瞪着我们了,我们还不知道。圣经里有这样一个不知道神已经不与他同在的人――参孙。参孙睡在不该睡的地方,不睡以色列家的床,反而睡在外邦妓女的大腿上,竟然不知道神离开了他。信心就是听见神的呼召。遗憾的是我们的信心常常向世界打开,对于神却常常关闭着。我们跟神争跟人争,向神祷告祈求,其实神早就给我们了,我们竟然不知道。有时候神给的不是我们妄求的而已。十字架的道路是顺服神的道路,是向着神敞开的。三、靠神 21节1、肯定律法的价值 他强调自己没有废掉神的恩,为什么呢?“神的恩”按犹太人的理解是指“摩西的律法”,神的律法是借着摩西赐给他们的,因为在赐律法之前,神提醒他们怎样将他们从埃及地救出,所以保罗申明他传信基督的时候,没有废掉律法,当他离弃律法,转向信基督的时候,他没有废掉神的恩;相反的你们这些以律法为蒙神接纳的方法的人,是真正错失了神的恩典,错失了神在基督里给人最大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