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该怎么面对钓鱼岛事件
弟兄,现在关于日本购钓鱼岛的事,造成很多肢体观点分歧很大。有的说,我们要效法基督,要让忍耐,要包容。有的就坚持要维护主权。你认为我们当怎样教导弟兄姊妹面对此事有符合圣经的表现?
你好,确实这两种看似对立的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都能找出相应的圣经根据。那么怎样在具体实践中,找出符合当时情况的经文就很重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平衡解经’。因为引用经文的前提是要对该经文有深入的理解,对该经文的适用范围也要有详细的认识才行。现在出现许多观点撞架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严格按着经文的适用范围来引用。对目前的钓鱼岛事件,基督徒该采取怎么样的立场,我是这样看的:
基督徒是有两个身份,一个是属天的身份,【腓3:20】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一个是属地的身份,【彼前2:13】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不同的身份就会有不同的要求,圣经对这两个身份的分别处理是清清楚楚的。经文说【太22:21】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从属地的身份来说,基督徒要遵守人的一切制度,该纳税的纳税,该纳粮的纳粮,该服兵役的就服兵役……,并且在这些方面要带头做的比世人更好。从属天的身份来说,我们要遵守圣经一切的吩咐,让神的旨意从我们身上见证出来。
但是,这两个身份不是相对等的关系,而是主次关系。属天的身份是主,属地的身份是次。属天的身份是永远的,属地的身份是暂时的。若是属地的要求违反了上帝的旨意,那么我们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我们主要的身份是神的国民,我们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基督徒对这个世界来说,我们是外人,是客旅,是暂时寄居的。因此,我们也应该以寄居者的心态看待这些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就这次的钓鱼岛事件来说,这是国家领导人、政治家们去决定的事情,我们会一直关心事态的发展,但没有必要积极去参与这些话题讨论、辩论、游行、募捐……等。甚至更要防止极端的民族主义假借爱国主义的名义作出违反真理的事情。我们从新闻里听说,国内有些地方出现了打日本人的事情,而那些被打的人,只是日本普通的游客或商人,竟然还有很多中国同胞为此叫好。这是非常危险错误的信号。更有甚者,可能有些恶徒会借机打、砸、抢店铺。咱们基督徒不要跟着瞎起哄、为此造势。因为我们有真正的仇敌要面对,有属于自己争战要去打,我们的仇敌是空中属灵气的恶魔,这个属灵的争战才是我们天天要打的仗。
有基督徒或许会问:“如果一旦发生了战争,我们基督徒能不能去参战”?有人以十条诫命中有一条就是‘不可杀人’为理由,认为打仗就必定会杀人,所以,认为基督徒不能参战。这种解释显然没有考虑到这条诫命的适用范围。这就是我一开始所要说的意思。十条诫命中的不可杀人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一个人无权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否则杀人者是犯了当死的罪。但是,圣经也告诉我们有三种情况的杀人不属于犯罪:1.按照法律对严重犯罪者的死刑审判不算是杀人罪;2.正义战争中对敌人的消灭不算是杀人罪;3.正当防卫过程中造成犯罪者的死亡不算是杀人罪。基督徒是可以参战的,在针对钓鱼岛具体事件时,如果造成开战,我们首先要弄明白的是这是不是属于正义的战争。这个还应该避免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要由整个国际社会、客观主流媒体来评价。
还有的基督徒认为‘圣经告诉我们,应该打左脸、给右脸,别人要你的里衣,我们应该把外衣也送给他’。如果我们要是与其他国家发生战争,那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吗?这怎么能体现基督徒的爱与包容呢?这种理解,同样还是犯了忽略了经文适用范围的毛病。‘打左脸、给右脸,要里衣,给外衣’的要求只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集体或国家。即使是适用于个人的时候,也不是无原则的死守字面,还要有诸多其他限制配合才行。如果将这个要求应用于国家,那简直是愚蠢至极了。如果日本强占了东三省,难道我们还要把华北也送给他才是体现了基督的爱吗?作为国家,我们每个公民有责任保护全体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站在集体利益的角度不是就一点不讲包容了,我们也可以尽最大努力包容。但是,包容的程度与个人利益受损的包容程度是不一样的。作为个人你可以讲爱啊,包容啊!正如从大卫身上,我们一方面看见他为了全以色列百姓的利益,常常经过祷告神之后,按照神的指示与非利士人打仗,上帝也帮助以色列人消灭敌人。但是作为个人,大卫宁可被扫罗伤害乃至追杀也不去报复扫罗。
最后,我们基督徒不要将很多的精力放在这次的政治事件上,更要保守自己的心平静安稳,不要被人激动产生仇恨思想。我们可以为此祷告,希望不要因为钓鱼岛之争造成任何一方人员百姓生命的失丧。因为每个人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都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神爱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