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一个好品格首先是从正确的动机开始的,这个动机是上帝所喜悦的动机:
这样的人活着是为上帝而活,不是为自己而活。
这是讨神喜悦的唯一可接纳的动机,就是献身于神的心志。
有这种心志的人,或许诚心渴求取悦神或为荣耀他而处事为人,必会蒙上帝悦纳。
很可惜的是,我们的动机往往是以自我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的。
我们会企图在人前维持声誉;或希望别人可以欣赏自己的表现;甚至希望过一种道德高尚的生活,或做些好事,为要从人得到称赞,因为我们从小就接受这些道德观念的灌输。
圣经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约瑟——
约瑟被主人波提乏的妻子引诱,他拒绝的原因是什么呢?
他不是认为:「如果我这样做,一旦被主人发觉,他就会取我头胪。」(以自己为中心)
他却是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三九9)(以上帝为中心)
他受道德约束的生活是以神为中心的,因为动机纯正,所以蒙神悦纳。
亚伯拉罕——
上帝命令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祭,并且试验他的动机。亚伯拉罕正要用刀刺杀他的儿子时,神阻止他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创二二12)亚伯拉罕作出如此绝对顺服的行动,是受敬畏神的心驱使。
我们经常把亚伯拉罕的顺服与他的信心连在一起。不错,因着信亚伯拉罕能够献以撒为祭,然而促使他这样做的却是敬畏神的心。神所看见、又喜悦,并称赞的正是这种以神为目标的动机。
在我们的人生中,要如何以上帝为中心呢?下面从四个方面为例,看圣经是怎样教导的:
1、在哥林多前书十章三十一节,保罗告诉我们,就是吃喝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没有任何事比吃喝更为普通及惯性,然而,即使这些也都要有一个以神为目标的动机。
2、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他们肉身的主人,为的是要「诚实敬畏主」(西三22)。
3、我们都要「为主的缘故」,顺服人间的权柄(彼前二13)。
4、我们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去建立我们的人际关系,彼此顺服(弗五21)。
我们所有行动,若要蒙神悦纳,都必须出于献身于神的心。
但是,我们常常受在一些黑白不分明的灰色地带里受试探,我们往往企图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但又觉得最好不这样做,因为我怕会遭受神的责罚。
这仍然是在没有正确动机的支持下的决定,因我们害怕被神责罚而不去做某事,总比陷入罪中好。但这仍不是正确的动机。
如果圣灵感动帮助你,使你明白到害怕被神责备并非有意义的动机;我不应该做这事的真正理由是因为我要有最高尚的品行,才配得起神,才会荣耀上帝的名。
求圣灵帮助常常帮助我们去认清自己有哪些动机是以自我中心的,又校正我的动机,把焦点放在上帝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