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程感悟

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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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十九章十六至十九节约翰十九章十七至十九节

使徒行传一章四五节八节十二节十四节

以上我们曾论罗马书,把牠分为四段:1.得救,2.得胜,3.得人,4.得荣。欲得荣,先要得人;欲得人,先要得胜;欲得胜,先要得救。独惜多人从主日久,还有未得胜者,如彼得从主三年,且常与主接近,又认识主是神的儿子基督,但他还未完全得胜,常会跌倒。主曾斥之曰:“撒但退我后边去吧!”因为他做了撒但的使者,劝阻耶稣上耶路撒冷。后来耶稣在黑门山变化,他又献议搭茅屋在山上居住,一同享乐,不愿意下山受苦。及至耶稣被 b u时,他便远远跟从,而且三次不认主,他与主同居三年,还是这般软弱,失败又失败,直至五旬节圣灵降临,受了圣灵的洗礼,才至得胜之地位,自此一日讲道,能够得数千人悔改。当日使徒有这样的奋兴,完全是靠祈祷而得。许多人以为奋兴会之目的重在演讲,其实不然。试观教会首次奋兴,何尝在乎演讲。不过大家同心合力,恳切祈祷而已。今日教会务须常常祈祷,求圣灵如大雨沛降,然后才可奋兴。

在圣经中有三个山是与基督教发生绝大关系的。一为西乃山,一为加略山,一为橄榄山。我们要到橄榄山,必先经过西乃山与加略山,这是一定的路径。

(一)西乃山(埃十九章十六至十九节)

西乃山之神,是神;所传给人的,是律法。所显出来的,是威严。凡到此山者,必觉得神之圣洁,及自己之罪污。盖律法能使人知罪。考律法有数种:

1.自然之律法,此属于身体者,违之必生痛苦。

2.是非之律法,此属于良心者,违之不安。

3.道德之律法,此属于社会者,违之名誉败坏。

4.信心之律法,即基督恩典之律法,

5.圣灵之律法,凡为高尚之信徒,必在灵恩法律之下。

我们当将神之律法,刻之于心,谨守不忘。若自以为善义,即将神律对照,便可显出自己的过犯了。平常人说,行了不当行的便是罪。但圣经且说:见善不行就是罪。故罪亦可分消极积极两种:行所不当行者,是积极之罪;当行而不行者,是消极之罪。

有一次中国内地会的戴得生先生坐船,船至中流,忽然一人跌下水中。船上的人袖手旁观,不为设法,戴先生见势急了。就叫一个渔夫救他,许以十元。那知道渔夫嫌少,几经讲价,及戴先生允把所有的都给他后,才下水搭救。但是救得太迟,此人已溺毙了!戴先生说:渔夫实在犯了杀人之罪。在山东青岛有一次一只小船翻于海中。船中人大声呼救。但那些渔夫只顾掳物,不顾救人。当局把他们捕获,禁在监里。因为他们简直犯了杀人之罪。我们之中,如有应尽本分而未尽者,便是有罪。罗马七章二十三节说:凡不凭信心行的,就是罪。比方人有时食物,心中疑惑所食之物不适宜,或有毒,按心理但我们食时怀疑的作用,所食者虽系美食,只以其怀疑,即必令其呕吐。哥林多前书八章七节说:良心软弱也是罪。比方祭先祖之事,是与圣道不对的,但良心上感觉先祖之恩深厚。不祭祀不足以报恩。祭祀则违反十诫,不祭祀则违反良心。祭祀有罪,不祭祀亦有罪,如此只有把良心改正,以求合乎圣经,遵之而行,便是无罪。有时影响他人的也是罪,如某一件事在我身作来,本不为罪。但我这样作了,却会令软弱的兄弟跌倒者,也是罪了。正如保罗所谓饮酒食肉本不是罪,但会令人跌倒者,我们也不当做。由此观之,我们在神前,谁敢曰无罪!

人皆有四个我:一为朋友所认识的我。二为亲人所认识的我。三为我自己所认识的我。(亲友有时不能认识我,只有我自己才能认识我。)四为主所认识的我。我认识自己,还不及主之认识我更为真确。因我常戴着有色眼镜,看不清楚。所以我们必须到西乃山,叫我们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真面目──本身的一切罪恶。──然而只到西乃山,还不足。因为单是认识己罪,还未得救。必须信靠主的救恩,才可得救。许多人热心拜神,但到底还未得救,因为他们靠自己行为赎救,是不行的。还有许多传道者,口里不歇的称呼主阿,主阿,但主对他说:“你这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我不认识你。”

诸君!你们之中,有没有仍然站在西乃山的呢?西乃山不过给我们知罪,恨罪,恶罪吧,牠不能给我们除罪。可惜许多人到了西乃山边境,便止步,只知道此山之威严可怕,不能抵住,而不知道前进到加略山接纳主的慈爱,恩典,矜恤,怜悯。这是他们的大错。

(二)加略山(约十九章十七至十九节)

加略山的神是圣子,所施与人的是赎罪之恩而显出神之大爱。盖耶稣在此山钉于十字架,为我们舍身,为我们流血,而且为我们尝死味。他的死是与我们各个人都有密切关系的。他藉着死,藉着流血,救我们各个人,赦我们各个人的罪。我们最要紧的,就是到这加略山,领受耶稣的救恩。

加略山与西乃山不同,西乃山是叫人知罪的;加略山是使人得罪赦的。耶稣常对信他的人说:“你的罪得赦了。”

耶稣的宝血,不止能赦罪,而且能洗罪,使我们的身心洁白如雪,没有一点痕迹。但凡到主十字架下的人,他背上的重担──罪──便自然卸下。而且得主称他为义人,不再作罪人了。自此以后,也不可再称自己为罪人,因为这样的称,是忽略主的救恩。即使日常生活里偶然有罪过,亦只要在耶稣的铜盆内洗脚“把脚一洗周身就干净了,”因为脚上虽染尘土,本身仍是干净的。故只须把脚一洗便得清洁了。我记得有一位牧师每次祷告,少不了说:“我们这些有罪的人。”有一次遇着一位女教友质问他,说:“你为甚么在祷告时,代表我们大家说,我们这些有罪的人,你有罪难道我们也有罪吗?”牧师瞠目,不知所对。

圣经记戴耶稣在西门家赴席时有一个有罪的妇人,她来见耶稣,用眼泪洗他的脚。此事很希奇她来时悲哀流泪,不久出去时,却欢天喜地,满面笑容。剎那间变化得这样,是为着甚么?就是因为已得耶稣赦她的罪吧。

有一年老的女教友,自觉有罪,三年之久,恳切祈祷,每次都痛哭流泪,后有一教友,领她入室,问她说:“你信耶稣能救你么?”她答:“信”,于是两人跪下祷告,再读约翰一书一章九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回,那妇人觉悟自己已经得救,就破涕为笑,三年之久,祈祷未赦之罪,在数分钟的时候,就得了赦免,满心喜乐了。

凡有对于罪恶的问题未清楚的,未真正知道得主赦免的,就当马上救主赦免,使今后不再作罪人。所以加略山是我们必须的。但加略山还不是我们路程的止境,我应当再进至橄榄山。

(三)橄榄山

橄榄山的神是圣灵,所显的是能力。盖主最大的应许是圣灵降临。我们得了此应许否?神虽然无所不能,但我们的心若充满罪恶,圣灵亦无能进去。因我们的灵程是有秩序的。先到西乃山,后到加略山,再后到橄榄山。即先知罪,觉得其可畏,后靠主恩而得赦罪,然后才得圣灵充满,这是一种定律,不能越级的。

但是我们未得救时,圣灵都可以感动我们,引导我们,教训我们;不过不能充满我们。因我们的罪尚充塞己身,圣灵得不着他完全的地位。从前有一传道人,天天求圣灵充满,但总没有实现,他请教于一位奋兴家。奋兴家便叫人拿一个杯来,将杯内涂以污泥再注满了茶给他饮,他拒绝。于是对他解明,说:“不洁的器皿,不配注茶,不洁的人,亦决不得灵的充满,欲得圣灵充满,必先除罪。”该传道人遵此而行,其所求者便即实现。

我们是先过逾越节后到五旬节,先到加略山,后到橄榄山。圣殿内有祭坛,有铜盆,入殿者须先经祭坛后至铜盆,祭司为人洁净,先抹上血,后再抹上油、血表救赎,油表圣灵。意即先要得主之救赎,然后才得圣灵充满。耶稣不止为我们作负罪的羔羊。更为我们施圣灵的洗礼。这是约翰明白作证的话。当日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兵丁拿鎗刺他的肋膀,有血和水流出。这是表明耶稣不止流血救人,并要流出水来,叫我们得圣灵充满,我们若只得赦罪。而未得圣灵充满,对于神的救恩,不过仅其半耳。我们当知橄榄山与加略山并重,得到加略山,还要更进一步到橄榄山,幸勿为五旬节前之彼得,失败辱主,务须为五旬节时,得圣灵充满的信徒,有丰富的生命。

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喝。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愿望现今我们各个人都进到耶稣那里,敞开心门,让圣灵如大雨沛降,洒在我心上,叫我们这滋润的心地,结出圣灵的果子荣耀神。

【作者简介】1879年1月19日,贾玉铭出生在中国山东省昌乐县小岭村。年少时即皈依基督。1904年,毕业于美国长老会宣教士狄考文(Calvin Wilson Mateer,1835—1920)博士在登州府(今蓬莱)所创办的长老会文会馆(齐鲁大学前身),学习非常岀色,由于庚子事变的影响,那一年文会馆只毕业了两名学生,而其中之一是贾玉铭(德新)。在学期间,贾玉铭与丁立美弟兄结为主内知己,共同决志终生献身传道。后来丁立美成为中国教会的著名布道家,他们曾同心同工多年,无论在一起,还是在各自的事奉工场上,二人都有非常美好的见证,对中国教会贡献卓著。然后他继续进教士馆(神学院),接受改革宗系统神学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