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如果我们内心的仇恨没有死去,就无法美好的活着
夏俊峰不是英雄,正如他不是可以被随意侮辱和损害的人。爱能止恨,道理却会让恨的人觉得报复得很有道理。在寒冷世界,几乎每人都逃不过被侮辱被伤害的时刻,如果我们内心的仇恨没有死去,我们就无法美好的活着。
如果我们内心的仇恨没有死去,就无法美好的活着
——悼夏俊峰之死
《境界》总编辑:刘阳
当夏俊峰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笔者心怀无以言说的感情。我们的一部分,似乎已在当中随之死去。
是这样吗?我们自己的一部分,随着夏俊峰一起死去,我们的以暴抗暴的心,我们不甘心被侮辱被损害想要用自己整个肉体的生命与伤害我的人同归于尽的冲动,我们想靠自己建立公义实现公义的理想,都再次随夏俊峰一起死亡?对月长嚎、抚尸枯坐。死者与悼者,在心上的某一处被牵连。于是,死亡唱响了一阵悲鸣。
民间认为夏俊峰罪不至死却被执行了死刑,司法迟迟未到的公义让人心中的仇恨无法消弭,并且越积越深。
任何一种体制,都是通过某个具体的公职人员的行为与普通民众发生关系。如果一个生命的喊声太微弱,那么夏俊峰和两名城管人员的生命一起在血中向我们呼喊,看见不公的沉重代价。
当人们失去耐心的时候,就会期待出现英雄,就会亲自动手制造英雄。当夏俊峰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人们纷纷在网上转发夏俊峰临死前与妻子见面的情形,文字传达出夏的坚强,“一滴眼泪都没掉”、“没有在死刑判决上签字”。
而有多少人甘愿承认,夏俊峰激愤中刺向城管的刀,迸发出累积仇恨的千钧之力?他对多少个城管的忍辱负重,此刻倾泄在这两个身上?
而我们这些看客,在消费暴力吗?我们在美化暴力吗?象看武打片一样,屏幕上的英雄在替我们心中的不平不愤打打杀杀,我们过瘾却不痛,可惜这一幕不是电影,有人叫好,有人却流血死去。
夏俊峰不是英雄,正如他不是一个可以被随意侮辱和损害的人。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是受害者,他也给他人带来伤害。人们所要求的是,法律同等看待这个叠加与纠结的过程中所有生命的价值。
这个世界,依然在用生命普及常识:强者并非永远正确,弱者并非道德无邪。而现实的问题就在于,强者骄横,弱者苦毒;中间的人,看到弱者时不免骄傲,看到强者时不免焦虑。弱者需要被扶持、被抚慰,强者需要被击打被管教,而最终,所有人因不平而来的苦毒都需要被医治。
夏俊峰也用他的生命提醒权力的核心与权力的边界。权力在每个切点上通过具体的一个执行人与普通民众相遇。体制就象一个不断滚动的球,将被它吸纳进来的人不断推到球面的边界上,与被它管理治理的人相遇。每次具体的相遇都是一起事件,法律必须处理每一次相遇,法律却不能处理制度的球。藏在制度背后的权力,不时让法律成为空空的佩剑或反成伤害人的利器。
人们也再次失望于:死刑应该废止的期望,难以被某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的审理所拉近。在西方文化的犹太-基督传统里,比较容易接受废除死刑,因为他们更多相信每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中国人熟知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宣言,其实应翻译成“人人被造而平等”,因此没有人有权剥夺人的生命(也包括自己的生命)。“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最终,神会进行审判。法律的神圣源头是与神立约,没有中世纪的教会法体系,后来欧洲的司法体系和法律为王的观念也就成了无本之木。但“杀人偿命”、“一命换一命”的古训依然涌动在中国文化的血液里。没有文化的更新,很难有死刑的废止。
每一个人都对司法抱着美好的想象,期盼法律成为公义的表彰,但法律并非公义的源头,法律与制度之外,什么能让人心到达的每个触点切点都变得柔软,而不是头与头相碰、骨与骨相磨的殊死肉搏?
微博上一个网友对夏俊峰的妻子说:把孩子培养成正直善良的人,是你的责任,恐怕也是他的心愿。伴随孩子成长慢慢告诉他事实的真相,让他知道父亲确实错了,这也许很难,但这是指引他走上正路的根本。在其心中塑造父亲的英勇,种下仇恨的种子有害无益。
爱能止恨,道理却不能,道理会让恨的人觉得自己报复得很有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每一个人都逃不过被侮辱被伤害的时刻。如果我们内心的仇恨没有死去,我们就无法美好的活着。
冷酷的现实是,夏俊峰跟家人最后一次合影的请求被拒绝,在人力最软弱之处,愿圣灵亲自用说不出的叹息为他的孩子强强和妻子张晶祷告,赐给他们人所无法给予的安慰。
我们也千万别忘记为那两个被害城管的孩子和亲属祷告,他们同样是被侮辱被损害的人,“城管”这个词汇的制度性污名化使他们作为个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能父亲的死去都不能让他们得到丝毫同情。
感想无以言说,唯一可以清晰表达的是尽管如此,我们竟不绝望,而希望之所以存在,因为我们相信,有人死时,有神在场。他是唯一的公义的源头,并真正握有人间审判的权柄。他不仅衡量可见的罪行,更衡量不可见的人心。他让我们在他的生命和能力上,看到死亡绝不是终点,有时如何死并不重要,只要你知道该如何活,并找到通向美好的途径。只要你不绝望,只要你放下心中的仇恨和苦毒,只要你相信,所有苦水,有一天会变为甜水。
心硬者有世界。温柔者有神。
最大的神迹就是尽管身处这个寒冷不公的世界,但仍要做正确的事,仍然心怀盼望,做一个善良温柔的人,我们的心有翅膀,是这个世界的手所不能折断的。
附:
案件回顾
2009年5月16日,夏与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后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
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张伟。
2011年5月9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同时,舆论的一边倒的关注夏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