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程感悟

基督徒作者的艺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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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当代基督徒人文素养》一书的嘉柏霖,强调:「基督徒的艺术责任,就是发展扎实严谨的艺术态度。」在写作技巧上也是如此,基督徒作者需要发展扎实严谨的艺术态度。这可以分追求精进的文字,尊重文学规则,和控制笔下滥情叁方面。

竭力追求文字精进既然文字工作者是与文字为伍,文字掌握上就要精益求精。对所有创作者来说,才华也许很难掌握,恩赐也是按照圣灵的心意赐下,不能强求。但至少,我们可以要求自己的文字「精準」。也就是说要求所写的文字,能精準地表达心中的意思。

「精準」,也是写《包法利夫人》作者福楼拜关於风格的一句名言。这要靠阅读来累积字彙,从生活体验来收集意象和语言图象。

然而有时候基督徒会有一迷思,认为神的话语就是力量,便无须讲究语言方式来传递。我就曾收过好几次群发的电邮,来自同一位不认识的姊妹。内里通篇都是一段又一段的圣经经文拼贴,而且全是末日审判定罪的经文。上没抬头,中没说明,下也没收尾,整封信说不出个名堂。看起来好像乱枪打鸟,又好像疲劳轰炸。

有次终於忍不住,我回信了,建议发信的姊妹作这样的传福音要有策略,也要有点文字技巧。若需要,也可以来创文上课受训。结果对方十分愤怒,回信问:上帝的话语也需要技巧和上课麽?我的回覆是:上帝的话语不需要,但是人的传递却需要训练,要不然,会成为对上帝话语的一种粗暴滥用。

很不幸地,上帝的话语常被这样地粗暴滥用。基督徒当然知道神的话语就是力量,但是,如果没有好的文字技巧来承载,就好像用不合适的武器来投射威力很大的弹药,射出的方向和距离误差都会很大,爆炸的範围也不在期望中的爆炸地点。或者,弹药根本就没有被发射出去,发生不了任何威力。不合宜的传单或邮件,在现代人忙碌的生活中,往往就是被丢进垃圾筒的命运。因此需要谨慎。

诗人艾略特也说:「每一位基督徒的责任是有意识地维持高於他人的水準及评论标準。一定要记住,我们阅读的文字,大部分是由不信神的人所写成。」

艾略特要求基督徒要有一个自觉。不要像我们常见的,只要是基督徒写的,又是信仰的题材,就盲目地喊好!对非基督徒写的,只要没信仰内容,没谈基督,就视为是「伪文学」。我们要有自我要求的意识,才有进步的可能。

而且,永远都有进步的空间。我们的写作也许无法要求完美,但总要求比现在「更好一点」。保罗常用的形容「竭力追求」(腓3:12),也可用在对写作上的追求,要竭力!努力用写、阅读与观察,来帮助自己进步。

尊重文学规则,控制笔下滥情从事文学创作的基督徒,有时候会进入一种困扰,会问:文以载道是否会颠覆文学的价值?教义和教条是否会限制创意性的思考?被教会「洗脑」後的基督徒,还有可能成为第一流的作家麽?

这些问题可能是每位基督徒创作者都会遇上,也需要摸索的。

一般教会的审美观和社会文化里的审美观,显然很有出入。有些教会对文化还有偏挟的看法,对文学艺术并不鼓励信徒投入,认为里面充满了诱惑和陷阱。在这样的状况下,虔诚基督徒是否还有可能成为有创意的好作家呢?

如此种种疑问,好像基督教信仰对文学创作者来说,是一种包袱或綑绑,是置作者於劣势。某些方面来说也似乎如此,与其说上面的疑问是「问题」,不如说是我们看到许多的「现实现象」。基督徒作家除了少数写进文坛的,大部分都有此挣扎,也有些遭致教会的误解。在现有华人教会所提供的文化土壤上,说实在,很难成就一名伟大的文学作家。

当然这和某些和基督徒作者生活的划地自限也有关。平常完全浸泡在教会文化里,只看「真情部落格」,仅听讚美之泉的诗歌,唯属灵书籍不读。谈笑皆弟兄姊妹,往来绝无不信主的非信徒。不是说上面这些属灵资源不好或劣等,而是生活面若仅限於此,生活本身可以提供的丰富文学土壤便被忽略了。

所接触的生活範围若被侷限成为「基督教次文化」,基督徒群聚的部落,便已成为类似美国少数民族的特区(ghetto)了。如此与社会文化脱节,还想用文字对这个时代说话,谈何容易?

也有的文字语言只会套属灵公式,缺乏新意,更无独特的属灵洞察。虽然不断地写,实际上却是对这个时代无话可说。更多的是,教会和作者都不了解,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文字有使命感,却不意味著从事文学创作一定要用小说来辩證信仰,要用诗来传教说福音。好似不达到这两者,就没有完成文字事奉的使命。我们需要对文学艺术有些认识,尤其要有份尊重,尊重文学艺术有它特有的规则。

尊重文学规则保罗在提摩太後书二章五节里说:「人若在场上比武,非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我们基督徒作者是否了解什麽是文学的本质呢?什麽又是好文学作品所需要的标準呢?我们是否遵守文学规则?

在这方面,愈有使命感,愈虔诚的基督徒作者,在写作上就愈要学习对「传教」或「护教」上解套,不能过於操纵,反而要收敛对信仰的「滥情」。

基督徒学者薛华对文学艺术即有种「任其自然流露」的看法。他说一般对艺术有叁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是艺术的存在只为艺术,没有什麽大命题意义或分析讨论。

第二种是艺术必须涵盖信息,此种艺术往往成为一种宣传的手法。基督教特别拥抱这一派,但把艺术给减缩成一理性宣告,艺术的成分也就消失了。

第叁种是真正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因为艺术家若真诚,就会反映艺术家的世界观。这一点是薛华认为最正确,也是唯一有可能产生伟大艺术的一种观点。这也和我们前面强调用基督的眼光为观看世界的方式一致。

薛华说没有人看米开朗基罗或达文西的作品,会不了解这两人对世界的看法为何。这类艺术家都是起於单纯地想创作一件作品,他们的生命也已饱浸信仰的汁液。因此他们的世界观会自自然然地透过作品展现出来。

因此薛华说:「一开始,创作者其实只想创作一件作品,作品首先也必须先是一件作品。」对作者来说,一件作品好不好,薛华也有几个标準:

一.是否有技术性的精采。

二.是否对自我或自己的世界观真诚,没有趋炎附势。【作者简介】莫非,海外著名基督徒作家。会计学士、电脑硕士、神学硕士。现居洛杉矶,从事写作、教学与广播工作。2008年创办“创世纪文字培训书苑”(“创文”)www.gcwmi.org。近年多次受邀在中国及海外举办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