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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人的楷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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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使徒〗第二,传道人不是一个使徒。当然,教会是秉承使徒传统的,一方面是指建基于使徒的教导,另一方面也是奉差遣把福音传给世界。但,建立教会的宣教士们,正确地说不可称为「使徒」。若说「戴德生(Hudson Tav1or)是中国的使徒」,或「耶德逊(Gudson)是缅甸的使徒」,有如说「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这是不正确的。最近的研究证实了使徒是独特的职份。温卡劳(Karl Heinrich Rengstorf)在祈特尔(Gerhard Kittel)编辑的新约神学辞典中,负责撰写「使徒职份」(Apost1eship)这条目,他论证耶稣的使徒相等于犹太人的「使者」(Shaliachim),那是一班特别的传信息的人,被派往散居各地的犹太人当中,他们被赋予绝对的权柄去施行教导。他们说:「奉差遣的人,相等于差派他的人一样。」温卡劳说:「……别的动词也含有差遣的意思,但「差派」(apostellein)一字,却包含特别目的、使命或任务、授权及责任等意义在内」。他说,使徒(Apostolos)常用以指一个奉派为大使的人,他是一个获受于实权的大使。希腊文“aposto1os”一字只是讲出委派的形式;这个职份的内涵及观念则由犹大教中的「使者」所启迪。焦乐富(Norval Geldenhuys)在他的名著「无上权柄」(Supreme Authority)中,把温卡劳的论点推演出一个结论。新约的使徒,是「被遣派并身负特殊的任务,作为那遣派他的人的全权代表」。主耶稣选上十二个门徒为「使徒」时,清楚指明他们是「他的代表,被差遣出去,肩负着奉他的名及权柄去教导和工作的使命」。他给予他们一个特别的权柄(例如路九1、2、10),他们后来也宣称拥有及使用这权柄。保罗也认为自己是一个使徒,与那十二个使徒并列,是由复活的耶稣直接指派的。「个别的委任是使徒职份的唯一根据」,还要加上与复活的耶稣相遇的经历。焦乐富的结论是:「永不会再有人具备这些条件作耶稣的使者(shaliachim)。」温卡劳也说:「我们不知道在早期有多少使徒,但数目一定不少。」又论到使徒之职份「只限于教会的第一代,并没有延续下去成为教会的职务。」又说:「每一个使徒都是门徒,但不是每一个门徒都是使徒。」焦乐富引述庞马(A1fred p1ummer)于希斯丁使徒教会字典(Hastings’Dictionary of the Apostolic Church)中著述的「使徒」(Apost1e)这条目中的话:「这么特别的职务,是不可能遗传的。」温卡劳也使我们注意到新约使徒及旧约先知的密切关连:「使徒的思想与先知的思想的关联……肯定地显明他所传讲的是神的启示这个事实,并且没有受到人的思想的搀混。」「正如先知一样,保罗是他的信息的仆人。」因为使徒和先知都是承受启示的人,这就证明了他们两者之间的关联。」这样,既然「先知」这名称是指那些在旧约或新约时代直接领受神的话的人,不论他们的信息存在否,照样,「使徒」的名号就一定是指十二门徒及保罗了,他们是被耶稣特别委任及授权作他的宣道者(sha1iachim)。这些人是独特的,他们的身份是后无来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