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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人的楷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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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那么,传道人是什么?他是一个管家。「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1、2)。管家是受托管理别人财物的。传道人是神奥秘事的管家。换句话说,神将他那现在记代地圣经中的启示交托给他们。所以传道人的信息,并不是直接由神的口而来,因他不是先知或使徒;也不是出于自己的思想,像假先知;也不是未经消化的采用他人的观念,像「饶舌者」一般,而是从那神所启示,现在记录下来的神的话,他是特派作神话语的管家。管家的观念在古代比现代普遍。现代,基督教人士将「管家」(stewardship)的观念转到筹募经费的运动上;在我们的日常用语中,「管家」一辞只是用来指轮船上的服务员及大型住宅区的经理。但在圣经的时代,每一个富裕家庭都有一个管家替他管理他的家务、财产、田地或葡萄园、账务及奴仆。旧约圣经也曾多次的提到这些「管家」。希伯来文中并没有「管家」这个词,但有好几个不同的字是形容管家的职份,特别在犹大、埃及和巴比伦的贵族家庭及皇室中,都有「管家」。约瑟在埃及也有一个管家。这「管家」是负责招待约瑟的客人。他要为客人预备洗脚用的水,并要为他们的驴子预备草。他负责宰杀牲畜,预备饭食。他也要自责售卖食物给那些来购买的人,并负责收取买粮食的银钱。他有奴仆供他使用(创四十三16、25,四十四1一13)同样地,犹大的诸王也有管家管理官庭的事务。在希西家王当政时,宫庭的管家叫舍伯那(赛什二15)。他似乎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他可能是动用家主的钱,购置华丽的马车。但神告诉舍伯那他已被弃绝,希勒家的儿子以利亚敬将代替他。神说:「将你的外袍给他穿上,将你的腰带给他系紧,将你的政权交在他手中;他必作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家的父。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赛二二21、22)。由此可见管家在家庭中是一个有实权的人,管理家中各成员,而他职权的记号就是一条开仓库的钥匙。在巴比伦尼布甲尼撒的皇宫中,太监长将但以理及他的三个朋友交给一个「委办」(A.V. 称之为me1zar)照顾。这个字大概指一个职务,而不是一个名字,意指「监管者」,而标准修订译本(R. S. V.)则翻作「管家」。他负责训练人在宫中服务,每日供应他们粮食,又分别为其他人预备皇官的美酒佳肴及为但以理预备他所要求的素菜(但一6一8)。

新约也同样的提及管家这职份。希律安堤柏(Herod-Antipas)宫中有一个管家(家宰),名叫苦撒,他的妻子约亚拿是耶稣的门徒,常把财物供给耶稣(路八3)。此外,我们的主在他的比喻中提及一些大家庭,那些家庭都有管家负责管理。例如:在葡萄园的比喻中,园主吩咐他的管家发给工人工钱(太二十1、8);还有,那受雇于一位财主的不义管家则被责「浪费」主人的财物,而明显的,他是一个负有重责的人,他负责订购粮食及处理账目,并且能够更改账项,削减他主人的债务人的债项,而又不为人发觉(路十六1一9)。我们现在尝试想像圣经时代一个富裕家庭的情景。我们可以从与居住(oikeo)同根的一组字开始着手。在新约圣经中共有五个重要的字。第一,oikia或oikos,意即房子。第二,oikeioi,意即家属;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十八节曾用过这字:「人若不看顾自己的亲属,尤其是自己「家」里的人」(oikeion),就「比不信的人更不如」。第三,是oikodespotes一字,即一家之主,在钦定本(AV)中翻作「家中的主人」(可十四14)。他治理或管理全家的人,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十四节所用「治理家务」一词,显示他的工作。第四,oiketes,特别指那在家中工作的仆人,而希腊文中另有一字“Dou1os”,是泛指一切奴仆。oiketes与拉丁文domesticus同义,原意是包括所有住在同一个房子里的人,但后来解作仆人,或「家仆」。第五,oikonomos,即管家,他的职务是总管家务(oikonomia)。这个字根源于「房屋」(oikos)「及治理或管理」(nemo)这两个字,英文的「经济」(economy)、「经济学」(economics),及「节约的」(economical)等字,皆由此而来。格林及戴亚(Grimm&Thayer)的字典中对“oikono-mos”的定义值得详细引述:「家务的总管,特别是指管家、经理、监督……受业主或老板委托处理一切业务,负责收入及支出,及按时供粮给其他仆人,和照顾未成年的儿童。」无论他是一个自由的人或是奴隶,他要向家主负责家务的处理。这字曾在罗马书第十六章二四节用作形容以拉都,他可能曾在哥林多城掌管银库,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二节中,提及孩童是受师傅(epitropoi)及(oikonomoi)之监管的,前者是他的合法监护人和教师,而后者是在他幼年时替他管理财产的。这五个字合起来,描述了一个富有家庭的生活状况。一家的人(oikeioi)都居住在一所房子(oikos)内,包括了孩童及奴仆。家主(oikodespotes)是房子的主人,在他之下有一些家仆(oiketai)及一个管家(oikonomos)去管理他们,和处理家务及家中的经济。

早期的信徒借用这种家庭生活来描述教会是不足为奇的。因他们称神为「父」,而通常父亲就是一家之主,而教会也自然是神的「家」。不过,这个比方只是取其大意,这用法在新约中也不是完全一致的。神是一家之主,教会就是他所居住的家。教会也因信成了他的亲属。同时,也是他的家仆,负起为他工作的责任(罗十四4)。所有的信徒都是神的管家,他们都从神受托了一些「产业」,不是要为个人谋取利益,乃为整个家谋求祝福。那按才受任及分银的比喻指出,信徒有责任去增长及使用基督所赐的机会和恩赐(太廿五14一30;路十九12一28)。管家不可埋藏或浪费从主人所领受的恩赐。他必须以这些恩赐用之于家中各人。正如彼得所说,我们都是「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他指出「各人」要用自己的恩赐「彼此服事」。接着,他用讲道及服事人两例子作解说,前者正是本书所特别关注的。基督徒的事奉是一个神圣的管家职份。保罗称教会的监督为「神的管家」(多一7)。保罗又称自己及亚波罗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虽然保罗个人受神特托之以别的「奥秘」(弗三1一3、7一9),但这托付不是单给使徒的,因保罗说明亚波罗及他自己合同受托付,而亚波罗并不是一个像保罗一样的使徒。「管家」这个名衔用来形容那些蒙神授权去传讲神的话语的人,尤其是在牧养工作中的人。正如我们在第五章将会讨论的,哥林多人过份的拥护不同的领袖,于是保罗指责他们这种英雄崇拜主义,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我们是在一个从属的地位上,传道者受托管理的是「神奥秘的事」。「奥秘」在新约圣经中,不是一个神秘,不能解释的谜,而是一个已为人所知的真理。这真理之所以为人所知,乃因神主动的将它解明。这本来是奥秘,但现今已由神向人解明,使人明白。所以,「神的奥秘」是神公开的秘密,他主动向人作的自我启示,并且全都在圣经中记载下来。传道者就是这些「奥秘事」的管家,负有向神的家详解神的话的责任。从这个管家职份的比喻中,传道者可学到四个重要的功课,就是作「忠心管家」不同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