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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可讲道吗?可按立为女牧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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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问题:

现在大陆有些教会禁止或不接受姐妹讲道,请问这个决定是否符合圣经?若有讲道恩赐的姐妹应该如何服事?姐妹应该如何牧会?谢谢。

始明传道回答:

(始明传道为美国三一神学院毕业生,曾牧会多年。)

“禁止或不接受姊妹讲道”不单单存在于“大陆有些教会”中,很多保守的美国福音派教会,例如美南浸信会(SBTC)、美洲长老会(PCA)、正信长老会(OPC),都不接受姊妹讲道、亦不会按立女性为教会牧师或传道人。有些宗派或独立教会允许姊妹讲道,但是不会按立女性担任教会领袖(牧师、长老),例如宣道会和大部分华人教会。当然,也有不少教会在这个问题上持完全开放的观点,认为姊妹不但可以讲道,也可以担任教会领袖,例如播道会、行道会、改革宗教会(CRC)等。这个问题很难用“是否符合圣经”来做一个简单回答,我们先需要看看圣经究竟是怎么说的。

首先,无论是禁止还是允许姊妹讲道、担任教会领袖,都会同意男性和女性在神眼中是平等的,都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创1:27,“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无论是男性或是女性,都承载神的形象,没有一方比另一方优越,也没有一方可以辖制和操控另一方。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神造夏娃是因为亚当“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创2:20),表明神创造不同的性别并且给男女不同的特质,是给予他们在婚姻和创造的秩序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他们彼此需要,也彼此搭配来完成神所交托的使命:“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

其次,我们也需要看到,无论在新约和旧约中都有女性成为神大大使用的仆人乃至领袖。亚伦的姐姐米利暗被称为是“女先知”,当神借着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过红海后,米利暗带领众妇女歌颂赞美神(出15:20-21)。在弥迦书6:4,圣经将米利暗、摩西和亚伦一同看作是神所使用的以色列领袖。在士师记4:5,神兴起女先知底波拉(士4:5)在以色列人当中判断是非,做民众的官长(士师)。在犹大王约西亚执政时期,当王重新得到耶和华的律法书时,神透过女先知户勒大教导众祭司(王下22:14-20)和君王,呼吁他们回归神的律例典章。新约圣经中也有女先知亚拿(路2:36-38)、腓力的女儿(徒21:9),甚至被用来反对女性讲道的争议经文哥林多前书11:5也暗示如果遵从蒙头的当地习俗,姊妹也可以公开的祷告和讲道(“凡女人祷告或讲道,若不蒙着头……”)。同样,圣经中也有很多姊妹虽然没有公开的讲道或带领,也很好的用神的话语教导自己的儿女(这不也是“讲道”吗?)、担任教会的执事(例如罗马书16:1-2中所提到的女执事非比)、与丈夫一起搭配事奉(使徒行传18:24提到,当亚波罗讲道尚有欠缺时,是百基拉和亚居拉一起“接他来,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神使用姊妹们公开或私下的教导来成全基督的教会。

另一方面,虽然神兴起女性的领袖,但是经文也暗示弟兄担任教会的领袖是更加合适的。新约书信中两次详细论述长老的角色,都暗示了男人才能担任教会领袖(长老)。例如提摩太前书3:2和提多书1:6中都要求长老“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结合以弗所书5章中有关夫妻在家庭中的角色(丈夫要爱妻子,妻子要顺服丈夫),以及教会是“永生神的家”,我们不难理解至少在当时的教会中男性担任领袖角色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也符合神所创造的男女角色。

最具有争议的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4章和提摩太前书2章中不许姊妹讲道的经文,这也是反对女性讲道的主张者们主要援引的支持经文。请容我多花一点篇幅分析这两处的经文。

在哥林多前书14:34-36,保罗用很严厉的口气说,“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他们说话。他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他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吗。岂是单临到你们吗。”如果我们观察这段经文的上下文,不难发现保罗在14章中用大量的篇幅批评哥林多教会聚会没有次序、随己意使用恩赐的问题。就在论及妇女问题的这段经文的前一节,保罗还在针对随便“作先知讲道”、没有秩序的问题提出批评说“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如果把34-36节放在这个上下文里,就不难理解保罗批评的重点不是姊妹讲道,而是聚会混乱、没有秩序。正如保罗希望得了启示、要讲方言的弟兄姊妹们应该有秩序的发言,同样他也希望妇女们在教会中尊重神所设立的秩序,尊重自己的丈夫。如果把这句经文当作一般性原则(姊妹无论如何都不能讲道),那就和同一卷书中保罗要求姊妹祷告、讲道时蒙着头矛盾了。所以这段经文并非禁止姊妹讲道,而是反对教会聚会时的混乱情形,是保罗对哥林多教会中会众的骄傲和自以为是的批评。

另一处“争议经文”则是提摩太前书2:12-14,保罗说道,“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他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如果说哥林多前书的上下文表明林前14:34-36针对的是哥林多教会的问题,那么提前2:12-14中保罗以创造秩序(“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和堕落秩序(“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来论证“不许女人讲道”则表明保罗所讲述的是一般性原则。解经学者们(例如Lea和Griffin)认为保罗以“堕落秩序”为例并不是说姊妹天性上比弟兄容易犯罪,而是在说当神所设立的家庭秩序不被尊重、女人取代男人成为领袖时,撒旦更容易趁虚而入。结合保罗在另一处的一般性原则教导“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林前11:3),不难看出保罗所在乎的是姊妹讲道乃至在教会中“辖管男人”(担任领袖角色)时,就干犯了神所设立的角色次序。这里的“讲道”原文是“教导”(διδ?σκειν)。这个词和后面的“辖管”都是现在时态的不定式,表明保罗说的不是过去发生的某件事情,而是持续进行(perpetual)的一个状态。换句话说,保罗在说“我不许女人持续不断的拥有教导的角色”,或是说“我不赞同女性担任教牧”,但他并不是一概反对所有的女性教导。我的理解是长期、持续的教导必然带出权柄,所以让一个姊妹长时间的教导、担任教牧/教师的角色必然导致她拥有“辖管”的权柄,从而违反神创造时给予男女不同的性别角色。

分析了几处经文,我们的总结是什么呢?

一、我们可以肯定神按着祂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男女在基督里是完全平等的,神在祂的计划和国度里使用姊妹来成就祂的工作;

二、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神在家庭中给男性和女性不同的性别角色,男性被赋予领袖角色,女性被赋予帮助者的角色;

三、教会是“永生神的家”,家庭中的性别角色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教会当中,在早期教会、家庭教会中这种体现尤为明显。所以圣经也暗示弟兄应当担当教会领袖的角色。设想一间教会由一位女性牧师教导和带领,她的丈夫就要在教会中要顺服她的权柄,这就违反了神所设立的家庭秩序。

四、保罗不许女人讲道的顾虑也是如此,因为恒常的教导带出属灵的权柄。我们也要注意到,圣经并不是完全禁止姊妹讲道,而是认为给予女性在教会中被授予恒常的讲道教导角色时,会干犯神所设立的性别角色。

五、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神的确会在他的子民有需要(例如在一个教会中弟兄都是初信,姊妹信主时间较久)的时候,兴起女性领袖和女先知来成就他的工作。只是我们要区分常态和特例。打个比方来说,圣经教导基督徒应该在基督徒当中择偶,这是常态,但是对于那些软弱的、已经在非信徒当中择偶的信徒,神有的时候也会给予恩典,带领他/她的配偶信主,这是特例。特例不能用来否定常态。

最后回到您所提的问题上来。您问“请问这个决定是否符合圣经”,我的回答是:这个决定有一定圣经的依据,但是教会这样理解不一定体现了圣经的原意。如果教会有成熟的弟兄带领并且在这个问题上相当保守,那么有讲道恩赐的姊妹即便不能上台有公开的讲道,也可以在姊妹会、小组事工、主日学和家庭中(对儿女)使用神所给的恩赐,忠心的教导神的子民。如果教会没有成熟的弟兄,姊妹有恩赐、灵命成熟,或许神就像兴起女先知帮助以色列人一样兴起姊妹来带领,只是要注意(1)为神兴起弟兄们祷告,因为弟兄带领、教导教会是神原本的设计与心意;(2)虽然这会给家庭-教会的角色交替带来很大的难处,但是姊妹尽可能的在家中体现神所设立的婚姻次序,敬重和顺服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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