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亚书 注释导 论撒迦利亚书很自然地分为两部分:一至八章及九至十四章。首8章清楚出自易多的孙子、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着作日期在大利乌王第二年八月(主前520年)与第四年九月四日(主前518年)之间。 第九至十四章在写作风格上与第一部分有很不同的地方。这一部分又可分作两小段:九至十一章与十二至十四章,每段都以‘默示’(或作‘重担’,见下文注释)一词开始;玛拉基书也是以此词开始的。 作者 撒迦利亚的祖父易多极可能就是在尼希米记十二章4节名单上的易多,这名单所列的都是回归耶路撒冷之祭司和利未人领袖。从以斯拉记五章1节和六章14节看来,易多似乎是当时一个重要人物,那里的经文记载说:‘……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经文没有列出撒迦利亚父亲的名字,而祖父的名字反而被提起。如果这连系是正确的话,那末撒迦利亚就是兼任先知和祭司了。 马太福音曾提到‘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说他是‘在殿和坛中间所(被)杀的’(太 23:35>太二十三35)。如果这里所描述的撒迦利亚果真是先知撒迦利亚的话,那么我们对撒迦利亚书十二章10节及十三章7节所言,就可以有进一步的认识了(参下文注释)。 撒迦利亚这名字的意思是‘“耶”记念’(‘耶’是耶和华的缩写,是主的意思)。这是常见的名字,在旧约中大概有30个不同的人以此为名。不过,这名字很配合本书的先知,因为他呼召子民回想过往,改变目前的行为(1:2-6>一2-6,7:5-14>七5-14,8:14-17>八14-17)。 撒迦利亚很可能是在主前538年从巴比伦回归耶路撒冷的。他在主前520年以后与哈该一同说预言,激励以色列民重建圣殿,藉此表示他们心中确是把神放在第一位(参该 1:9>该一9)。若把荒废的圣殿弃之不理,就是说明以色列民根本不在乎神是否与他们同住了。 九至十四章中完全没有任何关乎作者本人的自述。有关这部分之作者的讨论,请看下文(参经文编纂)。 历史背景主前538年,波斯王古列征服巴比伦,下诏允许多国被流放的人回归本土,其中犹大也包括在内。犹太人获准在耶路撒冷重建圣殿(拉 1:1-4>拉一1-4)。他们在所罗巴伯(又称为设巴萨;参拉 5:14-16>拉五14-16)的领导下,充满喜乐与盼望地回归。他们把殿基建立了,但在古列在位期间(主前538至522年;拉 4:4-5>拉四4-5),他们的建造工程一直受到邻近居民的阻挠。 撒迦利亚和哈该激励子民的士气,催促他们再拾起重建的工作。当时幼发拉底河河西各省的总督达乃、示他波斯乃和他们的同党都反对这工程,要求知道谁降旨批准这建造工程(拉 5:3>拉五3)。其后,官方在巴比伦城的皇室典籍库内找到古列的诏旨(拉 6:1-5>拉六1-5)。诏旨中不单容许犹太人回归耶路撒冷,而且特别声明从王库中拨出经费支持此项工程(4节),原本属于圣殿的金银器皿也要归还(5节)。于是大利乌王亲自鼓励犹太人,依照原先的诏旨支付一切重建经费,并且供应献祭的牲畜(8-10节),又禁止别人阻挠这工程(11节)。 撒迦利亚大力推动,以完成所罗巴伯领导下的建殿工程(4:9-10>四9-10,6:12>六12)。这殿的建成,是神回来住在子民中间的兆头(2:10>二10,8:8>八8;参1:17>一17,2:12>二12)。所以,在主前516年,圣殿工程完竣时,以色列民举行了一个欢乐的大庆典(拉 6:14-16>拉六14-16)。以色列民更新他们在神面前所许的愿,期待蒙福的好日子来临。可惜他们所预期的却没有实现;他们以为有好日子过,事实上后来的日子并不好过。黄金时代没有降临,于是很多人便开始怀疑,究竟神是否真的与他们同住。 有关被掳归回的历史,我们所知道的只是零碎的片断而已,而我们所拥有的资料中,又有好几份不能确定日期。即使如此,我们可以确定一件事实,就是当犹大隶属于玛代波斯帝国的时期,她一直都是一个无权势、弱小的民族,经常面对邻邦的攻击(例如拉 4:6-24>拉四6-24)。这情况一直延续到马其顿的腓力和他儿子亚历山大大帝成立希腊帝国时,仍然如是。 在这一切不能确定的事情以外,我们又不能肯定第九至十四章的写作日期,故此我们也不能很准确地分辨这后半部经文的历史背景。我们只能满足于这时期一般性的资料,同时亦不可忘记这时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处境,并且对于许多事件,圣经都没有记载。 这段时期的大事略记如下: 文本与正典第一至八章的经文大致上都清晰无误,而手民之误的情况也没有出现。文中的文法意向差不多都清楚,虽然有时先知要表达的准确意思仍有费解之处(例如2:8-9>二8-9,3:8-9>三8-9,4:10>四10下,5:6>五6)。第九至十四章则含糊得多(例如11:13>十一13,12:10>十二10),故此这部分有许多修正的建议。有学者提议把书中段落的次序重新排列,使之更合逻辑,例如有人会把第四章中‘这是耶和华指示’(6节)到‘见所罗巴伯手拿线铊就欢喜’(10节)这一段全部删除,只剩下‘这七眼乃是耶和华的眼睛,遍察全地’一句(10节;译注:此句在原文中是全段的最后一句,和合本句法的先后次序与原文不一样,请参新国际译本),如此这一句就可与上文‘他对我说:’连在一起了。不过我们若考虑到作者和(或)编者对整卷经文的小心排列,就会感到如此重排并非明智之举(参注释)。学者们所提议的另外一个变更在九至十四章中出现,他们把十三章7至9节一段移至十一章结尾,目的是把有关牧人的段落放在一起。 《传道经》四十九章10节(主前180年左右)曾提及‘十二先知’。这引述暗示在主前第二世纪初叶,先知书的正典已定型。‘小’先知书的排列次序虽然在不同版本中各有分别,但撒迦利亚书从一至十四章整卷,在各版本中都是连在一起的。 经文编纂第一至六章整体包含8个同一系列的异象(1:7>一7至6:8>六8),再加上其他神谕(2:6-13>二6-13,6:9-15>六9-15;参4:6-10>四6-10上)。 第七至八章是伯特利某些人向撒迦利亚提出有关禁食的问题。先知首先对他们发出谴责、吩咐和应许,而最后才回答他们的问题。 无疑一至八章是出自撒迦利亚手笔,虽然其中某些部分可能是一位或多位编辑所写的[例如1:1>一1,1:6>一6下,2:6-13>二6-13,4:6-10>四6-10(参上述讨论),6:9-15>六9-15及第七章某些部分],但这些后加的部分,最可能的解释是先知本人在后来添写的。 对于最后6章,学者们则众说纷纭。保守派的学者通常认为此部分亦出自一至八章的作者,就是撒迦利亚本人。自由派学者一致否定这说法,并且多认为这部分是由互不相干的零碎预言所组成,而这些预言来自主前520年以后很晚的历史时代。 拉玛兹(P. Lamarche)的研究扭转了整个局面。他认为撒迦利亚书九至十四章形成一个复杂的架构,在这架构中,有关‘弥赛亚’的经文不时出现,互相呼应,并且可以合成一幅弥赛亚的图画。普遍来说,这研究颇受一般学者欢迎,而保守派学者更是特别欣赏。 虽然这说法在细节上有不能接受之处(参上述导论),但是这几章经文确是有统一的地方。它论及一些重复出现的主题,显着的有:透过军事行动施行的审判与赐福,以及神子民的领袖(人物包括:谦和的王、牧人与羊群,和被刺透的那一位)。其中有好几段经文曾被耶稣在新约中引用(参以下主题和注释)。 全书结构正如上文所述,我们若明白撒迦利亚书的作者/编者有时会把一些复杂的架构编织进经文里,便更能了解全书的信息。 在经文中我们可以常常辨认出所谓交错法的结构。这种结构上半的经文与下半的经文刚好倒置对称,假如上半是ABCD,那么下半就是DCBA。而整个结构的中心点通常是整段的中心思想或重点──在叙述文中有时是代表了一个转捩点。很多时候下半与上半相类似,但是境况却已有所转变或推进,从这结构中,读者或听众可以深刻地领悟其中的进展。 全卷书各段落的架构将会在各段经文注译中分析。[如欲在这方面更详细查考,请参:M. Butterworth, Structure of the Book of Zechariah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2.)]主题全书强调神统辖整个世界的权能。神让列邦有机会参与对选民以色列人的审判,但是他们的行动却要受限制。犹大是神的选民,神审判他们的目的是要与他们重建圣洁的关系。然后那些越轨的国家也要受审判。在这计划当中,有好几个重要的角色和历史人物,例如所罗巴伯(省长)和约书亚(大祭司),是重建圣殿和恢复敬拜的人;但他们的角色有更深远的意义,他们代表那站在普天下的主面前的受膏者(4:14>四14),而在某个意义下,所罗巴伯又被认定为‘苗裔’(3:8>三8,6:12>六12)。‘苗裔’一词在耶利米书二十三章5节与三十三章15节(参赛 4:2>赛四2)是用来形容弥赛亚的。 一至八章中某些重复的重要主题形成全段很清楚的统一性,这些主题包括: 1.神向列祖发怒,然后有审判随之而来(1:2-6>一2-6,7:7-14>七7-14)。 2.神的怒气移向列国(虽然他们起初是依从祂的旨意),及祂怜爱犹大和耶路撒冷(1:12-17>一12-17、1:21>21,8:1-2>八1-2、8:15>15;参3:2>三2)。 3.神的旨意是要再回到耶路撒冷,住在百姓中间,成为他们的神(2:10-12>二10-12,8:3>八3、8:8>8)。 4.神所关心的,是要子民知道祂已差了一个使者向他们传信息(2:8-9>二8-9、2:11>11,4:9>四9,6:15>六15)。 5.提供和谐的民事和宗教领导,那是神授权认许的(3:7-9>三7-9,4:6-10>四6-10,6:11-14>六11-14)。 6.神子民的洁净,与他们将来的顺服(3:3-5>三3-5,5:3-4>五3-4、5:5-11>5-11,6:15>六15下,8:16-17>八16-17)。 7.在犹大以外,凡归向神或恳求神恩者,至终得福(8:20-23>八20-23)。 在九至十四章中,我们也看到类似的主题,只是以另一种形式表达,可分别列出如下: 1.神‘厌烦’‘群羊’,要审判他们。部分的审判要透过列邦的攻击表达出来,另一部分则透过败坏的领袖(11:4-14>十一4-14,14:2>十四2) 2.虽然外邦领先取胜,但神却把最后的胜利赐予犹大和耶路撒冷(及大卫)(9:1-8>九1-8,12:1-9>十二1-9,14:1-4>十四1-4、14:12-15>12-15)。 3.应许成为他们的神(13:9>十三9;参10:6>十6,12:5>十二5),在耶路撒冷接受敬拜(14:16>十四16、14:20-21>20-21)。 4.一个隐忧:子民必须认清楚神的话(11:11>十一11;比较二根杖和三十块钱,12:5>十二5,10:1-2>十1-2)。 5.赐下一位谦和公义的君王/牧人(9:9-10>九9-10,10:2-4>十2-4,11:4-17>十一4-17,13:7-9>十三7-9)。 6.洁净百姓一切的污秽,这与一位受咒诅被刺伤的人有关;此人既属于神,却又被神苦待。他的受罚成全了神审判的目的,又洁净了圣殿(12:10>十二10至13:9>十三9,14:21>十四21)。 7.至终(只限于14>十四章)犹大以外的万国(包括埃及)要得福,他们要到耶路撒冷来敬拜神(14:14-21>十四14-21)。 全书两部分之间的连系,足以支持一位作者/编者把全书连成一体之说。 应用纲要 神是守约施慈爱的主,祂没有忘记属祂的子民。虽然信徒会落在试炼或种种困难中,但神应许赐下保守和看顾。我们可以在祂的信实和眷爱中安息。 神也在一连串的异象中让撒迦利亚看见祂是历史的主宰,历史的进程都在祂的掌握中。所以,我们可以安心凡事交托、信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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