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释

加拉太书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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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加拉太书的重要性这封给加拉太教会的信直接处理第一代信徒所面对的基本神学问题。耶稣基督的福音如何影响着犹太人和外邦人呢?第一代基督徒是犹太人,开始时,他们因犹太民族的独特性,所以认为应延续并遵守一切的礼仪。当外邦相信福音的人数与日俱增后,这样的观念就受到考验。因此要了解神给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旨意,就需花一段很长时间去反省、调整和挣扎。没有任何书信比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书信更具体地揭露这个挣扎。这个地区的基督徒成了‘犹太主义者’(Judaizers)狂热宣教的目标。‘犹太主义者’相信福音并没有排除犹太礼教,因此,外邦信徒如果要承受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就应当成为犹太人。[‘犹太化’(to Judaize)的希腊字源是用来形容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采纳了犹太传统。]在这些学说的薰陶之下,由保罗带领归主的加拉太人也开始注重犹太礼仪。保罗发现这样的转变深切影响福音的恩典本质。这封信就揭露了保罗深切的隐忧。当他开始对‘犹太主义者’的学说加以辩正时,触及一系列的基本问题,例如:使徒的权柄、因信称义、亚伯拉罕的应许、儿子的名分、摩西的律例典章、自由、圣灵的工作和成圣。这书信在教会历史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十六世纪的改教时期,马丁路德大量引用加拉太书来攻击罗马天主教的救赎论。‘外邦人应受割礼吗?’这是保罗与反对他的人最显着的分歧,而这在第一世纪以后的信徒眼中,似乎不再是热门话题,但它所涉及的其实是我们与神的关系,而这正是大是大非的问题。‘犹太主义者’所给予的答案,名义上是叫人遵守犹太人的礼教,实际上是叫人顺从‘肉体’过于圣灵──这在他们多方面的行为上表现出来。有些近代学者认为这些所谓‘新教对加拉太书的诠释’是错误的。虽然马丁路德和其他改教者也许有疏漏之处,但他们对神在当时书信中所表明的答案并没有误解意。加拉太书用清楚及强烈的文字表明,我们得以站在神面前,是藉着相信基督所得着的恩典。没有任何的礼教、德行,可以取而代之。相反,‘义人必因信得生’(三11)。写作背景及日期围绕着加拉太书的历史问题其实不多。举例说:很少学者怀疑保罗是作者。在这书信中,非常清楚地提到一些制造属灵假象的人,利用传假福音来煽动加拉太教会,强制外邦信徒遵守犹太人的礼教,尤其是割礼(一7-9,五2-3、7-12,六12-13)。另一方面,对于写作日期、收信人,以及写这重要书信的真正处境等问题,还有很多争论的地方。当今许多学者,将收信人列为保罗和巴拿巴在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徒十四1-23)所建立的众教会。众教会位于罗马加拉太省的南部,小亚细亚中部(今日的土耳其)。省名源自一群聚居这地区以北的加拉太人(源自高卢),所以也有小部分学者认为加拉太教会是位于此地──这是一个影响书信写作年代的推论。这推论以使徒行传十六章6节来支持,说保罗在那里建立教会,但在经文中却是非常含糊,而且其他的证据也不明确。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涉及写作日期。基本辩题是保罗到底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或之后写加拉太书呢?这事件记载在使徒行传十五章,多数学者订其日期为主后49年(肯定不早于主后48年)。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1至10节明显地提到这会议,但许多学者议论他的描述与使徒行传有异,特别是他没有提到使徒行传十五章22至29节所讲述的诫命。部分学者为了避免以上的问题,而辩证加拉太书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写成的(这论点假定此信是写给加拉太省较南的众教会。至于支持那位于北部的教会的论点就不能使用这日期,因为保罗在北部的福音工作自会议后才开始。)根据这样早的日期,加拉太书二章便没有与使徒行传就这个简单的问题产生冲突,因为会议还没有开始。因此保罗辩正所指的会议,必是另一个不同的会议(也许是徒十一29-30所描述的)。对于其他的学者,这样解决问题似乎过于简单,特别是看到使徒行传十五章和加拉太书二章的相似之处。我们有可能推论这两章所指的是同一事件,而其不同之处,明显应归咎于两位作者不同的写作目的。根据这样的论点,加拉太书必须是在主后49年后才写成,而所能接受的写作日期则是第一世纪中叶,即保罗在以弗所进行他第三次宣教旅程时。加拉太书的写作日期之辩,不单是学者的辩论游戏。有些难以捉摸的书信意义──且不提及早期教会历史这重大问题──因着对于它与耶路撒冷会议之关系的了解程度而受影响。本注释假定加拉太书是书成于主后55年左右。诚然,当我们不能绝对肯定写作日期,便全然依赖这日期来释经就非常不明智。所以重要的经文解释切不可单纯建基于某种历史背景的立论上。幸好,保罗争论的基本重点是明显的,不需待我们知道准确的背景才能明白。 主 题

保罗争论的是甚么呢?保罗非常清楚地表明,他被感动写此信,是因为加拉太人正渐渐地离弃福音(一6-7)。他们其实是倒退回有点像从前所信仰的异教礼仪里(四9-10)。有好些在加拉太制造事端的人,是要破坏保罗的权柄,保罗于是在书信的前部分辩证神圣福音的本质(一至二章;特别参一1、11-12,二6-9)。在接下来的两章中,保罗引用旧约证明亚伯拉罕接受神的应许,不是靠律法之工(the works of the law),而是凭着信心(参三6-14)。最后,他认为有必要在五至六章说明如何实际地应用福音的自由(特别参五13-26)。这3个主题是指向他最大的目的:防止加拉太信徒背道,弃绝福音的真理。这3大架构只勾划出研读加拉太书最平常又传统的方法。近代的研读没有丢弃这个基本架构,并利用古代的修辞学,尝试更精确地解释书信的文学风格。有些学者将加拉太书看为一篇‘护教’演辞(类似法庭上的辩证),其他的学者则看为一部‘劝吁’作品(有意说服听众去做一些事)。另外一些观点则比较注重书信本身的架构过于信息,并将加拉太书看为由责备(一6至四11)和请求(四12至六10)两大部分组成的。在这方面,释经家还提供了好些额外的建议,加上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的心得,帮助我们了解保罗如何组织的他辩论的方法。由于在这事上尚未达成共识,本注释沿用较传统的大纲来显示保罗书信的逻辑。无论文体格式是怎样,按照传统大纲的逻辑来诠释经文,都是非常重要(参‘书信的研读’)。应用纲要加拉太书的主题是:‘在基督里的真自由’,说明在基督里,信徒已脱离律法的约束,不再靠行为称义,不再受情欲辖制。这提醒我们现在作基督徒的,要活出那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