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2:17-18)
「17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译: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20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21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
与第15节经文中的「不要咒诅」相呼应,本段经文中保罗另外说到了两个不要,17节的「不要以恶报恶」,19节的「不要自己申冤」。每一个警告之后马上就有正面的鼓励。我们知道不要做不好的事,那应当要如何呢?咒诅的相反是「要祝福」;以恶报恶的相反是「要留心去做众人以为美的事」;自己申冤的相反是「听凭主怒」。以下让我们一节一节来看。
这里的教训「不要以恶报恶」在马太福音主耶稣的登山宝训中也曾出现「不要与恶人作对」。我们在地上主要的任务是活出主耶稣的生命来,以见证福音在我们身上的大能。以恶报恶是把自己降到不信主时候的报仇心态,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不像一个基督徒当活出的生命。与报复相反的是行为是:「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什么是众人以为美的事,美与善关系密切,这里是指在众人的眼中所认为道德上良善的事。虽然人的心被罪所污染,毕竟这个社会还存留神所赐下的普遍启示,也就是存在众人心中的道德感。如果普遍被接纳合乎道德的事,一般不应该是坏事。这种事就是保罗吩咐基督徒所应该留心去行的事。留心的意思是关注、思量,也就是努力去做的意思。
但是在一般性的原则下,保罗还加上了注意事项:「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一件众人以为美的事,到底基督徒能不能行?最后还是要按照福音的真理来检验,并且衡量自己的能力。我们努力的方向是:尽力与众人和睦。但是条件就是自己能力可及,并且是合乎真理可行之事。所以保罗给我们的不是一件强人所难的道德规条,而是鼓励我们尽力去行的目标。我们所把持的原则就是与众人和睦相处,但是这命令却要在每个人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做。主自然会给我们智慧来衡量某件事该不该做。保罗不会强人所难,他所要求我们的是尽力。我想这也是主对我们的要求,尽一切的力量主顺从主的命令。
【作者简介】阿斗,50岁,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