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2:19)
「「19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译: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接着保罗向他们发出亲切的呼唤「亲爱的弟兄」。他劝告他们「不要为自己申冤」。这与前面的劝告「不要抱复」类似。这是一件不容易的要求,人在遭遇逼 -/迫之下,最直接的反应就是为自己申冤。这里申冤的意思就是以自己的行动来报复对我们不义之人的罪行,非常类似前面所说的以恶报恶。自己申冤最大的错误就是忽视了申冤的权柄在神,祂有至高的公义标准。我们如果越过了神,凭自己的力量申冤。那就是代替神来行使审判的工作了,这是神所不喜悦的事。
保罗接着说:「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我们不为自己申冤,目的是要让出空间来,让主来伸张正义。审判不义本是神的工作,我们不该抢夺神的位置。在旧约的申命记中,清楚的说明了:「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是神自己吩咐以色列民的命令。信任主,不义的事主必审判,他一定会以公义的标准,报应恶人。难道我们信不过主吗?
有的人会认为听凭主怒的做法太消极,自己就这么忍气吞声,白白让人欺负了。其实神是明察秋毫的,祂有最美好的计划。我们的想法常常是出于一己之私,想要用报复的手段来攻击敌人。但是神却看见全面,祂知道怎么做才能得到最好的结局。既然神会对恶人报应,为何我不能代替神来做呢?因为如果我们想凭自己的力量报复,心中是充满了复仇的恶念。这复仇的意念本身就把我们给捆绑住了。我们在这报复的思想下,心中不可能有平安。况且,这复仇的行动必然引起对方更深的仇恨。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我们把这件不公义的冤屈交给神,看神如何改变仇敌。如果对方能悔改,不但我们的冤屈得申,冤仇还能从此化解。如果对方执迷不悟,神必会公平报应。出自神的手的惩罚,必是公义圣洁的。我心中也能坦坦荡荡,不必因仇恨而有罪咎。
再举个例子,如果对方欺人太甚,涉及民事、刑事犯罪时,我们难道还默默吃亏吗?当然不是。圣经中所禁止的是:我们凭着私下的力量为自己报私仇。如果对方犯法,我们理所当然可以交在神所授权的法院手中,让对方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z /-府依法为民申冤也是出自与神的手,所以法院审判所主持的公道,也是主对恶人的报应。
三年前曾经出现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情,让我心中充满了冤屈。那时我在一间很大的公司担任合约工程师,与我一起进去的一个黑人两个人合作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做得很顺利,半年之后就有初步的结果,并且两个礼拜内向全组报告,并向研发副总报告,都得到满意的回应。合约再延八个月。但是事情出在我与那位黑人的同事之间。他有一天突然生气的告诉我,不准我再与他说话,我感到惊讶,并问为什么?他说我歧视他,用一个歧视黑人的话骂他。他说的歧视的话就是Nigger,这个字我从来不会用,甚至连意思都不知道。我向他解释,我从来不知道这个字,况且我与他无冤无仇,不可能骂他。他不接受,拒绝和我说话。我忍着不告诉老板,从此两人交流就凭着email交流。我心中不平,在教会祷告会中,请弟兄姊妹为我祷告。
半年后,这事情并没有平息,有一天,他指着我的鼻子警告我:「你以后在我面前说话要小心,每一句话都要小心。」我心中更加奇怪,我已经不向他说话了。难道连讲电话都会得罪他?我每天都提心吊胆,手机一响起来,我就跑到办公室外面去讲,怕他又听见了什么话,疑神疑鬼。我为了他与我的工作能保住,没有告诉老板。只是交托给主,在祷告会中继续请人代祷。一个礼拜后,冲突终于爆发了,他不准我写email给他,他要求一切工作上的交流透过老板。我拒绝,说明大家合作一个计划,这种沟通的方式是不可能的。他坚持不交流。我当天就告到老板那里,说明这种交流方式我不能接受。老板当天下班前就开始调查,问了许多与我们??同做一个计划的同事。每个人都说我不可能歧视别人。有一位白人同事,他的妻子是中国人,他知道中文中有一个字很像Nigger,就是「那个」。那是华人说话时,连接两个句子时,思考时发出的虚词,就像「呃!嗯!」一样,没有意思的。老板知道我没有恶意,就尝试在我们两个之间调解,我向他保证没有任何歧视的想法。他仍不接受。隔天老板将他换个办公室,五天之后下班前。老板派了一个人告诉我,公司停止我的合约,叫我马上离职。我当时感到疑惑,就直接问他,为什么是我?他说这件事人事部门已经介入,公司不愿牵扯任何种族纠纷的事件,只有牺牲我。我问那黑人呢?他说他留下来。我心中更是气愤难平。明明我冤枉的,但是我走,他不走,那公司处理这事可有公平可言?他叹了一口气说,他知道不是我的错,但他帮不了忙。我失望地收拾私人物品走出公司大门。
我写email给大老板、小老板告诉他我的冤屈,没人理我。只有那位妻子是华人的同事,回了我的email,叫我不要寄到公司,email可能都被挡住了。他对这件事很看不惯,他叫我告公司,他愿意为我作证。我左思右想,算了!公司这么大,财力雄厚,请得起名律师与我周旋,对我有利的证据全在公司的电脑里,他们不可能给我。我就说:谢谢你挺身而出,给我很大的心理安慰,至少我不是孤掌难鸣。但是我是基督徒,神有最好的旨意,我选择原谅那位黑人,也不打算告公司。即使心中气愤仍在,我又回到祷告会,请大家为我代祷,求主为我预备前面的道路。两个月后我找到新的工作,三个月后我收到老板的email,告诉我黑人也走了,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他告诉我这件事是希望我觉得好受一点。我只能说一切在神的手中,他知道人的冤屈。我本可以采取激烈的手段,与公司法庭相见。但是我不但没有胜算,可能浪费我许多时间精神,留在愤恨的情绪中。主让我平息下来,在人生漫长的道路中,主带领我走过多少风风雨雨,这点冤屈又算什么呢?从这件事我深知,主是公义的。不需要我为自己申冤,祂自有最高的旨意。我只要信靠祂,祂不误事。
【作者简介】阿斗,50岁,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