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歌1:2-7 雅歌被称为“歌中之歌”,是一本爱情的歌集。该诗描写一位男子与一位女子互相倾慕的爱情。犹太传统将此书所描写的爱情理解为神与祂的选民的关系。基督教传统则将此引申为基督与教会的关系。诗中所描绘的爱情,虽然被认为是极其激情且露骨的,但其中的表露的圣洁爱情,使它成为经久不衰的经典。 本段发自女子的心声,其中所蕴含的不仅只是表达爱情,更是揭示了不少真理。其中,“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就已将良人的生命品质表达得淋漓尽致。前半句的祈愿,是表达自己的希望,以单数的“我”来吐露自己多么期盼那位众童女都爱的良人能够来单单地吸引“我”。而后半句则用复数“我们”来表达良人在吸引“我”的同时,会有不少童女被吸引。这种表达,不仅没有一丝的“醋”意,反而尽情表露了自己对良人的倾慕。因为女子在前后都描述了良人是众童女都爱的,因为“你的爱情比酒更美”、“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因此在下文说:“他们爱你是理所当然的。” 从第5节开始,女子向众女子透露自己“黑”的原因。她以“我虽然黑,却是秀美”,向众女子展现“美”的另一种展露。她说:“不要因日头把我晒黑了就轻看我”,就是提醒众女子不要用平常人的“美”的标准来看“我”。“我”的美是独特的,是经过历练的,是与众不同的。从下文,我们也看到,女子独特的美,正是良人所倾慕的,因此他说:“你这女子中极美丽的”。 在这段经文中,所表达的不仅是一种爱的激情,更是在爱情的晕轮中加上对人的品质的理性表达。一般说来,爱情的发展会经过三个阶段,分别是晕轮期—认识与磨合期—理性与平淡期。很明显,女子在这里的表述,完全是属于晕轮期。因为晕轮期是属于两人交往的初期,倾慕的双方会将对方身上的某种闪光点扩大,显得异常灿烂,如同日月的光辉在云雾的作用下扩大到四周,形成一种光环。这种光环容易使人产生错觉,以致美化对方。不过,女子在本处的表达除晕轮的光环之外,还加上一种理性的判断。她在美化良人,用最美的语言来欣赏他的同时,又表述他的“美名”与众童女对他的爱成正比。 另外,在她自我表述中,将自己“黑”的原因揭示出来,目的不是让人同情她的遭遇,而是让人知道“黑”是源自她经历过的历练,这是人的另一种美,是内在的美。 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中,可以发现跟随基督的人,对基督要有爱慕。这种爱慕源自基督生命中独特的美,使跟随者沉浸在祂的爱情中。因此,一切跟随祂的人,都需要先“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诗34:8)而尝过的人,就会“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2:2) 引申到人人所羡慕的爱情里,我们必需知道爱情不是一种盲目的晕轮,还是需要理性的分辨。显然,只在乎“一见钟脸”的效果,或追求“一见钟情”的激情,都是不理智的。想要在爱情中尝到真正美的滋味,需要有生命的品质为基础。第一,自身需要清楚,外在的美不能成为爱情的首要条件,乃是他/她内在的美。第二,自身的生命历练能自然地散发美的气质。 爱情的目的不是为享受爱的激情,不是一种游戏之爱,而是期望开花结果的爱。这种爱的升华是相互的依属,即雅歌所表达的“良人属我,我也属他”(歌2:16)。很明显,能够“吸引”我们进入相互依属的,绝不是那一时的激情、外在的俊美,更是由内里的生命品质所散发出来的“馨香”。当我们在追求美好的爱与被爱的时候,先预备自己的生命成为美好,且在美的相互吸引中享受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