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徒4:36;9:26-27;11:19-26
巴拿巴,一个生在塞浦路斯的利未人,圣经中虽没有占用过多的笔墨,但却是一位令人敬仰的上帝的仆人。从圣经中对他的记载,不但让我们看到了他捐献时的慷慨和对福音事工的积极性,也让我们看到了他以信行结合的方式来见证福音,以及接纳同工时的诚恳态度,这些都是我们侍奉上帝之人需要学习的美好品质。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看巴拿巴给我们留下的榜样。
一、慷慨无私捐献财物
《使徒行传》记载,初期教会曾经有一度实行凡物公用,“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徒4:34-35)。路加在描述初期教会这段历史的时候,特别记载了两个人,一正一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好的教训。
我们先来看一下反面教材——亚拿尼亚,他虽然同妻子也卖了田产,但是却把“价银私自留下几份”,他们这样的做法遭到了上帝的厌恶(参徒5:1-10),因为他们想用假意的捐献获取真实的美誉。但巴拿巴却不是如此,而是将“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4:37)。他的捐献是名副其实的,既慷慨又无私。这种行为正是我们今天的基督徒应当效法的。
可惜的是,我们有很多的弟兄姐妹,不但没有慷慨地给上帝捐献,却像玛拉基时代的以色列人一样“夺取神之物”(玛3:8)。主耶稣曾经说过:“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因此,我们现今的基督徒实在应当先将“十分之一”归给上帝,因为那是“当纳的”;然后还应慷慨的向上帝捐献,因为这是我们对上帝感恩的方式之一。曾听到有人说:“我就是粉身碎骨也无法报答上帝的恩典。”我们是上帝用他儿子的血重价赎买回来的,他岂舍得让我们粉身碎骨,而我们说那样的话确实有些大言不惭,我们连那些常被我们认为是“身外之物”的东西都舍不得捐给上帝,又岂能愿意粉身碎骨?这是“言语巨人,行动矮子”的真实写照,难道不觉得这里面有欺哄上帝之嫌吗?另外,我们还要谨防自己成为现代的“亚拿尼亚,”在捐献的事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沽名钓誉、爱慕虚荣。
我们应当像巴拿巴一样,做一个真实的有慷慨捐献行动的人。既让自己有份于上帝的圣工,也为自己寻得一条蒙福的途径,因为上帝对那些能够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归给他的人,都能给予极大的祝福(参玛3:10-12),何况那些慷慨捐献的人呢?
二、积极投身福音事工
因为司提反受害,门徒四散直到腓尼基和塞浦路斯并安提阿,只是这些人还没有突破他们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仍然不肯向外邦人传福音。但是,有些塞浦路斯和古利柰人到了安提阿以后,却向希腊人传讲主耶稣。当耶路撒冷教会听闻此事后,便打发巴拿巴去牧养,直到安提阿为止(参徒11:19-22)。这应该是差传的开始,巴拿巴也成了耶路撒冷教会差派出去的第一位传教士。从当时的教会状况来看,耶路撒冷教会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并且能够“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徒4:35),显出他们美好的团契生活。而巴拿巴被差派出去,无疑将脱离这个成熟的团契,去一个新生的福音基地孤军奋战,艰辛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巴拿巴并没有退却,却是义无反顾地投身在那里的福音事工中。
有人说,现在是恩门大开的时代,我们应当抓住机会广传福音。但是,各人对福音事工的理解却有所不同,有人觉得只有站在圣台上讲道才是传福音;也有人认为只有对外布道才是传福音……总之,对此问题的认识各有不同。所以,在教会中就产生了对侍奉工作的选择,并且会因为对教会的安排不满意而产生怨气和怨言,甚至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其实,教会的发展方向并不是单一的,传福音的事工更不是单一的,只要是福音工作中需要的,我们都应当无怨无悔地投身于其中。保罗谈到属灵恩赐的时候,曾经这样说:“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林前12:29-30)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福音事工的开展是需要各个方面的人才的。因此,只要是对福音的传播有利的事工,无论是那种类型,只要我们能够有机会,就应当积极地参与,使主的名从中得荣耀。
三、信行合一见证福音
当巴拿巴到了安提阿以后,圣经中说:“看见上帝赐福给那边的人,就很高兴;他劝勉他们,要大家专心一意地信靠主。巴拿巴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有坚强的信心。于是有许多人信了主。”(徒11:23-24《现代中文译本》)从这两节经文不难看出,巴拿巴不但有美好的灵性——“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有坚强的信心”,也有与之相符的言行——“劝勉他们,要大家专心一意地信靠主。”在这样的榜样之下,便“有许多人信了主”。
见证福音,是基督徒一生应尽的本分,而最有效的方法便是信行合一,信心与行为是不能脱节的。虽然我们不能以一个人的行为断言他是绝对有信心的人,但是一个有信心的人必定是有好行为的,因为他必须藉着行为来体现自己的信心的真实性,像雅各所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雅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在前面特意举了一个例子:“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2:14-16)
确实如此,在笔者这几年的侍奉中,常常听到有人对我们的弟兄姐妹的一些不好的评价,比如:对家庭不负责任、在众人中没有好名声、做事情损人利己……但在教会中,却经常会看到他(她)的身影,祷告显得那样的恳切、服侍又是那样的积极、并且还能任劳任怨……这又能怎么样呢?这只是在教堂里的表现,难道上帝只住在教堂里吗?我们应当明白一个道理,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并不只是在教堂里体现,更重要的是在教堂以外、在自己生活所及的每个角落。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真实的信心,并且要借助于美好的行为。因此,信心和行为并行对于我们基督徒是极其重要的,因为那才是对福音最好的见证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