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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炼·顺服·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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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创22:1-3)(创22:15-18)

人生中所遇到的困难,原因有多种;从灵界的角度来看,有些来是自于神的试炼,也有些是来自于魔鬼的试探及其他诱惑,“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1:13)神的试炼与魔鬼的试探及其他原因所带来的困难,其根本不同之处在于神试炼人的目的是要人经过试炼后可亮如精金,“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伯23:10)而魔鬼的试探多是让人泻入多种诱惑之中而无可自拔,“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太22:18)亚伯拉罕是忍受试炼而成就其信心之父的典范,我们可从他们的经历中学习一些技巧经验。

故事的开始就已经开宗明义的宣示,神要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祭,是因“神要试验亚伯拉罕,”。(22:1)“试验“,是炼精、考察的意思;在此神要藉着以撒来考验,亚伯拉罕对神的爱及委身的程度如何,“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创22:12)既是神要考察亚伯拉罕,那么我们就要从故事中明白神在什么样的境况中要考察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对于此事的应对及人胜过考验后神对人的赏赐。

“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22:1),很明显神要试验亚伯拉罕的原因在本故事的开头就已经体现出来。联系上下文,我们可以推测出“这些事以后”,指的是前文中提到的以撒的出生及以实玛利被赶出家门的事件。以撒是神应许中的儿子,只不过亚伯拉罕为了等候神的这个应许足足等了25年。在以撒出生后亚伯拉罕为了替以撒摆脱继承权的干扰,提前把以实玛利赶出家门;此时此刻以撒是亚伯拉罕剩下的唯一儿子,然而祸不单行,神对亚伯拉罕的试验就在这个节点上开始的,“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创22:2)我们要注意“你的的儿子、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这些字眼,说明神特别强调了带上的对象是将要继承产业的以撒而不是其他任何人;要带到的地方是摩利亚地,这个地方距离亚伯拉罕的住处至少有两天的路程,“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创22:4),带往摩利亚地的原因是,“把它献为燔祭”(22::2)。并且间接透露了献以撒的真实原因,“你所爱的以撒”,意指神要藉着亚伯拉罕对以撒的爱来试验他。

亚伯拉罕把以实玛利赶出家门不久,神就让亚伯拉罕献出唯一的儿子,这种举动显然有些伤口撒盐的意味。其实我们的神就是如此的神,因为神是嫉妒之心极强的神,“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4:24)亚伯拉罕为了以撒可以把自己的另一个骨肉赶出家门,甚至置于死地都不顾惜,那亚伯拉罕是否会陷入了“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的矛盾之中呢?(太6:24)这是神要考验亚伯拉罕的根本原因,要看看耶和华上帝和以撒在亚伯拉罕心目中的位置如何。我想这也是我们往往会被试炼,甚至是陷入试探及各种诱惑的切入口,只因为我们有所爱所以才会有试炼、试探及各种诱惑的存在。

神让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燔祭,很明显的意思就是神要亚伯拉罕亲手把自己的骨肉宰了,然后烧了,这种解释按其字面意思来说一点也不为过。我想我们做父母的人不用思考,答案就已经很明确了,亚伯拉罕会千方百计的找各种理由来拒绝,甚至迫不得已时可以与神对立,毕竟他是老来得子,也是神自己应许给自己的产业。事实出乎意料,亚伯拉罕确实做的很决绝,只不过决绝的对象是自己的儿子而不是神,这确实另已经为人父母的人难以理解;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们从亚伯拉罕的一系列的举动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首先,亚伯拉罕并没有像驱逐以实玛利那样让自己的妻子撒拉参与,而是单独的立刻行动起来,“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显示他并没有多加思考而是从睡梦中醒来就开始行动。(22:3)

然后,“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的看见那地方。”(22:4)“第三日”,直观的说明从亚伯拉罕的住处到摩利亚地起码需要两天两夜的的时间,是一段比较长的距离,可以给人留下很多的想象空间;然而在这两天两夜中亚伯拉罕并没有见异思迁,而是径直向着摩利亚地去,显示时间并没有冲刷掉他的信心,也显示了他的信心是成熟的。

最后,“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创22:9)亚伯拉罕按部就班的做好准备的工作,然后就准备献上自己的儿子,显然他把确实把自己的儿子当作了燔祭。亚伯拉罕如此的行动,显示时间没有动摇他的信心、老来得子及后继无人的境况也没有动摇他对神的信心,他的顺服之心是不可挑剔的。

除了亚伯拉罕自己,没有人知晓或体会那三天的时间,亚伯拉罕是如何度过的,他或许不够明白、也不能接受为何上帝会吩咐他把以撒献上,因为以撒是上帝自己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创18:10)难道神所应许的生子,就是要以此为结局吗?或许亚伯拉罕有诸多的不解,但我们会看见亚伯拉罕身上有一种非常美好的品质,那就是顺服,对上帝的命令始终如一的惟命是从,即便是献上爱子以撒为祭也在所不惜,这也是他留给后人学习记念的重要标志。(创12:417:2321:14)我们今天也需要学习顺服,但顺服的对象应是由《圣经》而来的真理,而不是人类自编自导的一些迷惑人的学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试炼与试探的相同点是,人都要经历相应的困难;不同点则是被试探的人会苦上加苦,而被试验的人会把困难变成幸福,这在亚伯拉罕与罗得这对叔侄身上显得尤为明显。亚伯拉罕也是血肉之躯,在献以撒的过程中,自始至终虽然看不到他有任何的情绪反应,但他似乎也在寻找着自我安慰之道,寄希望有着完美的结局,“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创22:8)当时的亚伯拉罕以为“神必预备”就是神会使以撒从死里复活,“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来11:19)显然神并没有像亚伯拉罕所想的那样直接的杀死以撒,因为神所要的只是亚伯拉罕的爱,并无要杀死以撒的意愿,只是要借此赐给他更大的福份。神要他把以撒献上为祭,只是要看看他有无承担更大应许、更多福份的实质,“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22:16-18)神对亚伯拉罕如此的祝福,虽然不是第一次,但这次绝对是名符其实的一次。前几次的应许或许只是理论上的,因为亚伯拉罕本身并没有体现出相应的担当精神;但这次却有所不同,神“论福、论子孙”的应许是建立在亚伯拉罕“不留下你的儿子”之上的,是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配得神的奖赏;以信心所产生出来的顺服,显示了自己确是一位伟大的信心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