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指引

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新约如何引用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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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翻开新约圣经,我们不难发现它不仅有旧约背景,用词也经常有类似国人借用典故的现象,更是以旧约为权威,经常引用。在新约圣经的第一卷书《马太福音》中,我们便立刻发现这一个事实。《马太福音》是以一个家谱开始的。一个没有旧约背景知识的读者,一定不容易掌握到这家谱中的巧妙。而在家谱之后,《马太福音》书的作者叙述耶稣的事蹟,更是经常直接引用旧约的经文,而且说这些事蹟都是应验了旧约圣经的话。

问题是,在现代的圣经诠释方法中,有一些普遍被接受的基本原则,其中之一是要根据上下文来解读经文的原意。倘若我们根据这原则,将新约中引用旧约的话与旧约的经文比对,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一些的确符合旧约的原意,同时也会觉得,另有一些似乎不是这样。

再以《马太福音》为例,在《马太福音》第1章1-6节,希律王向一些当代的旧约权威询问基督出生的地点。这些权威并非基督徒,却能引用旧约先知《弥迦书》的经文,指出应当是犹大地的伯利恒。在这一点上,一般读者查考《弥迦书》的经文,都会觉得先知确实是这样说的。但是,《马太福音》跟着记载耶稣的父母,在他出生后带着耶稣逃往埃及,后来又再回犹大地,然后说这是应验了旧约另一位先知的话:“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太》2:15)可是,根据《马太福音》提供的线索,查看旧约的出处,就是《何西阿书》11章1节,我们会觉得《何西阿书》的经文好像不是在预言耶稣的事,而是指著以色列人说的。

这就引起了我们的疑问:到底新约圣经是怎样引用旧约的?

当然,这是一个大问题,由于新约引用的经文非常多,我们不可能在一篇文章中讨论所有的经文。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所要尝试的,就是讨论几段公认为难解的经文,指出一些基本原则。

壹、寓意解经?

一、《加拉太书》4:21–31

我们可以用保罗在《加拉太书》4:21-31的一段话开始。保罗为了证明旧约的救恩与新约一样,是借着信心而得,在这段经文中引用旧约说:“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加》4:22,参《创》16:15,21:2)然后将这两个儿子加以对比,并且指出它的含意: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著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著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弟兄们,我们是凭著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著血气生的,逼 -/迫了那按著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4:23–29)

我们可以把保罗所做的对比列表如下:

22节

1以实玛利以撒

2使女夏甲主母

3使女之子自主妇人之子

23、28-29节

4凭血气而生凭应许/圣灵而生

24-26节

旧约新约

[和活在旧约之下的人][和活在新约下的人]

西乃/地上的耶路撒冷天上的耶路撒冷

为奴自主

逼 -/迫人的受逼 -/迫的

这是怎样的一种解读方法呢?保罗在24节说,他在旧约中看到的是一种“比方”(和合本)。可是,一些近代的中译本却把它译为“寓意”(现中、吕译、新译、思高及标准本都如是。一些英文译本,例如KJV,RSV,NASB,也作allegory;NIV则作figuratively)。希腊有些哲学家认为他们古代的神话并非历史上的事实,而是在表达一些永恒的真理,因此他们以“寓意”解读这些神话。保罗在这里所用的是同一个字。

这样说来,保罗这里的“寓意”解经方法,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他是采用希腊人的方法解读旧约吗?

首先,我们必需指出,保罗在《加拉太书》绝对没有否认旧约的历史事实。在《加拉太书》第3、4两章,他根据旧约的记载,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也是旧约的真理。因此,他在这里与希腊人的寓意解经法有本质上的差异。

进一步说,我们若仔细看,就会发现他在22节虽说是在引用旧约的话,事实上并非引用其中某一节的经文,而是一大段的经文,起码涵盖了《创世记》15-21章,我们现代人会说,他是在引用旧约的故事。

可是,他又是用什么方法读到这些内容呢?上面的图表呈现出一些有趣的现象。第一、图表中第一行提到的两个儿子,是取自《创世记》,这个绝对没有问题。

其次,图表中第二行提到两个母亲,特别指出其中一个的名字叫夏甲,这也符合《创世记》的记载,同样没有问题。

第三、保罗提到两个母亲的儿子,一个是使女之子,一个是自主的妇人之子,这个《创世记》也有记载。

第四、保罗接着说两个儿子中,一个是按著血气,另一个是按著应许,这里就开始出现问题了。“应许”这个用词,在《创世记》这段经文中并没有出现;但在旧约有,更是《加拉太书》一个重要的用词。但“血气”这一个名词,在旧约没有,纯粹是保罗的特有用词。不过,在旧约,上帝的确告诉亚伯拉罕说,要从撒拉生的才算,而以实玛利本来不是按著应许生的,那是撒拉出的好主意,也就是人出的好主意。所以保罗说,这一个是血气生的,也绝对不是强解经文。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旧约经文中其实有这个含意,保罗是根据旧约经文的记载,从整件事情得到一个诠释,然后用自己的话表达它的意思。若是以现代解经原则的语言表达,保罗在这里是以他当代的话,表达经文的原意。

谈到经文的解读,保罗在《加拉太书》这段经文中最令人惊讶的,恐怕是他在24-26节所说的。在这几节经文中,保罗进一步将经文的含意应用在他当代的情境中,而他所说的,实在让当时的犹太人觉得难以接受。

试问,倘若保罗时代的犹太人接受保罗对经文的解读,承认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而且只有以撒的后裔才是应许的儿子,他们会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呢?他们会被放在应许的那一边,是吗?可是,保罗却把他们放到另一边,属血气的那一部份!这才是真正会气死犹太人的。同样,谈到西乃山与摩西五经,他们应该放在图表的哪一边?保罗也是将这两者放在血气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