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教会所盛行的音乐,大多是短歌,易唱,不需学习,可以随着吉他的弹奏而能朗朗唱出。台上有男女站立,三至五人,中间的一位主领,其他伴唱,或持吉他唱歌,全身扭动,再有击鼓敲打,节拍分明,台下的青少年唱得如醉如狂。这场合不是摇滚音乐会,也不是夜总会,而是教会的崇拜。青少年现在不再用“崇拜”(worship),而以“庆祝”(celebration)取代之。这是当代教会音乐,取自英文Contemporary Christian Music,简称CCM。这是备受人们欢迎的,因合时尚。年长的人并不喜欢,因为他们太守旧,跟不上时代,难免落伍了。教会的诗班逐渐也应式微了。教会讲道并不需要,最多说几句话。大部分时间应该由大家一同唱,又拍手,又举手,这样才是庆祝,应该兴奋、欢悦,充分享受。
“当代”是指“流行”(pop即普遍)。“基督徒的音乐”应与一般的音乐一样,有吸引力,领唱是为表演娱人(Entertainment show)。传统的音乐(即以长期使用的赞美诗集为代表)已经过时(passe),可以完全丢弃了。这是教会音乐的方向?是教会更新的途径?
当代教会音乐是如何演变的
当代教会音乐演变至今日的实况,须回溯到六十年代。六十年代的科技发展使普遍流行的文化(pop-culture)越来越世俗化,这是外面的现象。教会里面的情况有两股力量,一种是天主教的革新,第二次梵蒂冈会议(1963年)之后,崇拜及宗教活动世俗化,以求普遍。另一种力量是在美国西岸“耶稣运动”(Jesus Movement),在音乐方面极受英国披头士歌唱家(The Beatles)的影响。有效的大众传播,将乡村音乐以及流行的民俗歌曲更加广泛渗透在每个角落,再加上非洲的击鼓等方式,也进入了黑人的音乐之中。
六十年代的所谓青年意识(youth consious-ness),反映了青少年的反叛心理与行动。照纽约《华尔街时报》的报道,这种意识发展至今,成为《性、暴力与录影带》一书(Sex, Violence and Videotape, 1994年5月31日)。
还有一种教会的力量,是在灵恩派中进展。灵恩教会倡导的“赞美短歌”(Praise chorus)与“福音诗歌”(Gospel songs)几乎与流行歌曲(folk-pop)并驾齐驱。电视中的灵恩方式的传道常有这些节目,吸引很多观众。
提到福音诗歌,使人想到十九世纪末慕迪布道运动中孙基(Ira D. Sankey)的诗歌。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谢柏来(George Beverly Shea)在葛培理布道大会唱的,应属于当时的“当代教会音乐”。但那时这些福音诗歌对传福音以及对教会所起的造就作用,是今日教会中流行的诗歌所没有的。这就十分值得商榷与省思了。
性质与价值的质疑
当 代教会音乐虽为某些人所喜爱,但这些音乐却是很世俗化的,缺少属灵的分量。有些歌词虽取自经文,但情调不能引人进入属灵的境地。崇拜是为敬拜神,以神为中 心。但是这些音乐却是叫人十分“享受”,而且享受的不是神的同在,而是人情绪的感受,中心不在神而在人,甚至是“己”(即自我主义me-ism)。表现的是所谓今日的时代精神(Zeitgeist),唱诗的人并没有真正到神面前。
宗教固然是有情绪的成分(灵恩派特别偏重情绪),但是信仰是全人的,应是整个人格的回应。崇拜是神的启示,以及人的回应。有情绪,更有理智(悟性)及意志。小说家Berthold Auerbach曾说:“音乐将日常生活的尘埃从心灵里洗除。”(教会音乐家Donald P. Hustad引用)教会音乐有净化心灵的作用,但今天的流行音乐有这作用吗?
今日教会盛行的歌简单易唱,但内容足够吗?作曲的是否真出于心灵深切的感受?短歌大多将一句话重复不已,几乎与其他宗教的咒文(incantation)相似,无怪有人认为流行短歌是崇拜文化,不是敬奉神,有膜拜偶像之嫌。“赞美”短歌真正赞美神的成分很少,而娱乐性的因素(entertainment)似乎更浓厚。教会聚会是向神敬拜,不是人的娱乐场所。
流行音乐,包括教会中歌唱的音乐已供不应求,音乐制作成为极大的工业。《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在数年前,特别访问那些流行圣歌的作曲家与这一行的从业员。他们认为这些音乐只是商业化、消费化、个人化(commercialism, consumerism, individualism)的产物,为迎合顾客(醉心当代教会音乐的人),推销商不遗余力,竞争十分激烈。由于教会流行音乐畅销,音乐工业当然有兴趣,但他们的要求是“福音少,灵感多,最好不提耶稣,可提说神”。所以这些作曲家自己也感到所作的歌不适切,也无意义(irrelevant and meaningless)。
为求平衡而采取综合的方法
教会的教牧同工,既不能完全倾向传统,也不能完全倾向新潮。他们不想失去青少年,也不愿中、老年人流失。他们就提倡崇拜综合化(the blended worship)。传统的诗歌不能弃绝,但也应有些流行的赞美短歌。事实上,从客观方面研究,六十年代以后的圣诗并非都不能用,这当视作者来选择,大多认为John W. Peterson、William J.及Gloria Gaither的,非但可以接纳,而且为保守者所喜爱。在八十年代一些赞美诗集中,将福音诗歌与赞美短歌纳入。
有人作一番调查,至少有40首当代圣诗是大家都能接纳的,如My Tribute (Andrae Crouch, 1971, 中文译为《荣耀归神》)、Seek Ye First (Karen Lafferty, 1972,中文译为《先求神的国》)、Majesty (Jack Hayford, 1981, 中文译为《敬拜主》)。“Worship His Majesty”这首英文歌的歌词有问题,我们敬拜主,不是敬拜主的华贵,中文意译就除去这句错谬的话。1986年出版的《崇拜庆祝赞美诗》(The Hymnal for Worhsip and Celebration, Word Music出版),共628首,但其中当代创作的赞美诗歌99首,以后的圣诗本可能还会增加若干。这种有选择的综合,乃为求得平衡,应是正确的路向。
教会音乐何处去
教会仍应保持传统的圣诗,这些都已经过时间的考验,而且在产生的过程以及应用的时间内,有很多很深的经历,怎可舍弃?
教会对今天“圣”乐的过分世俗化,有纠正的必要。在形式上应更加严谨,并且多加强调敬拜的真义,也不要忽略圣诗的净化作用。我们的神不仅是贯乎众人之内,也是超乎众人之上的。主是内贯的,与我们相近,并非说我们可以随意的对待祂。祂是超越的,我们更应有十分的敬虔。“唯耶和华在祂的圣殿中,全地的人,都当在祂面前肃敬静默。”(哈巴谷书2:20,从上下文来解释,虽将拜偶像与敬奉真神作强烈对比,但肃敬静默表明虔敬顺服,却是圣经一贯之教训。)
敬拜是庆祝,确表达在撒拉弗的歌颂中。但以赛亚所感受的,不只是一味地欢欣,而是有省察、有悔改:“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以赛亚书6:5)唯有得着赦免之恩的,才可欢欣庆祝。当然蒙受赦罪的恩,不是一劳永逸的,每次在歌颂之前,都要省察,都要悔改。奉献尤其是崇拜主要的部分,不只是财物捐献,应是全身的奉献。“燔祭一献,就唱耶和华的歌。”(历代志下29:27)
对今日流行的圣诗短歌,不需一概摒弃,但需慎加选择。第一,这些诗歌是否有属灵的内涵,合乎正确的信仰么?第二,音调方面是否使人有默想,激发敬虔的心么?第三,价值方面,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新歌不能立即接受,看过三、五年之后的效果。所谓“新歌”,不能等同于诗篇中所提的“新歌”,诗篇中的新歌是与新事相联,不是人作的新歌,而是神作的新事、大事,然后人因感恩而化为歌颂。第四,这些歌有否渗入不健康的文化因素?任何世俗的成分都不健康。最后,这些诗歌是否真正能够表达崇拜颂赞的心?
教会必须虔心祈祷,以圣经真理多加思想,在圣灵的光照下,彻底省察。在二十一世纪中,使教会崇拜的路不偏差。主指示我们走的是正路、圣路,是专为祂的赎民所预备的。
唐佑之 资深牧师和神学教育家,获英国爱丁堡大学旧约博士学位,曾任台湾浸信会神学院教务长及教授,香港浸信会神学院院长及教授,美国金门浸信会神学院教授。著译甚丰。
(原载《生命季刊》总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