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3:11-126:23约3:16彼前3:18来9:22
每个人在他的人生中早晚要面对一些很重要的问题。在十七、八岁的时候,许多人要面对事业的问题。我作什么工作最好呢?我要有什么样的职业呢?在人生中适当的职业选择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决定。然后许多人要面对婚姻的问题,她真是我所要的女孩子吗?我们将来在一起能够快乐吗?若不结婚岂不是更好吗?我们大家都知道很多人的生活不是因为婚姻所破坏,就是因为对终身伴侣的不适当选择所糟蹋。我们也面对成功的问题,神希望我们为我们的家庭过一个负责任的生活。我们有权利问这个问题:“我为我的家庭做了适当的准备吗?或者我在这样的事上失败了吗”这都是每个人所需要问的诚实问题——要比较人生中最大的问题:“我必须做什么才可以得救?”
所有这些关于职业、婚姻,与成功都算是极微小的问题。
许多人都同意人生最重要的问题是:“我必须做什么才可以得救?”或者:“我如何才能与神发生正常的关系?”一个母亲非常愿意他新生的宝宝有蓝眼睛,但是他更高兴孩子生下来是灰眼珠,总比生下来没有眼睛好的多!在这两个选择之间其重要性是无可比拟的。其中之一是非常重要的;另外—个是没有什么重要性。论到救恩的问题也是如此。当你离开这世界的时侯,你和神的关系有没有真的搞定,那是—件非常重要的事。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所要讨论的事实,就是要清楚说到为了要得到我们的救恩,神为我们作了什么。因为圣经说:“他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他不愿有—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因此神已经安排了—个伟大的救恩计划,借此我们才能得救,并且与天父进入正常的关系中。关于这伟大的救恩计划有五个事实,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知道的。
1、每一个人都是罪人
圣经说的很清楚:“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1、12)。为罪恶势力所推进的欺骗人的谎言,就是——人根本是善良的教训。这种教训简直是虚伪的。圣经教导的,所有的人根本上都是败坏的。
罗马书三章说到:“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满口是咒骂苦毒,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这些话都是神给全人类的写照。也不管我们的家庭做了几代的基督徒,那都没有什么关系——我们仍然生在罪中,有犯罪的倾向。人们或许有些修养,受过相当的教育——但是他们的心仍在一个可怕的情形中。先知耶利米说到,人心坏到极处,比万物都诡诈(耶17:9)。圣经又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
这样我们可以正确的下结论,根据圣经来说,所有的人都是罪人,我们都如羊走迷,我们都需要得救。有些人比—般人犯罪多;有些人犯罪比一般人少——但每个人都犯了罪,这样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有了罪。第一个事实就是:所有的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这包括我们每一个人在内。
2、罪的刑罚就是死
当意大利有名的画家达芬奇(LeonardodaVinci)在作那幅“主的晚餐”名画时,他费了很长的时间来找一个模特儿,来做他油画中的耶稣。在长期的寻找之后,在罗马教会的唱诗班中终于找到一位很可爱的青年,他的名字叫班登尼。当达芬奇在帆布上画耶稣面孔时,班登尼坐在一个板凳上当模特儿。
画好了以后就把这人辞掉了,几年后当达芬奇将要完成“主的晚餐”这幅画时——所有的门徒差不多都画完了,只剩下犹大,达芬奇又开始寻找—个人作犹大的模特儿。这时达芬奇想要找的一个人,他的面孔是非常沉重,并为罪所压伤,最后他在罗马的大街上找到一个乞丐,他把这个人雇来坐在他的旁边,要作犹大的—个模特儿。当达芬奇看他脸孔的时候,他感觉到非常的震惊。当达芬奇要辞退他的时候,他就问他叫什么名字,那乞丐回答说,“你不认识我吗?我是班登尼,我就是几年前你让我坐在这里画耶稣面孔的那个人?”——于是他开始告诉他,在那时以后的犯罪生活。经过多年犯罪生活之后就改变了那位可爱青年的面目,现在看来他好像是全罗马极其凶恶的人,罪总是带来悲惨的结果,犯罪是不值得的,犯罪永远不能领人到快乐的地步,罪总是让人贫困。请听——在犯罪中而死的人,将要发现罪的刑罚比毁坏了的面容以及被毁坏的身体更加严重!“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使徒雅各说:“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在圣经中说“罪”乃是一个分离,并非是生存的终止。犯罪的人要永远与神的面、他的荣耀以及他的能力隔绝。所以当我们说一句污秽之言,或者犯了一个罪行的时侯,那个罪并未停止在那里。神要求那个罪要受刑罚。我们都是罪人,因此我们必须面对罪可怕的刑罚——永远的死亡,被逐出天堂之外,并永远与神分离。这是第二个事实:罪的可怕结果就是永远离开神的面。
3、虽然我们犯了罪,神还是爱我们
有关神的爱最伟大的陈述就是在圣经中可以找到的,那就是约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神爱这由于堕落而败坏的世界里失丧的人,并且神所赐给的救恩是付上最高代价的,他白白的赐给世人。
神并不爱罪人所犯的罪,正如做父母的不爱小孩子身上遭受痛的疾病。但正像你仍然爱你的孩子,所以神仍然爱你:“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神爱世上最丑恶的人。没有一个人太罪大恶极了,以致神不能救他。
有一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作战的朋友说到他的经验,一群德国兵,有一天从一个老旧的楼房里出来,举起双手表示投降。但是他说,我和几名同僚毫无人性的把他们全部射杀,像我这样的人还能得救吗?回答是——“是的,你还有希望。不拘你犯的罪有多么邪恶。”圣经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1:18)。你的心虽受罪的影响而变为黑暗,但也必能变为雪白。我们在弗2:4-6念到,“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那是一个伟大而奇妙的应许。
你或许亵渎了神的名,干犯了他的安息日,并生活在淫荡与醉酒中,将耶稣赎罪的宝血践踏在脚下——但神仍然呼召你,等侯你向他求恩。神仍然爱你并要救你脱离罪恶可怕的刑罚,神的公义要求你所犯的每一样罪,必需要受刑罚,但神的爱已经预备了救法,那就是他的爱子,为我们受了刑罚。
4、耶稣基督为我们的代替者,献上他自己
在旧约中亚伯拉罕顺服神的声音——他去到山上。当他将要杀以撒献上为祭的时候,亚伯拉罕为神使者的声音所阻止,不要在他儿子身上动手。立刻亚伯拉罕看见一只公羊,二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圣经说亚伯拉罕就把那只公羊献给神,“代替”他的儿子。(创22:11、13)正如此,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为了“代替”我们而献上他自己。
“代替”这个词在圣经中没有,但是这里面的意思时时在圣经中可以看到。论到耶稣基督在圣经中我们可以念到:“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我们又在新约中念到:“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耶稣——他是公义的,并没有犯过罪,为我们这不义的人死了。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受苦的时候,他并不是为他自己的罪而死。他自己没有罪。他死是为偿付你的罪和我的罪所应受的刑罚。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他就成了我们的替身。
有一个故事说到一个学校很难找到一个教员,因为这个学校的纪律太差了。有一个新的老师来到学校,但是在上课的头一天,这位老师就从旁边听到一个男生夸口说:“让我来对付这新来的老师。”
头一个早晨老师说:“各位同学,我们现在开始上课,要没有你们的帮助与合作,我们的课程是没有什么进展的,我们必须立个规矩,这样对我们的学习会有帮助——我需要你们的帮助。我要你们大家建议应该有什么样的规矩,我就把它们写在黑板上。”有的人说:“不可偷东西。”又有一个说:“上课要准时。”他们一共提议了十项规矩。
后来老师就提出说,一项规则若没有处罚,是没有用的。有一个人说:“犯过的人要脱下他的上衣打他十棍子。”老师回答说:“各位,这未免有点太厉害了;你们大家准备要支持这个规矩吗?”他们都同意了。老师说:“现在开始上课。”
头二天学校没事,但在第三天多马发现他的午饭被偷了。偷午饭的人被找到了。第二天早晨老师宣布:“我们已经找到了偷午饭的人,按照你们的规矩,他应当要受刑罚。吉米你到前面来!”
吉米是一个瘦小饥饿营养不足,大约十岁的孩子。这小孩当他走到课堂前时浑身颤抖。他对老师说:“你可以用力的鞭打我,但求你不要让我脱去上衣。”老师说:“把上衣脱掉,在立规矩的时候你也有份。”当这吉米解扣时,老师看见这个骨瘦如柴的孩子,感到非常的惊讶——里面没有衬衫。老师心里想:“我怎能够鞭打这可怜的孩子呢?如果我要保守这里的规矩,我一定要作一些事情。”此时课堂中非常的安静。老师说:“你怎么没有穿衬衫呢?吉米。”吉米解释说:“当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过世了,我母亲很贫穷,我只有—件衬衫,今天母亲洗了,所以我穿我哥哥的上衣来遮身。”
老师手中拿着棍子开始要打头一下。从教室后面大声喊叫说:“老师住手。”那是多马的声音。多马晓得这个孩子是很可怜的,就站起来说:“老师,我可以替吉米挨打吗?”老师说:“法律是许可一个人代替另外一个人的。你们大家都同意吗?”全班都同意了,多马就走到课堂前面弯下了他的腿,强壮的身体就伏在前面的座位上,打了五下时棍子断了。但是老师注意到全班都在那里哭泣流泪,吉米就跑到多马那里,抱着他说:“多马,对不起,我偷了你的午饭,我永远不再做那样的事了,我爱你直到死时,因为你为我受了鞭打。”
朋友——那正是圣经所说耶稣基督为我们所作的。我们应该为我们的罪受鞭打,但耶稣为我们受刑罚:“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
5、支取耶稣的血是我们唯一的盼望
圣经清楚地说到:“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在利未记十七11,我们念到:“因为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赎罪”这两字的意思是:“补满一个错误的行为”——所谓“耶稣宝血的赎罪”,意思就是说耶稣所流的血,为了我们所有的错行补满了神的要求。我们不知道耶稣的血如何洁净我们的罪,但是我们知道耶稣的血的确洗净了我们的罪,因为在约一1:17我们念到:“他儿子耶稣基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多年前在英国伦敦有一位很著名的传道人,他的名字叫米兰(CaesarMilan)。有一天晚上,一个年青的歌星唱了一支很迷人的歌曲,在场的人都非常的高兴。米兰这牧师是一位给基督作见证的能手,散会之后,他就和这位歌星谈到他属灵的需要。他说:“今天晚上,当我听你唱歌的时候我就想到,假如你的天才要奉献给主,你将对基督的工作有何等莫大的益处。”他又说:“但是你在神眼中是一个罪人,正如在大街上的娼妓一样,但是我今天晚上很快乐的告诉你,耶稣基督的血,能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这位歌星听了这突如其来称她为罪人的话,使她感到非常的惊讶,但牧师很礼貌地说:“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求神的灵要感动你,知道你的罪。”
那天晚上这位歌星不能入睡。传道人的面孔出现在她面前,他说的话就在她的心中盘旋——“耶稣基督的血能洗净一切的罪。”在清晨两点钟,这青年歌星从床上跳下来,拿了一支铅笔一张纸,眼中流泪,伊利亚特(CharlotteElot)就写下那非常著名的诗歌:
正如我状,无善可陈;你竟为我流血舍身,招我前来,与你相亲;神之羔羊,我来!我来!
今天在信息中所提出的五个事实,就为我们指出在神的方面为我们预备了救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受鞭打,因为我们犯了罪,得罪了神——但如今耶稣为我们受了鞭打。这里有一个严重的问题:“你愿意耶稣替你受鞭打,或是你坚持要自己受鞭打呢?”按照神的公义,他一定要求我们的罪要受刑罚。我们不是自己去承受刑罚,就是让耶稣来替我们受刑罚。
在你那方面所要作的就是与神恢复正常关系,那就是要支取耶稣所完成的,叫我们与神得到一个正常的关系。你要相信有关耶稣的福音(徒16:31),悔改停止你犯罪的生活(徒2:38),并跟随耶稣接受洗礼(徒22:16)。凡接受这几个条件的人,就领受了一个新生命(徒2:38、多3:5)。本信息中所列约五个事实,乃是神恩典的作为。相信、悔改,与洗礼乃是在我们这方面顺服的回应。你要不要认真的考虑这些因素中的每一个呢!这些是在新约中得救整个程序的一部分。
【作者简介】赵中辉牧师出生于1916年农历8月2日,他的故乡是辽宁省开原县中固镇。幼年时因父亲纳妾导致家庭分裂,他与母亲和最小的哥哥一起生活。家人虽然通过当地的宣教士接触到了福音,但只有母亲一人是基督徒。 赵牧师于1935年重生得救。1935年焦维真教士在东北营口圣经学院举办第一届东北基督徒培灵会,讲员是王明道先生。在聚会的第二天晚上,赵牧师在睡前祷告时,蒙圣灵光照,过去所犯的罪如同电影一幕幕呈现在脑海中,于是在神面前认罪悔改,求主宝血洁净。赵牧师重生得救后,蒙神呼召,愿意把一生奉献给主,为主作工。于是入读营口教会培真中学,后于1936年入读东北营口圣经学院(圣经神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