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关怀

不可信仰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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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所敬奉或作被称)?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2:1-13)。

雅各在前面提到虚假的虔诚(1:26-27)似乎使他开始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存在于当时犹太人基督徒当中,但在我们当中也有。这个问题就是在我们对待别人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不纯一的爱。雅各写了本章目的就是要敦促他的读者们解决他们生活中这个不一致的表现的问题。雅各责备厚此薄彼的行为。主耶稣行事为人的榜样和新约圣经的教训,绝对没有偏私的味道。势利与歧视,在基督的信仰中,没有立足之地。

一、信仰偏激的体现

1、外貌待人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首先,雅各清楚地说明,要绝对禁止偏私的行为。首先要留意,这是给信徒的告诫;从雅各称呼读者为“我的弟兄们”就可以肯定这一点。

“你们信奉”可译为“既然你们信奉”,亦可译为你们既然拥有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以作为便不可……的理由。

“主”:耶稣是主,是高居神右边的地位。“基督”:是神所应许给以色列人带来拯救与审判的弥赛亚。“荣耀”:特指基督升上去的属灵境界,还要带着荣耀而来施行审判(徒1:9-11)。“荣耀的主耶稣基督”强调只有他拥有审判人、判断人(四11)的权柄。只有他该拥有荣耀,而不是指富人。所以信奉他的人,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亦可说没有人在荣耀的主面前能显示或享受特殊的荣耀。

“按着外貌待人”这字希腊文为“接受脸孔或外表”;旧约希伯来文为“偏袒”。是指以外在考虑作判断及分别,如外在面貌、社会地位或种族等。尤其在施行审判时(参利十九15;申一17),常因外表之不同产生偏袒,有时袒护强者,有时袒护弱者。所以,会有不同的判断,通常是因财势、衣着、容貌等外表之不同所产生的(参约七24)。这是很不公平的裁决。旧约一再重复说明,神从不以外貌待人:“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祂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申十17-18)。更接近的则是利未记十九15:“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看重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

将这一切归纳起来,雅各其实是说:“我的弟兄们,你们实践基督的信仰时,不可以偏私。”真正有信心的人,必是一个活在基督里面的人,不会按着外貌待人;而是从主的里面用属灵的眼光去认识人(西3:11;林后5:16)。社会上的人以貌取人,来到神的殿中就不应该按着外貌待人。谄上骄下和阶级歧视与真正的基督信仰是格格不入的。在有权势的人面前奴颜婢膝的人,主在荣耀中显现的时候,他们没有参与的分儿。藐视人的出身、种族、性别或清贫,就是实际地否认信仰。

信徒跟世人的一大分别,就是不按外貌待人。世人不但用外貌待人,也欢喜别人用外貌待他;甚至明知别人对他的恭维称誉,不是出于真诚的,也会欢喜接受。基督在世的时候,并没有凭外貌争取人的敬重(太12:19);我们得救也不是凭外貌乃是凭信心,这样,我们就不可按外貌待人,也不可只以外貌的敬虔为满足了;注重外貌的结果,必定使我们在灵性生活趋于虚伪,不求真实的进步。

正统犹太人也赞赏耶稣不徇情面,不按外貌待人的美德(路二十21;可十二14;太廿二16)。彼得在异象中,看见一块大布,里面有洁净与不洁净的牲畜。从这异象中,他了解神是不偏待人的(徒十34)。保罗深信在神面前,犹太人与外邦人都会受同一样的审判,因为神不偏待人(罗二11)。保罗曾多次劝勉信徒应服从这真理(弗六9;西三25)。

教会应该是一个没有因社会地位而生隔阂的地方;在崇拜荣耀之王的聚会中,人们不应再存有地位或声誉等区分。在至高圣洁之主的面前,功德善行不再是可能的隔阂。在神的面前,所有属世的区别都如尘土,所有属世的公义皆为破烂的衣服;在至高的神面前,人人皆平等。在教会中,以外表来分别人的属灵,承受祝福与否,更是危险、错误的信仰。

在今日的教会,相信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歧视其他种族和肤色的人。黑人信徒经常受到排斥,或至少受到冷淡的对待,情况屡见不鲜。归信基督的犹太人,往往不获礼待。东方社会的基督徒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种族关系的范围,诚然牵涉到千头万绪的社会问题。然而,基督徒必须忠于神的原则。信徒有责任以身作则,活出在基督耶稣里所有信徒为一体的真理。

2、重富欺贫

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早期教会一定面对着某些社会性的难题,在古代世界中,教会应该是唯一没有因社会地位而生隔阂的地方。但当主人进入聚会场所,发觉其家奴却与他并排而坐;或者当主人进入聚会场所时,发觉其家奴是领会者,或是圣礼的主持人,这一定会使双方都产生一种局促不安的情绪。主人与奴隶间的距离与分别相去何止千里;以法律的观点来看,奴隶只不过是一个有生气的工具而已。因此,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解决这问题都是非常棘手的。再者,早期教会中的信徒多属家境清贫之辈,故此,当一个有钱人成为基督徒并参与信徒团契行列之后,他一定被视为特殊人物,是向外界标榜基督的绝佳表记,这是一个很现实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