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关怀

敬虔的检验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fuyinyingshiwang

不久前笔者写过一篇反省小品:《私心的检验》,近几个月来笔者曾用好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教会事奉和事工,心灵深处确实感到神的仆人所面对的危机中最大的危机和败笔莫过于私心和虚伪。本文就敬虔的虚伪论题来反省个人及教会群体的宗教行为,作为事奉和事工的自我检讨,与同工同道共勉。

一、宗教里的败笔----虚假的属灵,敬虔和虔诚

敬虔、虔诚和属灵都是宗教圈里用来形容一个人宗教生活的委身程度和表现。一般来说,三者近乎同义,都是表明人的超越和脱俗状态和气质。然而,较为深入分析一下,我们仍可看出他们之间的不同。首先,先从属灵这方面来看:属灵是属世的相对词,是宗教谈论时所用的二元论思维架构,是用来和属世作个相对性的甄别和分解。换句话说,我们是用属灵来形容一个人的脱俗和超越、来表明这个人的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生活状态和价值。本质上是别人对这人的评估性结论。为此,在一般情形下,属灵的人不会自认属灵、也不会以属灵自居,因为自认属灵的人根本就不属灵。这种人已在不知不觉中步入虚伪、假冒和做作的陷阱里,徒求宗教的外衣而忘却宗教的内含和实质。这种虚假行为叫人心寒,更叫人呕心。这是一般宗教和宗教行为的败笔,让人为宗教悲叹,对宗教反感,更叫人厌弃宗教。一个有宗教的人若不谨慎自己和自己的行为都必会在有意无意的假冒和做作中过着虚假的属灵生活。

敬虔和虔诚又不同了,虽然这二者也离不了虚假属灵生活的自欺和欺人的陷阱、一般来说二者也都是人对神明或真神的一种特殊的心态表现。就虔诚(Piety)来说,它未必是以神为出发点,它只是人对信仰或事物的一种高度委身和投入的心态行为,是人用对神和神明的态度来对待他的信仰和理念;但敬虔(godly)就不大同了,它是人以所信的神和神的律法要求为出发点,又以严谨的生活和行为来遵行和满足这位神和律法的要求。一个没有宗教的人可以对事、对人、对物存着虔诚的心,但一个敬虔的人是在对他的宗教有完全的投入之外,更会在他的宗教委身和投入中,奉神的名,作出违背天良、伤害他人、自以为豪和自以为义的事,最后又会以宗教或神的名誉去行尽危害事物和人群的事。有时敬虔的人越虔诚,就越可怕,因他就会越以自己为神,也会越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绝对化,胡作妄为。

其实,从宗教的思考和分析来说,“敬虔”原就是与神、神的临在和神对人的要求有贴切的关系。正为这个缘故,英文以Godly一词来形容,希腊文则以Eusebia来表达,都是指着一种渴慕求悦于神、活在神面前的美好行为,应是一种经得起神鉴察的优美境界的生活。所以说敬虔的人应是在神面前,在人面前都可得神和人的赞许和欢悦;敬虔的的生活应是优美、和谐,可以作为众人的榜样和祝福。正为这个缘故,基督教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期特以活在神的面前(CoramDeo)来表述敬虔的实质和真义。敬虔的追求就是追求像神一般的素质,是追求神的属性体现在人的生活中。当一个人对神有这种心灵的渴慕、敬爱和瞻仰时,他就会端端正正的、温和善良的活在人的面前(CoramHomonibus),得着人和神的喜爱(路二52)。

总括来说,真正敬虔的生活是踏实、谦虚、真诚、恒忍、顺命的追求神,又随着神的心意而行。诚如保罗所说:“将身体献上当作火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是理所当然的,不效法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好察验何为神善良可喜悦的旨意,行在其中,荣神益人(罗十二1-2)。

没有检验的敬虔,或是检验不合格又不肯改进的敬虔,不但是宗教的败笔,更是人类生活行为和文化的毒素。这种宗教上的假冒终必成为伪善的害人工具。中的希腊文以Hypocrite一词来形容,就是指着带面具的恶毒论断,阴郁险恶的中伤和败坏人的行为。难怪神的儿子耶稣在世时,他最痛恶的罪行莫过以自以为义法利赛人的假冒伪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法利赛症候群(PharesaicSyndrome)宗教病态。

为此,敬虔的人不是给人看,也不需要别人的评估和赞扬。相反的,他应是心照不宣的在自己的宗教和信仰生活行为中,经常的、不断的作些深层的自我检验。这正是本文的缘由和论题,目的无非是盼望以反省的方式、就我们的宗教生活行为和操作惯例,针对属灵、虔诚和敬虔的宗教观念作些应有的自我检验,免得我们的宗教生活如同当代法利赛人,在例常的事奉和事工中,忘却了敬虔的实意,在自义行为中麻木不仁。

二、虚伪的敬虔

稍微察看一下,我们不难发现虚伪的敬虔行为起码有下列几项:逃避性的敬虔,取代性的敬虔,功利性的敬虔,补偿性的敬虔,和展示性的自义敬虔。

1.逃避性的敬虔(EscapistGodliness)

这是最普遍的一种虚假敬虔行为,就是以敬虔的宗教行为来逃避现实和现实社会的责任。这种敬虔行为可能虚伪假冒,毫无意义,也可能踏实又有贡献;前者是存心欺骗人、欺骗神,后者是欺骗自己。

当一个人对宗教有所投入和委身时,基于一般人对灵性的本体和属灵意识的敬重,人都会以另一种眼光相看。因此也就会本乎对神明和宗教虔诚的敬重,在评估的过程中有所避违、不甚追究的避重就轻的接受和高评了那人的宗教和信仰行为。这么一来,当局者就很容易在有意无意中蒙蔽真相实情,以敬虔的宗教行为来逃避现实和现实社会的责任。

很奇怪,有时候人会用敬虔的宗教行为来掩蔽内心的真实诉求,逃避自我,以敬虔的避世、踏实又真诚对社会有所贡献的行为来过着不是真我的生活。对外人来说,这种人的宗教委身和生活应当是无可置疑的真实,它不但符合了宗教的各项诉求,也确实是一种高尚可嘉的行为,但是,就信仰的本质来说,因它与生命的内在诉求不符,仍然是一种对现实和自我的逃避,形态上虽是敬虔,本质上仍然是一种逃避性行为。

为此,在自我的评鉴和良心的检验下,既然没有神的印证,我们只能认定它是一种诚而不实的行为。若不是这人还是沉迷在自欺的迷乱中,终有一日他必会自觉性的发现他的敬虔诚然是假的,在神面前仍是不贞,也是不真的虚。因为从本体原则来说,自我的责任和本份是不能私自取代的。私自的取代,难免有逃避之嫌。这就自然的将我们带进下面的一个论题:取代性的敬虔行为。

2、取代性的敬虔(ReplacementGodliness)

在社会行为和社交行为中,取代或替代行为是常有的事。然而,取代(replacement)和替代(substitution)不同:取代一般是主动性的,含有取代之间的同等同构型的关系;替代就有点不同,在替代里,对换性的含义比较强,一般来说替代是一种不得已情境下的特准和许可。举个例子来说,神为人所预备的救赎是差他的儿子来到世间,替代我们承受神的咒诅和刑罚来成就我们的救恩。但是,如果人想本着自己的意思,以杀牲献祭或放生立功来求得救恩,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是替代行为,而是取代行为了。因为在取代行为中,人是主动的,也是独断的。当人认为献了祭就可有权逼求神悦纳和祝福时,这就如中该隐的敬拜理念和模式,他不管行得好不好,认为只要献了祭,神就不能不悦纳。那么,这就是一种纯粹的人本性的宗教行为和意识,是独断的自以为义行为。这种以取代性的敬虔行为认定只要自己尽了宗教的本分务,这就足够有余可得神的喜悦,这诚然是以宗教来取代神,以虔诚来取代敬虔的虚假和伪装行为。

一般来说,所有的逃避性敬虔都会以取代形态出现。如同上文所述,以尽宗教诉求行为来取代社会性的本分和职责,或以尽社会性的本分和职责来取代宗教对他的要求,这些都是不实的假冒行为。难怪雅各布说敬虔有假有真:不行道倒多言多语是欺哄自己,这人的敬虔是假的;塞住怜悯的心,对缺衣无食的弟兄姐妹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您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的需用,是假的虔,是没有行为为的信心;偏心待人,尊贵侮贫,是亵渎所敬奉的尊名。这一切都是假的敬虔。(雅一26—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