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养栽培

蒙福的不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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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美国的基督教已经逐渐变质,离开新约圣经启示的圣徒形象愈来愈远了。普林斯顿神学院蒂恩(KendaCreasyDean)教授认为,不少年轻信徒接受“道德治疗性自然神论”(moralistictherapeuticDeism)的观点∶相信这位统管宇宙的上帝不干涉他们的生活;他们只在需要上帝帮助时,向祂祷告。这种认知也可以在华人基督徒中找到。

其实真实的基督曾斩钉截铁的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参《太》16∶24)又说∶“你们为什麽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6∶46)这位从死里复活的基督,是要我们对祂完全顺服。

基督的主权

滕近辉牧师指出∶“今天基督徒最大的需要,是顺服基督的主权。”

圣经强调基督的主权是∶“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2∶11);是“教会全体之首”(《西》1∶18);是在为世人完成救赎的工作後,“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具有对受造物统御之权。

当年耶稣带著3位爱徒到高山上,突然改变形貌,显出无比的荣耀,门徒震惊得神不守舍。这时,天父从云彩中发出声音∶“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太》17∶5)显示基督是所有上帝儿女服膺的对象。

耶稣降生在伯利恒的客栈时,天使对野地的牧羊人说∶“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2∶11)这句权威式的宣告说明,这位婴孩原是天地万物的“主”。基督的主权乃是从亘古以来就有的。

仔细查考圣经便可知道,基督徒对主的顺服必须是绝对的和随时随地的。美国著名宣教士兹卫莫(S.M.Zwemer,1867-1952)说∶“如果基督不是一切事情的主人,那麽就全然不是‘主’”。选择性的顺服不是“真正的顺服”。

为何我们要绝对地顺服基督?至少有2个理由。首先,基督是我们与生命的创造者,我们受造是为了彰显的荣耀与美德。基督有绝对的权柄要求我们顺服。

第二,基督为了救我们脱离永远的刑罚,甘心舍弃自己,把命倾倒在十字架上,作了完美的赎罪祭。对我们的爱是彻底无保留的,所以,可以要求我们全然爱,并且绝对听命於。

为何不愿顺服

在基督徒生命成长的过程中,起初常会通过理性来判断,哪些事是可以顺服的,哪些事则无法顺服。90年代来美求学工作的施弟兄回忆道∶“顺服基督的确是蒙福的路,但刚信主时还没有学会这点。对於好的事愿意顺服,觉得不好的事就不顺服。”的确,对於一向优秀,习惯信任自己的学识、能力与判断力的人,要放弃主观的判断权,是不容易的事。

另外,我们会以为,如果把生命的主权交给基督,就会要求我们去做我们不喜欢的事。大卫耶利米(DavidJeremiah)牧师见证说∶“我起初很担心,若我顺服了主,那麽祂就会要我去非洲宣教,可是我并不想去。”

中国成长的弟兄姊妹,对“顺服”这属灵课题还有特殊的心理障碍。早年受到“人定胜天”和“无神论”的教育,没有“顺服”的概念。鲁弟兄表示∶“我们在大陆成长,人际关系上,经常是互相不信任,怀疑别人的动机,总要不吃亏。这种心态已经成了习惯,到教会来还是如此。文g e时,天真的年轻人对×××完全顺服,後来发现这是个错误,是场欺骗,心理受到的伤害很大,从此是否还能顺服权柄,就成了问题。很怕顺服权柄就会变成盲从。盲从是很负面的词汇。像我父亲,就常说我是信得著迷,失去理智了。”

顺服基督与地上的权柄

对基督徒而言,“顺服基督”也意谓在地上顺服人的组织与制度。做公民,就必须顺服法律的规定,让社会的运作显出安定和效率。在公司或单位上班,就必须顺服老板或上司,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在教会事奉,必须顺服属灵的权柄和教会所制定的规则。在家中,作妻子要顺服丈夫,因为上帝命令丈夫是妻子的头。

不过,倘若地上的权柄要我们违背圣经的教训,这时我们就当效法使徒彼得和约翰的榜样。他们理直气壮地对当时的宗教领袖说∶“听从你们,不听从上帝,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徒》4∶19)在二次大战期间,德国牧师潘霍华(Bonhoeffer)反对希特勒和纳粹党的作为,而被逮捕,判处绞刑。为了完全顺服基督,他牺牲了宝贵的生命。在他的《作门徒的代价》一书中,有一话令人深思∶“当基督呼召一个人,乃是呼召他去死。”

学习顺服的具体挑战

保罗对歌罗西教会的信徒说∶“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参《西》3∶22)又说∶“无论做什麽,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西》3∶23)以下分享几位弟兄姊妹亲身的见证与学习。

在社会或公司中

石姊妹有天带女儿去学游泳,出发前就有些不顺,她勉强克制自己的情绪带女儿去,抵达时迟了3分钟,教练严厉地批评她。石姊妹一时气愤,就和教练激烈口角。後来她到星巴克咖啡店去,平时她在那里等待,都会读经,但那天读不下去,一直流泪,结果写了一封道歉的信,向教练说,自己是基督徒,却没有顺服上帝,与她争吵,羞辱了上帝的名。回去接女儿时,她把信交给教练。後来教练打电话来,接纳了她,并且也向她道歉。按石姊妹以前的脾气,是绝对不会认错的。但现在竟愿意主动道歉!

萧弟兄刚信主时,年轻气盛,对公司老板不太愿顺服。有一次在技术上不服小老板,在黑板上写自己的见解,讲话声音很大。辩完之後回到办公室,觉得不太对,回去向小老板道歉。其实他的老板一般都不错,只有这一位相处上比较困难。那时他血气方刚,要找好的老板,比较常换工作。

从上海来的姚姊妹坦诚道∶“从前因成绩好,态度一直是很强的,要在别人之上。不但对丈夫据理力争,对年长的同事也常刻意显出自己的效率比他好,或许因此造成老板对其中一位同事印象不好,将他辞退。”

在工作上,基督徒也常遇到权利与邀功的问题。李姊妹讲述自己的经历∶“我的工作小组领导对一窍不通的事情,常常靠我拿主意,而且为了掩饰他的无知,还故意不提我做了什麽。最近我们的新老板居然给了他全组最高技术级别。我曾多次求问上帝我该如何处理这种事情,每次当我想要为自己争辩时,我心中总是失去平安。所以我虽然还未看到问题的解决,但我愿在上帝面前操练安静等候。”

在家庭中

有关顺服先生的功课,李姊妹分享说∶“我先生认识我时已经在社会上打拼几年了,而且他是我表哥的同学。我开始很听他的话,重要的事总是想让他拿主意。可是後来我发现,他根本就是不懂装懂,很多关键事上给我错误的建议。我是花了学费才意识到要自己负责的,所以当我听到圣经的命令时,实在无法做到。後来我渐渐理解顺服的前提是在基督里。顺服丈夫不等於说承认他比我强,比我优越,而是上帝的心意就是让我们成为一体,上帝藉著我们彼此祝福,让我们的生命长进。”

姚姊妹见证说∶“从中国来的观念,强调女人是半边天,故要妻子顺服是很难的。对於顺服的要求,一开始是理智上明白,但心里不太愿意。後来看见先生的灵性改变,对他愈来愈仰慕,就比较容易顺服。在积极参加BSF(研经团契)和教会之後,更明白圣经教训的宝贵,同时看见先生的工作十分辛苦,所以就更乐意顺服。现在‘顺服’已经成了习惯。”

在教会中

不少弟兄姊妹把社会上的观念带到教会中,於是内心无法平衡。例如∶教会中大部分的事情,决定的过程不会得到所有信徒的意见,因此,大家要学习顺服长执会或某一决策团体的决定。既然选择某一教会成为属灵的家,就必须接受这个家中权柄的运作。萧弟兄表示,当他的灵性进步後,也就愿意顺服长执会的决定,协助牧师和长老推动教会事工。

顺服基督的秘诀

在学习顺服的事上,基督徒可以从圣经中领受两个重要的秘诀。首先,基督本身为我们立下美好的榜样。《腓立比书》第2章描写了基督如何完全顺服天父的旨意,祂的顺服有7个明显的阶段,直到把命倾倒在十字架上(《腓》2∶8)。第二,基督是在全然的爱里要求我们顺服祂。我们对基督的顺服,其目的不是让我们“失去自由”,或者“基督要控制我们”。不!基督要我们顺服祂,乃是为了让我们蒙受祂的祝福(参《来》5∶8-9)。

施弟兄对此讲述了亲身的经历∶“原本我的顺服是选择性的,後来明白,基督凡事都是为我们好,所以我学习在一切事上顺服祂。”“後来上帝带领我到中国工作2年半,与父母有一段很亲密相处的时间,十分宝贵。其实这件事也是在团契的祷告中开始的,因为在这几年从服事中学会信靠。後来,我返回美国找工作,藉著不断祷告、顺服,相信上帝给的就是最好的。”周姊妹分享说∶“过去10年我有很深的体会,上帝叫我不做,我就真的不做,虽然会有更多的挣扎。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大卫,上帝叫他不建圣殿,他就精心预备,顺服不建,大卫给了我安慰,也成了我效法的榜样。”

生命蒙福之路

《创世记》描写以色列人的先祖雅各,聪颖过人,但生性投机狡猾,凡事都要精打细算,绝不肯吃亏。上帝为了要对付他的个性,特别在雅博渡口,差遣天使来与他摔跤。圣经记载∶天使“见自己胜不过他,就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把。”(参《创》32∶25)使雅各的腿瘸了。

雅各渴望得著从上帝而来的祝福,然而,他却不知,他所能获得最大的祝福即是“生命的改变”,从“雅各”变成“以色列”,从“背逆的人”转变成“顺服的人”。雅各一生拼命抓住上帝以外的东西。但这一回,他被上帝“抓住”了。关於雅各的经历,孙德生(OswaldSanders)曾诠释说∶“他因投降而得胜。”浸信会的名牧哥登(A.J.Gordon)在全然顺服之後,见证说∶“以前,对我们来说,去做一件最简单的事都很困难,但现在去做最困难的事,却是轻而易举。”20世纪初期长老会的布道家查普曼(J.WilburChapman)说∶“一个人能力的大小在於他对上帝的降服。”

的确,顺服是我们生命得力的秘诀,也是我们一生蒙福的不二法则!

作者为恩福文化宣教使团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