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上说现今的时代是“一个邪恶淫乱的时代”(太16:4),细细观察身边所发生的失事,从文化界到一般俗民,从官僚到平民百姓中,所有出现的败坏风俗或不道德的表现,无不充满了悖逆神、放纵情欲、邪恶淫乱,光是离婚率急剧增长,“又娶又嫁”日益盛行,这在基督徒中间也正在扩散蔓延,不少主内肢体吃尽苦头,还有些主内肢体正在尝苦涩之味。今受圣灵的感动,要把埋藏心中的异象,向广大真心爱主的弟兄姊妹诉说出来,引以为戒。
一.绝对不可婚前同居
1.希伯来书十三章4节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这里上帝把婚姻当作严肃圣神的一件事,要人人都当尊重,不可否认婚姻要美满圣洁是关键,“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象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4:4) 当今时代,魔鬼撒旦在人们心中,败坏的主要手段就是拜偶像行奸淫,同性恋流行,婚姻早已不被人们重视,淫乱、乱伦、婚前同居不仅习以为常,甚至成为一种时尚,因此“又娶又嫁”带来一个个家庭破裂,成千上万无辜的孩子心灵被扭曲, 道德的沦丧导致社会混乱。
2.而我们基督徒的青年男女,若不留神就会中了魔鬼撒旦的诡计。伊甸园的夏娃正是这样不留神,中了魔鬼撒旦的诡计“你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给人类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使后代陷入罪中。婚前的性行为使自己的婚姻蒙上阴影,使自己的身子被玷污不圣洁,是神所不喜悦的,可以说“床被污秽”要受神的审判。基督徒的青年男女应清醒的认识到,婚前同居是在犯奸淫。只要是淫乱的行为,圣经的教训是很明确的“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林前5:11)
3.但我们打开旧约《民数记》二十五章,就可看到“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因为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她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耶和华神的怒气向以色列民发作,吩咐摩西说:“将百姓中所有的族长,在我面前对着日头悬挂,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气可以消了。”凡与巴力妣珥连合的,把他们杀了。“摩西和以色列全会众正在会幕门前哭泣的时候,谁知有以色列中的一个人,当他们眼前,带着一个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里去。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看见了,就从会中起来,手里拿着枪,跟随那以色列人进亭子里去,便将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这样,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那时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耶和华晓谕摩西非尼哈所行的,“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11节)这里足见我们所信的上帝是忌邪的神,是恨恶罪恶的神,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行奸淫拜偶像。“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13节)一切都要改变神是亘古不变的,神的道是永存的。
4.婚前性行为,不仅仅是身子被玷污,心灵也同时被玷污。因失去了“圣洁、尊贵”,而长期陷入罪疚感或受压抑的痛苦中,不得平安。在旧约圣经撒母耳记下十三章记载,大卫的儿子暗嫩诈奸同父异母的妹子他玛,他妈说:“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当这样行,你不要作这丑事。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盖我的羞耻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归你。” 而暗嫩强奸他玛后,便恨他玛,就叫伺候自己的仆人来,说:“将这个女子赶出去!她一出去,你就关门上闩。”而今这样的悲剧何岂不有,人们铤而走险婚前同居,一旦不成婚姻,至少必有一方要受心灵的折磨。他玛说:“不要这样!你赶出我去的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但暗嫩不肯听她的话,罪蒙蔽他的心而且越发刚硬。其中他玛说到“你赶出我去的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同样他玛受的痛苦不仅仅是被玷污,更深的痛苦是玷污后被赶出(不要),试想多少人是在这样的痛苦中,挣扎得死去活来。
二.找信主的知音做自己的终身伴侣
1.“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这是《圣经》哥林多后书六章14节上说的,真正的婚姻是神所配的。“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 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六:1-6) 从普遍的角度来说,由于人信耶稣就成为神的儿女,不信耶稣便是魔鬼的儿女,因此他们之间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甚至婚姻观,根本不相同,是格格不入的。这两种人勉强结合后,爱心不同,意念不同,没有一样的心思,没有一样的意念,时常彼此为敌。只图美貌、英俊、潇洒或地位、钱财,是不会有幸福美满的婚姻,更不会有和睦相处的家庭,因为“神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而且照《创世纪》六章4-5节所说,还要生出更不敬虔的后裔来。
2.假先知巴兰设诡计,让外邦女子引诱以色列百姓,犯奸淫拜偶像,惹来神的愤怒。蛮有智慧才干的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由于娶了外邦女子为妻,拜偶像远离神,作为后世人的鉴戒。再请看《以斯拉记》记载回归的犹大人,在重建圣殿,百姓中恢复神的圣洁,首先清除偶像崇拜,清除与外邦异教的混杂,“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拉9:2)混杂的弊端就是犹大人,效法异教徒的生活习俗,崇拜偶像服侍假神。“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拉10:1)以斯拉作为领袖之一,带领犹大百姓在神面前祷告、认罪、哭泣、痛悔与外族混杂带来的严重后果。“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 (拉10:3)决心痛改前非,照神的律法行事。他们悔改的具体措施就是:“与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 示师参孙的失败(士师记十六章),在于不按神的旨意,不顾父母的反对,照自己的意思娶非利士女子大利拉为妻。也是神给后世人的教训。
3.《创世纪》二十四章中记述,当亚伯拉罕年纪老迈,想要给自己的儿子以撒娶妻完婚,就叫了仆人来说:“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 这里很清楚的看到,透过亚伯拉罕对仆人的吩咐,可以参想到神对他百姓的愿望:“本地本族”也就是敬畏神的族类中找自己的知音。而亚伯拉罕的仆人照主人的安排,去“本地本族”正好遇上贤惠的利百加,不仅仅给要水的人喝,还主动给十四匹骆驼打水喝。好的无比,“贤惠的妻是耶和华所预备的”,虽不是“自由恋爱”,以撒却十分喜欢,夫妻恩爱婚姻美满。再看《路得记》中的摩押女子路得,有“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路一:15)的心志,能舍己遵行神的律法,竟成为以色列国王大卫的曾祖母,何等蒙福。一个不信上帝的朋友,因爱慕你所信的真神,愿与你结为终身眷属(有明确的见证和神进一步的启示)是好的无比的事,但必须审慎行事。
三.特殊情况
1.“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6:39)保罗代表神说:“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 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组成的新家庭是蒙神眷顾赐福的家庭,这是基督徒男女应遵循的真理。同样若是妻子死了,弟兄要再娶, 只是要娶这在主里面的人,神一定赐福这样的家庭。
2.凡是以“信仰”为“婚姻”的筹码,或是以“婚姻”为“信仰”的筹码,都隐藏着一种欺骗和危险。当一个不信主者,要向信主的姊妹求婚,我们的回应就是要求对方信耶稣。而对方看重你的美貌或什么,就不得不勉强答应信耶稣,其实是一种应付而已。这种虚假婚后一旦暴露, 要么因“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经常吵闹不休很难和睦;要么在信仰上成为“俘虏”,离弃神。不仅仅婚姻危机,还会有信仰上的麻木,以致叛逆上帝。这样的教训在我们周围的生活实际中,屡见不鲜。
总之,圣经上的教训和话语,不是叫人当故事听听罢了的,乃是要存谦卑敬畏的心,去领受遵行。不论是善是恶都要受报,奉劝青年弟兄姊妹,万不要以“婚”试“罚”,牢记“吃的日子必定死”,而不是“不一定死”。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绝不要感情用事,”,“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收敛起我们的自是、冲动、侥幸、冒失、愚昧和不负责任。圣经上说:“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生灵收永生,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加6:7-8)当人们种了苦果,要自食其果后悔莫及。经上记着说:“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
原文标题:给未婚青年弟兄姊妹的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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