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证道

福音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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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中大部分人是已经信主的基督徒,有的刚信主没多久,有更多人是信主多年的老基督徒。说到福音可说是再熟悉不过了。我们信主之前都听过福音,可能很多人都去过福音班,里面的基督徒将福音传给我们,也热心地问我们愿不愿意接受。经过了一番思考、挣扎、最后决定接受。我们是因着福音而成为基督徒的。那我们信主了之后呢?脱离了福音班了,福音对我们来说还有意义吗?

有很多信主多年的基督徒,聚会已经变成习惯了,福音的内容已渐渐从脑海中淡忘。反正已经信了,福音只是为慕道的人预备的,这是我们对福音常有的误解。福音不但是吸引我们信主,它更进一步帮助我们活出与得救地位相称的生命来。它不只是针对慕道友,打开他们的眼睛、软化他们的心、赐给他们重生的生命,成为得救的基督徒。它也是针对基督徒。我们信主的人不单停留在接受福音得到永生这阶段,更要过一种以福音为中心、以福音为动力,以福音为目标、行事为人靠着福音、满有福音恩典的生活。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1章10节讲到神的救恩:「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他将来还要救我们。」神过去、现在、将来不断的救我们。我们不是只需要一次的拯救,我们需要天天被神拯救,天天经历神对我们的救恩,帮助我们脱离各样的患难试探,困难、危险、凶恶。福音就是神拯救我们的大能。所以我们就算信主多年,仍要经常把福音放在我们心里,成为一生的帮助。

不单是信福音,还要传扬福音。不知道福音的内容怎么传呢?今天我们将要来看罗马书第1章16、17节就是讲到福音的大能。在这封书信中,看到保罗是如何以福音为他一生的使命。很多传福音的小册子,如属灵四律中的主要内容,都是从罗马书出来的。我们若要熟悉如何传福音,必须好好研读罗马书。

让我们一起念这两节经文:「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这两节经文是罗马书的中心。单在这两节中,福音就出现了3次、信出现了4次、义出现了3次。可见这几个字正是这段经文的关键字。这几个字之间的关联就是:「信福音、得称义」。所以这两节经文所谈到的重点就是福音。福音是罗马书中一个重要的主题。今天我打算以四个方面来谈福音的内容:不以福音为耻、福音是神的大能、福音显明神的义、信福音得生。简化成八个字就是:福音、大能、称义、因信。这四点有什么关联呢?用一句话来概括描述:保罗之所以不顾生命危险、到处传福音。他不把福音当作可羞耻的事,因为他深知道福音是神拯救人的大能。这福音的能力能够救一切相信的人脱离神的愤怒。并使他们在神的眼中被算为义,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我们之所以能够如此,完全是因着我们信靠神,唯有信靠神的人,才得以在神面前得生命。以下我们就针对这四点详细解释。

不以福音为耻

「我不以福音为耻。」(罗1:16 a)

保罗在这封书信的问候语中,充满了传福音的迫切感。第1节他说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第10节说:「在祷告之间常常恳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第11节「我切切的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I long to see you)。第14节说:「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I am under obligation)。第15节说:「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I am eager to preach the gospel to you)。保罗对福音对象总心存亏欠、情愿尽力把福音传给他们。不管对谁,保罗的心中常有一种欠债的感觉。为何他会对传扬福音有这么强的动力,巴不得赶快把福音传给不信的人?是什么力量让他对不信的人负有这么强的责任,想要把福音分享给他们。因为他知道福音真的是好东西,是神要拯救人的大能,能够改变人的生命。所有相信神的人,他们的一生将会有不同的命运。就是因为福音这么宝贵,所以他心甘情愿,将自己的全人为福音摆上,毫不保留。也是因为感受到福音这么宝贵,保罗声明自己:「不以福音为耻」。你是不是有这么强的责任心、与迫切感。巴不得赶快把福音的好处向人分享?

「不以福音为耻」这话暗示着在世人的眼光看来福音是可羞耻的。在第1章4节提到福音的内容: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神以大能使他复活,显明他是神的儿子。简单的说福音就是耶稣基督。传讲这样的福音不只在追求智慧的当时希腊社会不受欢迎,就算高度崇尚科学文明的现代社会,也是一样被看成是愚夫愚妇所信的神话。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说:「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8)在不信的人眼中,十字架的道理是再可笑不过了。怎们可能让一个被判死罪的耶稣来救我们呢?这个世界喜欢听的是什么?他们所向往的是高深玄妙的哲理,只要有一些人生的体验、能掌握人心里的需求、在加上动人的口才,就可以把人唬的五体投地。你是不是看到许多自称高人、明师的骗徒、用宗教来骗财骗色。人还喜欢听什么?强调人能够靠着自我的发展、自我改进、自我的修炼,而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这些道理满足人对自我形象的不断提高的需求。如超觉静坐、潜能发挥、美化身材等讲座,相当风行。相反的,对于一个简单、明确、只要信就能得到的救恩,反而被人弃之如敝屣。而我们所信的福音,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福音,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当时的基督徒是倍受歧视的。希腊人看不起、犹太人也看不起。一个人相信耶稣,就等于是准备等着被羞辱。保罗为了传福音,到处被人鄙视、讥笑,但他却不以福音为耻,反引以为荣。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为福音的缘故,忍受基督十字架的羞辱。因此他事先声明,自己对不信之人的嘲笑毫不在意。他同时也勉励基督徒不要以福音为耻,先给他们心理准备,免得他们受到不信之人的嘲笑,就瞧不起福音的价值。

你是否曾以福音为耻?你是否怕在不信的人面前表明自己是基督徒而被人歧视。我就曾经好几次想在飞机上拿出圣经来看,而怕被人笑。如果坐在隔壁的人看起来是个知识份子,又好像很有学问的时候,就更怕让人瞧不起。挣扎了好一阵子才狠下心拿出来。其实别人根本不在乎我在看什么?是我自己心里的障碍让自己以为,基督徒会被人看不起。如果你有这种经历的话,求神让你知道福音是何等的宝贵,也给你胆量,敢向人表明你的信仰。

福音是神的大能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罗1:16 b)

福音有什么宝贵,能让你不怕羞耻向人宣扬?福音的价值在于它是神的大能,这大能会临到一切相信福音的人身上。它是一种莫大的能力,能够将人从罪恶的权势中拯救出来的能力。罗马书第1章16节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神的大能表现在对罪人的救赎。世上没有一个罪魁,它不能拯救;也没有一样罪恶,它不能洁净。

首先我们会问,为何人需要神的拯救?人类的目前景况有什么问题吗?福音真的能救一切相信的人吗?整个罗马书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人类的最悲惨的景况就是:所有的人都陷在罪的辖制当中、无法自拔。罗马书上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我们可能会问:「我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说我是罪人?」我们可能没有犯杀人放火的滔天大罪。但是我们内心所有的恨人、欺骗人的意念。实际上与那些杀人犯、诈欺犯的事实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五十步与百步罢了。他们只不过是人生境遇比我们不顺利、生活的环境比我们更险恶、引诱临到他们身上、禁不起引诱而犯罪,而又刚好被逮着了。而我们只是没有遇到那样的环境而已。如果那些引诱人犯罪的因素临到我们身上,我们还不知道能不能胜过试探呢?在神的面前,犯罪的动机、与犯罪的行为一样都是罪。不是我们犯了罪才成为罪人,而是:因为我们是罪人,有天生的罪性、就自然会去犯罪。事实上人类天生就是背逆神的、不把神当神就是最大的罪。罗马书第1章18节说:「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人因为不信神、而行出对神不敬虔、对人不公义的行为。这些事已经惹动神的愤怒。我们都需要从神的愤怒中得到拯救。

有人轻忽神的怒气,以为既然神爱世人,就会赦免所有人的罪,不会刑罚罪人。但不要忘了神是公义的神,他既是公义的神,就自然会对罪恶感到愤怒。这不表示他不爱我们,就是因为祂爱我们,祂才期待我们从罪中回转,以免遭受刑罚。神的爱不是浮滥的爱,随便我们悔改不悔改都一概赦免。如果是这样祂就不是公义的神了。例如:有一位非常正直的法官,判案公正严明、绝无偏私。有人透过关系来向他关说,求他审判时放某罪犯一马。他断然拒绝,虽然他同情罪犯,但在法律上没有可以通融的地方,该判什么就判什么。如果私下套关系、走后门,他就犯法了、不再是个公正的法官了。

2章5节也说出:「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虽然人的心刚硬,对神的劝告屡劝不听,祂对我们却百般宽容,忍着他的怒气没有发作。他愿我们趁着今日、还有机会,及时回头。但这不是无限期的,祂对我们背逆的愤怒积蓄在祂心里。当他审判的日子来到,没有一个人能逃离祂公义的审判,祂必以公义来审判我们的罪。这不是开玩笑,神的审判在历史上曾出现过,如挪亚方舟、所多瑪、蛾摩拉。在想不到的时候,神的审判突然临到。我们就像坐在铁达尼号船上的人,尽情的享受传上的奢侈宴乐、歌舞升平、醇酒美人。却不知道下一个时刻,这一切的欢乐都要过去,这艘满载着欢乐人群的轮船,正要撞上冰山而沉没。神的审判也是像这样突然临到。

不管我们多么不喜欢审判的道理,但在末日我们都必须面对它。忽略审判的后果,继续我行我素的过犯罪的生活,简直就是不顾一切住地狱直奔。耶稣所传的福音不是给我们虚假的安全感;我们信的不是不必悔改的救恩。他在地狱的大门上用力打上「禁止进入」的标志,他亲自让自已的身体挡在地狱的门口,警告诉那些不顾一切非进地狱不可的人,跨过他的身体才能进去。他的爱表现在以他自己的牺牲,警告罪人不要落在地狱的永火里。神的爱表现在对罪人的警告与拯救。一个不愿相信审判的人,也就不能感受到神的爱。

纵观人类的历史,大多数的人都不信神,正一步一步走向灭亡的命运。若不是神伸出拯救的手,全部都会因为无法自救、而走进灭亡。他们正需要一位大能者,来施行拯救。「救」的意思是由危险、毁灭、死亡、黑暗的权势中救拔出来,除去有害的因素;并积极的带给人好的因素。提摩太后书中说:「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他的天国。」(提后4:18)脱离诸般的凶恶就是除去有害的因素。救我进他的天国就是带来好的因素。这就是神所要施行的拯救。对于陷在罪中无法自拔的人,拯救不再是单单是一种存在心灵里的寄托,而是实实在在的向救主呼求:「主啊,救我!」他心中真的期待救世主来临,亲手救拔他们脱离最后的审判。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没有车,寒假也没有巴士。有一次寒冷的冬天晚上9点,我在野外走了两小时,要回宿舍。一路走一路肚子痛,此时我想到的是,不能倒在这里,倒下来就算冻死了,也没人知道。可是痛得走不下去,走两步就蹲在地上。只有向主呼求:「主啊,救我!」此时再分析是什么让我肚子痛、我哪里得罪神了、我应该怎么样才能减少疼痛都没有用了?紧急之时只有呼求主。我们知不知道自己的景况?愿不愿意在面对魔鬼攻击的时候,赶快向神呼求?求耶稣伸手保护我们,脱离黑暗势力的辖制。福音正就是把人从从死亡之路上,拯救回来,赐给他们生命。是把人从黑暗的权势,迁到光明的国度。是叫人免于上帝的忿怒的审判,得以和上帝和好。是叫人在这绝望的世界,享有永远的平安。我们只要向主呼求,他就必救我们。

神已为人预备好了救恩,并且差遣传福音的人宣讲祂的救恩。经上说:「要救一切相信的」。福音的对象是针对着世上所有的人,不分种族、肤色、和国籍。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那为何不是所有的人都得到救恩呢?因为神虽然愿意万人得救,福音虽向万人传,但救恩只能临到相信的人、救恩的果效只会在最后相信神的人身上才会显出。相信是人能领受神的救恩的途径。以弗所书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不是因为神小气,只救信祂的人。也不是能力不足,乃是神不会去拯救那些不愿悔改的人。救恩必须在愿意接受救恩的人身上才能生效。对一个不愿认罪的人赦罪,毫无任何意义可言。一个不愿悔改仍要活在罪中的人,使人重生的圣灵也无法进入他心中。所以一个愿意得救的人,所要做的唯一的事就是: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接受福音。

铁达尼号沉没在大西洋,所有的人都弃船逃生,因为救生船有限。所有没上船的人都在冰海上漂浮,海中的温度极低,不上船的人最后只有淹死或冻死的命运。如果有一艘救生艇中尚有空位,船上的人能救一个算一个。当船划近一个人,救生员向他伸出救援的手,水中的人不愿伸出手来抓紧。反而说我不需要,我会游泳。这时候船上的人也爱莫能助。在冰冷的大西洋中你能游一分钟、与能游十小时是一样,不上救生艇就是死路一条。此时得救的唯一道路就是上船,上船的唯一办法就是,伸出手来,抓紧救生员的手。除此之外别无生路。得救也是一样,唯一的道路就是信福音。

福音显明神的义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罗1:17 a)

从上一节经文我们知道,福音能救我们脱离神的愤怒。为何福音能救我们这些相信的人脱离神的愤怒?神凭什么赦免我们?当我们读到了这句经文:「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我们还会有个问题:福音又如何能显明神的义呢?神的「义」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就是罗马书在这里要解决的问题。

在传统上我们对义这个字的了解,是正正当当的行为。为人刚正不阿,我们称他做义人。行事光明磊落,我们称他作义行。这些都是我们从人的角度,对义这个字的理解。在这节圣经中,「神的义」有两层意思。第一是神本身公义的属性。神借着公义的方法来拯救罪人,以显明他是公义的神。第二个意义是:从神而来的义。借者福音,神称人为义。把神的义加给信靠他的人。这节经文两重意思,似乎都可以解释的通。首先我们来看,什么人能配称得上义。「义」是指与神有正当、正确关系的状态。什么样的人能跟神维持良好的关系?只有满足神公义的要求的人。但是从罗马书第三章中我们知道:「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在这世上找不到一个人能满足神对公义的要求。当我们犯罪、得罪神的时候,我们都违反了律法。如果要靠律法来断定人是否公义的话,我们没有一个人过得了关,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不被定为有罪。

马丁路德在早期的时候,在他还不认识上帝救恩的时候,读到罗马书第1章17节时,他感到心中强烈的绝望,他最讨厌的就是「神的义」这个字。因为神的义让他想到上帝是那么公正、圣洁、良善、神圣不可侵犯。他很严格、铁面无私、明察秋毫,人所有心里所想的、手中所做的、口里所说的罪恶祂都知道,而且不能容忍罪恶,必要按我们所犯的律法来定我们的罪。他虽然知道律法的要求,但他越是认真去行,越是发现自己做不到。当他活在一个圣洁公义的神面前、陷入惶惶不可终日的痛苦之中,不知道自己的努力是否足够赚取上帝的救恩。甚至他满怀怨恨地说:「我不爱公义的神,真的,我恨祂。」他真是误解了神的义真正的意义。当他为了不能理解这段经文而苦恼,昼夜思想时,他注意到了这段话的上下文:「义人必因信得生」这句话。他突然领悟到「神的义」不仅在说:神是一个公义的神,且神要求人也要公义。「神的义」更是神拯救的能力、拯救的恩典,神的义是神要把这他的义白白的加给人。罪人唯有靠着上帝的恩典,借着相信耶稣基督,才可能被神称为义(Justification is by grace through faith)。 17节经文「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的意思是:虽然我们达不到神在律法上对义的要求,但是因着我们信靠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缘故,我们与他已经恢复了正确的关系,也就是我们得以在祂面前被称为义。透过了福音拯救罪人这个作为,显明了神的义。这样的理解使他脱离了刑罚的恐惧,使他的灵魂充满了喜乐与安慰。

如何能确定「神的义」的显明,是因为我们被他称为义,而不是我们自己行出义呢?罗马书第三章有两处与一章17节类似的经文,正就是讲到这个信息。第一处是(罗3:21~22)「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第二处是(罗3:26)「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两处都提到神的义显明出来。(罗3:21)说是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既然是律法以外,显然就不再靠行律法得称义了。那要靠什么称义呢?(罗3:26)说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这里提到「耶稣作挽回祭」就是一章所说的福音。所以第三章这两处经文正解释了(罗1:17)所说的:「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福音是神拯救我们的方法。人得救是靠着接受福音,而不是靠着我们自己行出义来。

那我们如何因福音而得称义呢?同样看第三章两处的经文。(罗3:22)说:「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我们因着信而得到神加给我们的义。(罗3:25)说:「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这句话指出神的义被显明是因为:神自己本身是公义的,他也是那位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的神。从以上两节经文说明了:神以基督的救恩,拯救信靠福音的人,并称他们为义。这行动正显明出神的公义。我们得以被神称义全是因着信。

为什么神的义因为我们信耶稣基督,就可以加在我们身上?我们知道公义与慈爱都是神的属性。因为祂是公义的神,他有罪必罚,对于犯罪的人绝不宽贷。但祂又非常爱我们,祂知道若要惩罚罪人,没有人能担待得起。我们犯罪这事使神陷入了两难。如果说神就这么轻易地赦免了我们,说:「算了,我不计较了,赦你无罪!」神就成了一个不公义的神了。如果一个法官如此办案,我们就说他是个循私枉法的法官。如果一个父母如此教养小孩,他就是个纵容的父母。人尚且知道这事不对,神更不会如此做。但神又因为爱我们,愿意救我们脱离刑罚。那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人代替我们承受刑罚,这个人不能是别人,就是神的儿子自己。而凡愿意为自己的罪悔改,求神的儿子为我们担罪的人,罪就都得赦免。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这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当我们接受基督时,神就要因称基督为我们付上的代价,算我们为无罪。基督的受死同时满足神公义及慈爱的要求。在不违反祂公义的原则下,对我们施行慈爱。以下我以一个故事来说明基督替我们受死的意义。

有一个韩国的学校,里面收容的都是最顽劣的学生,已经好几位校长被学生气得辞职。一次来了一位新校长,决心整顿学生的纪律,就集合了全校学生在操场上,宣布新的规则。凡是违反校规的一律打手心一下,说到做到。学生听到了校长的宣布,故意要跟校长作对,当场在底下嘲笑。当校长吩咐老师叫违规的学生上台接受处罚之时,底下的学生联合起来,到处乱跑。让老师一个也抓不到,无计可施。校长此时抓不到学生、但处罚的规定已经公开宣布了,不能收回,说到一定要做到。在这两难的情况下,他叫老师上台,他自己伸出手来,替学生挨打。老师迟疑不敢动手,学生好奇围观。校长的决心已定,叫老师用力打他的手,一个学生犯规打一下,台下几百个学生,就为他们挨上几百下。老师遵命开始打,才十下校长的手就肿起来,二十下流出血来,老师打不下去。校长坚持,他宣布的的命令不能违反,继续打。三十下不到,校长已经昏倒在地上,叫救护车送去医院。学生从惊讶转为羞愧、开始哭泣。他们知道校长真的爱他们,他们却故意违反校规,得罪校长。学生感到非常后悔,从此他们之间彼此约定,不要再犯规,让校长受处罚了。神的爱就像这位校长,祂知道我们受不了罪的刑罚,但祂也不能违反祂公义的本性。所以祂以自己的爱子基督来为我们受刑罚,为了要从罪中挽回我们。天父的慈爱是何等浩大。

基督的救恩一方面满足了神对公义的要求,一方面也拯救我们这群信靠他的人,恢复了我们与他之间正确的关系。我们与神的关系进入一种全新的景况,不是疏远、憎恨、害怕,而是一种爱的、信任的、和友善的关系。上帝把他的义「归」在我们的身上,这不是说他把罪人变为好人。而是说,神对待我们这些罪人好像根本从来不是罪人一样。这是种神加给我们的义、让我们在神的眼中被算作义人。因此神的义不是显明在审判罪人,而是用福音来拯救信靠他的人。这福音正是把神的义给显明出来。

义人必因信得生

「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b)

从这节经文我们知道,人只有因着信才能被神称为义。「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称义的根基是从信开始,也要以信来成就。也就是从头到为都要靠着信。读到这里,我们可能会有个问题:神既然要赦免,就全部赦免就好了。那为什么还要我们信呢?既然上帝什么都替我作了,我就轻轻松松等着上天堂。很多未信主的人误解「因信称义」,以为那么容易就能得救,这福音必定是没什么价值。这想法并不符合圣经的教导。在旧约时代,神就已经启示出因信称义的道理。创世记中说得很清楚,「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创15:6)新约中也说,人被称义的唯一方法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恩典与信心是施与受的关系,不能强迫的:上帝的恩典是白白赐给我们了,我们要凭着信心来领受。这信心是我们对神救恩的反应,是得到救恩必要的一步。虽然信心本身没有任何功劳,但却是称义所需要的媒介。就好像有人要送给你一份礼物,他不会硬塞给你,而是要你自己伸出手来接受。我们一伸出手接受,这恩典就是我的了。再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姐妹喜欢上一个弟兄,心里已经准备好了,弟兄如果一求婚,他就会答应。可是弟兄迟迟没有行动,这个姻缘可不可能不能成功?不可能。信心是对圣灵感动的顺服、是对神呼召的回应。神的灵已经在你心里动工了,只等着我们打开自己的心来接受。当我们把信心单单投注在耶稣基督身上,真正地相信他是我们的救主,为我们的罪死了、也为我们复活了,上帝就把耶稣基督的义赐给我们。信改变了我们对神敌对的态度,使我们愿意从背逆中转向神,接受基督的赦罪恩典。当我们住在基督里,我们就得以与神恢复和好的关系。这一切只有在我们愿意接受的条件下,救恩才能生效,我们才能得到上帝的赦免与接纳。

为什么要信才能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举个例子,法官为了免去我们所欠的债,自己开了一张支票替我们偿债,我一拿到支票就把它撕了,这个债务能免掉吗?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与父母闹脾气,故意不听父母的话,叫父母失望透了。他与父母的关系已经破裂了。有一天他犯下了一个案件,父母知道了后,赶往**局,为了挽回犯错的儿女,自己甘愿为儿女付出保证金,要保他出来,当父母伸出善意的手,愿意欢迎儿女回头,如果这个儿女仍然桀傲不逊、我行我素、拒绝接受父母的善意。这个关系能不能恢复?我想父母在这孽子的身上所花下的苦心完全白费了。神如果要赦免我们的罪,如果我们根本不承认自己有罪,赦罪就毫无意义可言。信是接受神的救恩,使我们与神的关系重新和好的重要一步。

我们再来看这节经文:「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本于信」意思是说:神借着福音所显明出来的义,乃是根据信心的原则让人得着。「以致于信」的意思是说,我们蒙恩时如何是因着信被神称为义,在得救之后,仍然离不开因信称义的原则。前者是客观的,我们因着信,在地位的被神称为义;后者是主观的,不单地位上被称义,我们也因着信,顺服圣灵的引导,实际上经历因信称义的生活。救恩的过程重头到尾都靠着信,开始我们从罪的惩罚中被拯救出来,这是称义。接下来,我们在生活中胜过罪的引诱,从罪的权势下得到拯救,这是成圣。称义靠信、成圣也一样靠信。

我曾经与两位朋友在网上讨论救恩与信的关系。一位说称义靠信心,成圣靠行为。得救之前,完全不用做什么好行为来赚取救恩,但是得救之后就不是如此了,要靠着好行为来得将来奖赏。另一位这么说,得救靠恩典,完全不靠行为。得救之后也是一样不靠行为,所以不应该以好行为来要求基督徒。如果要求得救之后要有行为的改变,就是强调靠行为称义,谁能完全不犯罪?因为神已经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所以既使继续犯罪也还是得救的。这两个想法谁对?他们所说的都不完全。第一个错在,好行为不是出于得奖赏的动机,而是我们的生命被神的爱挽回,我们得到神所赐白白的救恩,怎能忘恩负义,继续犯罪得罪神。得救之后还是靠着信。我们不是出于以好行为来讨神喜悦,还是靠着信靠神的恩典的保护、顺服圣灵的管制,求神引导我们不要犯罪,并行出讨他喜悦的生活。第二个错在,轻忽神为恩典的所付出沉重的代价,基督流出宝血,赎了我们的罪,怎么能还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呢?他只看到称义,不追求成圣的生活,以为这就是救恩的一切。成圣的道路不是个选择,而是每一个信主的基督徒必定要走的路。

接下来看这节经文「义人必因信得生。」,这句话引自(哈巴谷书2:4)。当时的处境是,神兴起凶残的迦勒底人惩罚以色列民。先知哈巴谷无法理解,向神哀求:「神啊!你为何要如此作呢?」神却保持缄默。先知不明白为什么,但却相信,神是圣洁的、公义的。祂对作恶的人,终究必施以报应,而对信靠祂的人,神也必施行拯救。以色列的义人,必因信靠神而得以存活。新约的作者曾三次引用这节经文,三处都与救恩有关。

?首先是今天读到的(罗马书1:17):本节经文以义人因信得生,来阐明救恩中因信称义的真理。当一个人凭信悔改,神就赦免他的罪,并将基督的义加在他的身上,他就不再被定罪,且得着永生。这是救恩的起点。

?第二处在(加拉太书3:11):接着13、14两节经文指出救恩的成圣之道。「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拉太书3:13~14)律法所带给我们的不是行义的力量,而是咒诅。我们越是想靠律法称义,越是发现作不到。但是基督因为我们信靠祂,赐给我们圣灵。圣灵住在我们心中,引导我们顺服他的管制、离弃罪恶,活出成圣的生命来。

?第三处在(来10:38~39):「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此处的重点乃是神所应许那更美长存的家业,当主耶稣再来的时候,祂要让我们得着荣耀的身体,就是(罗8:23)提到的最后的身体得赎。他要引导我们进入永恒的国度。那时将永远与神同在、没有死亡、疾病、痛苦、哀伤。那是我们最终将得的荣耀。

新约作者引用了一句经文:「义人必因信得生。」来解释救恩中:称义,成圣,得荣耀的三方面的意义。我们是因着信得以存活在神面前。从得救时的,因着信称义;得救之后,进一步因着信走成圣的道路;最后也因着信忍耐到底,最终得到神赐给我们的荣耀。当我们生活在一个艰难的时代,经济不好、天灾人祸不断、工作家庭压力沉重。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怎么有信心活下去。当我们知道慈爱的神这样看顾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有活下去的信心。我们因着圣经这样应许:「义人必因信得生。」我们才有勇气活下去。虽然有很多的艰难,我们必须不断有信心,不断从神领受恩典,继续保持在神面前称义的身份,我们才能够继续好好的生活下去。活着要有信心,信心不是建立在自己的能力上,是建立在神爱你。怎么知道神爱你?他的爱表现的方式是:耶稣成为你的救主,因你的信心称你为义。他这么爱你,也要赐你力量继续活在他面前,他要陪着你走完一生的道路。

王明道牧师的信仰曾经历严厉的考验。解放后许多基督徒领袖准备加入一个运动,但他却清楚看见这个行动背后的神学问题。很多加入运动的教会领袖不认同基要的真理,不相信圣经的可靠性,这对他来说是绝对没有妥协的余地。他发表了一篇措辞坚定的宣言《我们是为了信仰》,逐点驳斥吴耀宗所提倡的新派思想。 1955年,**闯进他家,逮捕了王牧师及师母。接着就是二十三年的苦难和试炼。他在被囚的第一年,经常受到思想改造的压力。一年后他在压力下屈服,并同意签署**。他立刻被带往一家位于北京规模较大的教会,在那里被迫发表声明承认「我乃一反**罪犯」。但王先生受不住良心的遣责,撤回**,再度入 y u、**,一共渡过二十三年铁窗生涯。后来王先生回忆这件往事,说:「我像彼得,但却不是犹大。」

一次一位基督徒问他:「王叔叔,在监-/ y u里你遇到的试探多吗?」

他说:「在监里,我碰到一个来自波兰的人,也被判入 y u。他在监里每个月都收到一大纸箱的食品,什么饼干、奶酪、饮料都有,他从来不数一下他的饼干。一天他去了劳动,留下我一个人,还有他的美味食品。他有那么多,并且我知道他对那些食物也是无所谓的。我真的遇到试探,想偷一两块。但我想如果我去偷而又被看守发现了,那么,王明道偷东西吃的消息就很快会传开来,那就会羞辱神的名。」

再监-/ y u里受了这么多罪,他竟还记得自己在一小块饼干上的试探,在这件小事上他也考虑圣洁的问题。从这里我们看到,成为神的门徒,要切切看重神的荣耀,这可能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仍然能与神同行的秘诀。他八十岁从监-/ y u里被放出来,牙已经掉得差不多光了,也几乎盲了。然而,他继续在他小小的客厅中与弟兄姐妹聚会、继续传讲神的话语。满布皱纹的脸上展示出喜乐的笑容。这是一种活在神面前的生命之美。靠着信得道神的拯救、靠着信追求成圣的生活,也靠着信得到神所给我们的荣耀。

结论

让我们再念一遍今天的经文:「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刚才我们从四方面来解释这一段经文里有关福音的内容:不以福音为耻、福音是神的大能、福音显明神的义、信福音得生。

福音是神拯救世人的大能。不管我们过去罪恶是何等深重,只要我们愿意投靠神、相信耶稣基督,神都能拯救到底。信靠神的人,已经恢复了与神之间的好关系,不在神的愤怒之中。我们不再因自己的罪担心受神的审判。在神的眼中,我们不再是罪人,得被算为义,成为神家中的人。我们信主的人都已经得到了这个恩典。让我们不要停留在称义的地位,继续靠着信心走成圣的道路;并保持信心到底,盼望将来神要赐给我们的荣耀。愿我们每一个弟兄姐妹都能坚持到底,得到这神所要赐给我们的上好福份。

【作者简介】阿斗,50岁,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