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道文集精选

卷一之基督徒的耻辱 ?第三个耻辱是不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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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真是一个不守法的世界。人不守神所定的法律,也不守人所定的法律。若不是用权柄来制裁约束,就没有几个人肯自动的守法。许多人不但不以违法为耻辱,甚至还以为荣耀。他们看守法的人为懦夫,为怯者。基督徒也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起来的,多年多日过惯了不守法的生活,因此很不容易事事守法。神知道我们的弱点,所以他在圣经上谆谆的劝戒我们要作守法的人,作服从权柄的人。“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十三章一、二节)。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二章十三、十四节)。“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五章五节)。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弗五章二十二节)。“你们作儿子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六章一节)。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弗六章五节)。“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来十三章十七节)。

神既吩咐我们服从权柄,我们若不这样作,便是不听神的话,也就是我们的耻辱。一个好基督徒无论在那里都当作守法律服权柄的人。在家庭中要服从父母,在学校里要服从师长,在作事的地方要服从管理的人,在国中要作守法的国民,在神的家里要服从治理教会的长老。走到什么地方就要服从那里一切的规则。一个好基督徒在校里一定不犯校规。一个好基督徒到公事房上班决不迟到,也不早走。一个好基督徒在晚间决不驾驶不燃灯的车辆。一个好基督徒作买卖决不偷税。一个好基督徒租别人的房子住,当房主收房的时候决不拒绝迁移。一个好基督徒游公园的时候决不采折花卉。一个好基督徒进图书馆的时候决不高声讲话。一个好基督徒进入会场的时候一定服从招待人的引导。一个好基督徒走在马路上的时候一定服从警察的指挥。一个好基督徒不需要别人用权柄来干涉他,约束他,因为他总是自动的服从权柄与法律。如果一个基督徒因为不守法而招来别人的干涉和责备,应当引为奇耻大辱。并且应当立时诚诚实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且急速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