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宗教新法﹐使教会忧心限制宗教自由
(梵蒂冈电台讯)越南胡志民市总主教范明敏枢机去年12月24日回拒z /-府邀请﹐不参加一场为了新宗教法令实施所举行的游行活动。范枢机说明他基于牧职﹐在圣诞节期间作出拒绝的答复﹐他认为教会代表出席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先前他们已经严厉抨击过z /-府这个法令。这个牵涉宗教自由的法令在去年11月批准通过﹐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取代从2004年以来执行的宗教法令。原本越南主教团对旧法令就已经抱持强烈的保留态度﹐因为它比1955年那个从未实施过的宗教法更不周延。新法令在区分「宗教」与「信仰」二者上有可议之处﹐宗教被认为具有全球性和跨国性﹐而信仰则是属于一个国家、地区性或民间性的。对于它们﹐新法令各有不同的应对措施。新法令共有5章46条﹐限制规定的事项过于琐碎。最受争议的部份是第3章和第4章﹐对于宗教团体要取得合法性及推展行动列出巨细靡遗的官僚规定。越南教会普遍忧心并认为新法令会进一步限制宗教自由。范明敏枢机主教2011年5月以总教区的名义向z /-府发出的信函中已经表达教会的保留态度﹐他当时已经指出这是一个具有歧视性的作法。
【原题】越南实施宗教新法﹐教会忧心进一步限制宗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