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闻报道,广州z /-府的弃婴岛人满为患,不得不暂时关闭,这说明弃婴不是极少数人所为,而是一种规模宏大的地下暗流!
其实,人性基本相同,无论是古希腊文学还是罗马文学,对于弃婴的罪疚感,人们难寻其踪。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叙说俄狄浦斯刚出生三天,被父亲底比斯国王丢掉的故事。主前五世纪的希腊诗人欧里庇得斯说,婴孩被扔在河里或粪坑里,抛尸街头,成为飞鸟和走兽的美食。在斯巴达,孩子一生下就被送到部落长老那里,有他们绝对孩子或留或弃的命运。
罗马人的祖先传说是两个弃婴没有死,被狼喂养大的。据苏维托尼乌斯(约69-140)这位传记作家所说的,丢弃婴孩是罗马人表示悲哀的象征仪式,把婴孩弃尸户外是罗马人诸多恶俗之一。
最早反对弃婴现象的是主后二世纪的埃及教父克莱蒙特,他谴责罗马人一方面圈养、保护雏鸟和其他生物,一方面毫无良心愧疚地丢弃自己的孩子。非洲教父德尔图良抨击这种陋习,主后六世纪的教会法称丢弃婴孩的父母是杀手。
作为还被罗马z /-府逼 -/迫的基督徒,没有单纯谴责,而是经常把丢弃的孩子捡回家抚养。罗马的卡里斯图斯专门收留丢弃孩童,然后送到基督徒家庭抚养。第戎的贝尔格纳斯(二世纪末)保护收养被弃的孩童,主要是因为堕胎失败或者残疾的孩童。奥格斯堡的阿芙拉(三世纪末)曾经是一名妓女,被上帝拣选后,专门服侍被囚犯、盗贼、走私犯、海盗、逃奴、土匪丢弃的孩子。
基督徒为何要干这种人看来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耶稣说过:“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马太福音19:14),早期基督徒文学还反复谴责古代的杀婴行为。“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查验何为神的良善、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马书12:2)
经过三百年的努力(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瓦伦提尼安皇帝374年将弃婴、杀婴定为有罪。到十一世纪,挪威对弃婴的父母处以罚金,宣判父母犯有谋杀罪。不可否认,即便在十六世纪的欧洲,有神甫悲叹“茅坑里回荡着被丢弃于此的孩童的哭声”,正如现代被基督信仰浸溶过的地方支持引产、堕胎(现代化的杀婴)行为一样,耶稣说,福音像撒种,有些落在好土里,有些落在石头或者浅土里,一个教会,一个信仰群里总会有一些假冒伪善的信徒,虚有其名的人,他们的灵魂属于鬼魔!
但是,基督徒反对弃婴、反对堕胎的行动,一直会持续到耶稣基督审判世界的末日。
【作者简介】肖遥,本站作者,男,40岁,基督徒,家有儿女,现居广州,家乡,湖南益阳。自由撰稿人,目前已出版了三本小书。写作主要涉猎文史哲、时政、家教、宗教信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