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程感悟

私意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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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说法,听上去蛮属灵的,实质却是人的道理。这些人的道理若出于一己之意的缘故被误读了,并且当作真理来应用,以为放之四海而皆准,是相当可怕的。我知道这样的文字有人读来扎心,会不舒服。但是,今天凌晨四点,圣灵催逼我醒来,细细地思索这个问题。我愿意把这些思索坦然交在主的面前,也与众弟兄姐妹分享。

*常常听到有肢体说:“主若不允许,我们连一根头发也掉不下来。”这种说法对不对呢?对。但前提是什么呢?列王纪上1:52所罗门说:“他若作忠义的人,连一根头发也不至落在地上;他若行恶,必要死亡。”路加福音1:17-18主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然而,你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

当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往往是自己违背了神的话语,有了过犯,虽是自知却欲加掩饰的时候。掩饰的最好办法,就是假装属灵,而假装属灵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神的话语断章取义为己所用。有人听道时感觉扎心,有人不愿意顺服牧者的劝勉,不知道认罪得神赦免是我们的特权,不晓得基督里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而凭私意开始说一些破坏教会合一的话,做一些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伤害到了基督的身体和弟兄姐妹,然后还硬着心肠说,这一切都是主所允许的。“主若不允许,我们连一根头发也掉不下来。”

诚然,主眷顾信靠祂的人,保守忠义的人,必保全因主的名被众人恨恶的人,这样的人,连一根头发也不至落在地上,是指他们的灵魂而言。希伯来书4:12说:“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神明明地说:“他若行恶,必要死亡。”我们在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在祂面前没有什么掩藏得住。如果出于自己的意思滥用神的话语,企图为自己的过犯遮掩的话,那只能说是人心的诡诈,是为自己的过犯推卸责任,需要好好地省察自己,并且认罪悔改。

*有没有这样的人呢?明明已经受洗归于基督的名下,转过脸来又去拜偶像了;明明已经宣告要立志一生服侍主了,转眼之间又加入了无神论的政党;明明知道主日是敬拜神的日子,却放下对天父的敬拜,因着人的利益去为上司的父亲做寿;明明晓得夫妻是一体,却为了得着人的荣耀而选择分离……当这样的人出现在教会里,牧者需要不需要凭爱心去挽回、用真理去引导?保罗说:“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许多时候,福音是向那些已经宣信了的人传的,因为宣信了并不等于掌握了全备的真理。

结果,当牧者的劝勉到来时,人的反应却是:恼羞成怒。他也许并非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出于己意的,他只是顽梗不愿承认罢了。不但不愿承认,反而将牧者出于爱心的责备视为对自尊的挑战,使得他在人前的荣耀打了折扣,让自己真实的骄傲的内心暴露无遗。这个时候,人罪性的本能是反击,于是这个时候的反击就失掉了公义的价值,变成一种攻击。

伤人者,必自伤。伤害过后,他宣告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于是,他便坦然自若地偏行己路去了。

这样的颠倒,神焉能不晓得呢?那究意是你的意思呢,还是“神的意思”呢?神知道。人也知道。

*信主之前,我们都是罪人。所以当一个陌生的女子在群里如此这般诉说的时候,我们一直在怜悯地为她祷告。她早已为人妻母,却有了网恋,直到被骗得两手空空。为了还债,她不得不一人打两份工,因为神情恍惚,在过马路时被车撞到,大难不死之时听到了福音,信了主。归主之后,她又在网上“钓鱼”,想找一个可以替她还债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真的爱上了她,由此引发了男人的家庭大战,男人从楼上跳下,未死而残。在整个诉说期间,她没有丝毫的羞愧,也没有半点认罪悔改的意思,而是追问我们:如今那男人要我和他私奔,我可以私奔吗?

我明确地告诉她,她应当好好在主面前认自己的罪,并且悔改。如果未信主之前,我们不晓得何为罪,我们放纵自己享受罪中之乐,那么归主之后,我们就当持守圣洁的生活。婚姻是一个盟约,身为基督徒怎么可以与他人私奔呢?

我明知说这番话是枉然的,因为她完全明白自己应当怎样做,才是合乎神心意的,她只是不愿意顺从。于是她断然说:“我受苦原是与我有益的。约瑟也受了许多的苦,神却把他举得很高。”

诚然,如果能从受苦中汲取当得的教训,从此不要再犯罪了,那苦就没有白受。只是,不要拿约瑟来比拟自己。彼得前书3:17说:“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4:15说:“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约瑟是为义受苦,所以神把他高举起来。问一问自己,是因行恶受苦呢,是因行善受苦呢?

一个人,总得为自己的行为负百分百的责任,无可推脱。

*某个教会有一次开同工会,商量对一个私生活出了问题的肢体当如何劝勉。带领人话音未落,一个同工非常仗义地开口了:“你这样暴露别人的隐私,是不合适的。作为带领人,你要成为众人的遮盖,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带领人当即愣在了那里。

据我所知,这位带领人已经秉着圣经的原则,私下里与那位肢体作过交通;因为没有果效,还曾和有同样看见的两位同工作过劝勉。因为那人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教会对圣洁的持守,所以才拿到同工会上商议,万万想不到会遭遇如此属灵的抵挡。

那么,在教会里当如何看待所谓的“隐私”?教会是神的家,是主用祂的宝血赎回并洁净的一群人,在这里允许个人保留生活隐私,但绝对不允许保留犯罪、玷污神家的隐私。如果这样的隐私已经影响到教会的圣洁与合一,若不予以揭露,是没法向主交账的。带领人诚然是众人的遮盖,是头羊,因为爱的缘故,他必要走在群羊的前面,在危险到来的时刻第一个冲上去,哪怕为羊舍命,这就是爱啊。

雅各书5:19-20说:“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爱能遮掩许多的罪,不是把人的罪藏起来,而是引人认自己的罪,回转到正道上来,这样,人纵有许多的罪,也都在神的爱里得着赦免与洁净了,我们对弟兄的爱也在此显明了。

*有离开我们教会跑到大教堂的人,是因为自己的行为不符合神的教导,又不肯听从牧者的劝勉,悔改回转,于是就去了一个不讲罪、只讲爱的地方。也有从大教堂里来的人,偶尔过来听了一次真道,觉得扎心、觉得不舒服就回去了,别人问起来,他们的回答如出一辙:“我祷告了,神让我离开的,神叫我回去的。”有一个姐妹十分吓人,她离异后与一个男人保持了好多年情人关系,直到神将那个男人的灵魂取走。她坚定不移地宣称:“我祷告了,他就是神赐给我的男人。”还有一个,也是姐妹,她的带领人是个弟兄,与妻子分居多年。这位姐妹与带领人相好后,公然宣告:“我祷告了,他就是神赐给我的丈夫。”他们的婚姻当然没有得着神的成全,但是类似的宣告,实在是太吓人了。

出埃及记20:7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神做事从来不会有悖于自己的属性,从来不会有悖于圣经的真理。明明是出于私意的刻意的误读,明明是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还要拿出一副属灵的样子。我听了,心里真是难过极了。

*某个教会,有一段时期,牧师一直在讲听命顺服的真理,列举了大量顺服蒙福、悖逆挨打的实例,终于把一个姐妹听恼火了。在一次敬拜结束之后,她迎上前去,对着牧师当场开火:“你成天讲顺服、顺服、顺服!我真听够了!我顺服的是神!不是你!你是神吗?”牧师被她质问得面红耳赤,情急之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于是姐妹得胜还朝,后来还理直气壮地与我分享,让我这个牧者中的新兵,听得傻了眼。

祷告之后,我还是告诉她:顺服是蒙福的管道。神设立牧师,为的就是按着正意分解神的道,并且用真道喂养神的羊。如果牧师所讲的合乎真理,那么,听从顺服这真理便是顺服神了。诚然,牧师绝对不是神,是人就都有不完全的地方。如果牧师的证道中有不合真理之处,作为肢体,理应凭着爱心指出来,而不是大发其火,却不指明他的错误。这样,于牧师于自己都是无益的。

我不知道我的话她听进去了没有,听进去了多少。反正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

我们顺服的是神,这完全没有错。面对真理和谬误时的选择,我们顺服神不顺服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不是我们不顺服权柄的借口。神家里的次序是神设定的,所以保罗要求神家里的人“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如果在真理上无误,我们理当听从牧者的教导,这个时候的顺服,不是顺服牧师这个人,而正是顺服了神,顺服了神的真理。

依我看,当我们依照自己的意思强调“我顺服的是神!”之时,我们自己就快变成神了。

*与此相仿佛的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强调说:“我是与神同心。”有一位牧者与我交通,说起他所在教会的一位同工,因为是资深基督徒,所以说话很像是有权柄的人。有一次,牧者说到同心合一的重要性,引用经文说:“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3:3)他的同工立刻语带讥诮地对他说:“我是与神同心,不是与你同心。”我听了之后,只有无语。

今天又想起这样的话,我想说的是,作为教会的同工,彼此同心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神所喜悦的。神会允许有不同看见的人一起同工,前提是他们都有一颗爱神、为神摆上的心,比如巴拿巴与保罗。但是,神绝对不会允许有不同心肠的人同工,因为若不同心,是无法同行的。神岂会将自己的家交托给热衷于闹窝里斗的人呢?神岂会赐给自己设立的牧者一个不与他同心的同工呢?

客观地讲,一个不能与牧者同心的同工,就不是神赐给这位牧者的同工。他也许是为别的牧者准备的,这只是也许;但绝对不是为这一个牧者准备的。

我们也不妨细想,当同工这样强调的时候,我没有看到别的,只看到了一颗骄傲的心。

*我不止一次听到有人告状说:“某某人咒诅我。”他们说,经上不是说连逼 -/迫我们的人都要祝福他们吗?不是说只要祝福,不可咒诅吗?怎么某人还咒诅我呢?

有一个教会举行圣餐礼拜,牧师主领圣餐。他带领大家诵读了哥林多前书11章中有关圣餐的设立以及圣餐前应省察自己的经文,又照例作了释经,帮助大家更准确的理解。当讲到“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时,有位老基督徒当场站起来,甩袖离去。后来传回消息说,他听了牧师的解释,非常气愤,一口咬定牧师是在“咒诅”他。

那么,具体的事实是什么呢?事实是,不久之前他刚刚犯了罪,这罪是他心知肚明的。但是他不愿意认自己的罪,以为认罪是一件很丢人、很没有面子的事。所以,当牧师讲到“人若有罪不肯认,对灵命对身体都没有益处”时,他就认为牧师是在咒诅他。

牧师是否咒诅,神知道,人也知道,连鬼都知道。约翰一书1:8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牧师有责任为神张口。那一刻,所有的人包括牧师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认罪悔改,求神赦免,因为“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9-10)

这位老基督徒从此离开了教会,理由就是:牧师咒诅了他。但是神知道那真相。祂知道一切,必为受屈的人伸冤。同时人也当知道,没有比接受真理更大的祝福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爱德华滋的《论自由意志》。他认为,人坏到没有自由来选择美善的能力。这就是我们生命的实际状况。我们可以不那么属灵,但我们不可以在神面前为自己编织无花果树叶的裙子;我们可以不那么属灵,神也怜悯体恤,但万万不可以貌似属灵的话语,抵挡神的真道,掩饰自己的过犯,并且出手伤人,更伤害基督的身体。一切出于个人私意而刻意为之的误读,都是老我的堡垒,必须彻底摧毁,才能让新生命茁壮。

谨以此自勉。

【作者简介】蒙福雁羽,牧师,本站作者,基督徒作家,曾出版小说、散文、剧本、随笔等十余部。此外,她发表在海内外报刊杂志上的信仰文章,已汇集成书,书名为《守望》,已在近期出版,其编剧的电影《楼》已经公映。现为青岛新生命教会牧师、美国良友电台主持人、美国展望大学圣经文学硕士、华人基督徒文学艺术者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