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加2:20;腓3:10。
众所周知,基督教的信仰是以爱为中心的。但我们却不能因此把整本圣经的信息浓缩为一个爱字。因为圣经中除讲爱的信息外,还有从爱派生出的上帝的公义、圣洁,以及为爱所付出的代价等其它重要内容。关于爱,这方面的信息较多,这里不能一一陈述。现结合教会实际,仅从“爱与牺牲”的角度肤浅思考,与大家共勉。
根据圣经原文,爱分情爱(或爱情),亲情、友谊之爱与圣爱三个层次。情爱,指男女之间的感情之爱、情欲之爱,性别之爱;友谊之爱,主要指亲情之间,或人与人之间,不分性别的爱,这种爱,友谊、义气味较浓;圣爱,主要指上帝的爱,是圣洁之爱,是非世人所能达到的爱的最高境界。
人们为了爱情,可以花费许多的宝贵时间、无限的精力、金钱,有些人甘愿为了自己心爱的朋友而致残,甚至把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儿戏,走上轻生道路。
圣经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罗5:7)。人们为亲情、友谊、义气,为自己所崇拜的人,抛头颅,洒热血,付出惨重代价的人也不少,如《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就属于此类。
神为了爱世人,采取了许多方法,但世人仍然不相信神。在世人屡教不改,继续犯罪作恶的情况下,神将其独生爱子“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体贴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罪过,并且被钉在十字架上,牺牲了宝贵的生命。圣经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
由上可见,爱的层次虽不同,但却有其共同点,那就是付出、牺牲。有爱就有牺牲,要爱就要付出代价,爱得越完全,付出的代价就越大。爱与牺牲是并行的。圣经告诉我们,只有牺牲,没有爱,这种牺牲算不得什么,只有爱而没有行动,没有牺牲,这爱就如鸣的锣,响的钱一般,没有真实的价值,毫无任何意义(参林前13:l—3)。
那么,我们在宣讲爱,享受爱的同时,究竟应该为爱付出些什么呢?或者说,为爱从哪些方面进行付出呢?
我们来看看主耶稣及外邦人的使徒保罗的生平,从中便可得到一些启发。“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付出了宇宙间最惨重的代价。耶稣本是神,没有罪,但既然成为人的样式,作为背负世人罪孽的羔羊,为了爱人,不仅在世界上忍受了各种羞辱与苦痛,而且最后也“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排2:8)。外邦人的使徒保罗自大马色路上被主光照后,他的行为从只想获取转变为甘心乐意地完全奉献,以至为爱付出许多牺牲的代价。他的自白就是最好的明证。他说:“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林后11:23一28)。他把爱解释为:“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在这个对爱的内容的解释里边,字里行间充分流露出保罗爱神舍己的亲身经历。
救主耶稣、保罗为爱付出了时间、精力,失掉了名誉、地位,遭受各种患难与皮肉之苦,直到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这种无索求,不贪享受、回报,完全舍己的做法值得我们随时随地、永远效法。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对照主的要求,我们今天的表现实在差得太远,随便列出几个实际例子,其结果就能让我们羞愧不已。如:今天,教会中有些人以敬神、爱神和服侍神为得利的门路,利用教会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大发教会之“横财”,教会中“穷庙富和尚”的现象不少;教会中有些人个人主义突出,对“我”有利的事就“甘心乐意”,尽力而为,为了主、圣工的大局,对“我”有损的事就尽力不为,只想让大局服从小我,而不肯我服从大局;也有一些人功利主义思想严重,追求享受人生,没有吃苦的心志,为教会多做点事情,要么牢骚满腹,要么对个人得失斤斤计较,贪图回报,虽然不偷,不抢,但总认为占教会一点小便宜是理所应当的;还有一些同工或信徒“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唯我独尊,唯我正确,扩大别人的弱点,传播、扩大教会的阴暗面,甚至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贬低、低毁别人,若别人想为他“洗脚”,便觉得与其过不去,失去奉献的心志;有些人我字至上,不肯舍己,不肯破碎自己,总感到自己比别人强,时常表现出的是张狂、高傲、嫉妒、发怒、失望,为名誉、地位、权力,绞尽脑汁,用尽心机,不愿为主忍耐、饶恕、宽容、谦卑、虚己、牺牲,这样作,觉得自己很受委屈,等等。
爱尔兰宗教文坛奇才巴克莱博士在《花香满径》第175—177页论“付代价”一文中也有这方面的描述:“有一种所谓的友谊是守财奴式的,这种人只想从他的朋友那里得帮助,得安慰,得力量,自己却一毛不拔。有一种人可以自己滔滔不绝地向朋友诉苦,可是他的朋友要向他诉苦,他却不想听。也有一种人处处觉得人家有义务尽朋友的责任,人家若要求他做什么,友谊对他便成了一种负担。”“教会中有一大群人,总是讲希望教会为他们做什么,老是说他们要的,没有得着;可是却不愿教会对他们有什么要求,或者等他们来为教会做什么事。他们要利用教会,却不愿为教会所用。”“许多人长远的把上帝放在一边,我行我素,等到需要他的时候才去找他。我们要的时候才找上主,可是从没有想到,上主也要求我们给他。”
爱不应仅是获得、贪图回报。爱更应该象约旦河北边的加利利海,有接纳,也有付出。
谁爱主,主“就爱他们到底”(约13:1)。因此,我们应以百般的服侍,吃苦耐劳的精神回应、回报主的爱。这个道理众所周知。可是,我们从心底里想的是什么?愿不愿意这样?愿不愿意像宋尚节博士那样,把父母指望能发家致富的依靠扔进太平洋?愿不愿意像以利沙一样,奉献自己后杀了牛,断了退路,专心跟从主?愿不愿意像保罗一样,把原来自己所追求的身份、地位、名望因爱神当作有损的,看作粪土?我们可以们心自问:自己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有没有体现出奉献、牺牲的精神?自己为神愿意付出多少?实际又付出了多少?!今天教会所处的时代要求我们:要更好地爱神爱人,荣神益人,就要多付出、多牺牲,做实干家,不做评论家、批评家,用实际行动实践自己的信仰。因为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我也相信:每一个真正信主的人都有一个心志,“我愿献身心,为基督而活,在一切事上讨我主喜悦”。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干扰很大,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在一件事情上付出牺牲是容易的,要在每一件事情上付出栖牲就不那么容易了。我们要以善胜恶,在地上过属天的生活,真正活出基督的爱,就需要我们:
1、像保罗一样,效法主的死。保罗说:“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我们要遵守约翰福音第13章34—35节主的新命令,爱仇敌,爱那些不爱我们的人,真正做到彼此相爱,就一定要付出爱的代价,为爱舍己、效法主的死,否则,就不能很好地遵守主的命令。
2、常常思想、纪念主的恩典,主的爱,以付出的方式报答主的爱。保罗之所以忍受羞辱,遭受各种磨难,是对“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的回报,是“不废掉神的恩”的具体行动。
3、有吃苦的心志。彼得说:“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彼前4:1)。爱就意味着牺牲,把起初那颗愿意为主吃苦的心志、确实的信心、确实的爱心坚持到底。我们要一生爱神,就会遇见各种困难。但“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 -/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罗8:35)我们的赏赐在天上,不是在地上。
4、改变观念。不贪世间的各种便宜、赏赐,不求个人的荣耀,不求人的称赞,把先前与我有益的,现在因耶稣当作有损的。因为我们所作的善事,主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
有一首灵歌对我很有帮助,把歌词列出来,作为结束语:当我踏上这条道路,这条道路有甜也有苦,有酸也有辣,寂寞和孤独,但我从来没有回顾。虽然有流不完的泪,虽然有吃不尽的苦,但我只有一个信念,报答主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