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探索

对亚米纽斯“因信称义”中信心来源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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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新教的历史上,出现最大的争端就是亚米纽斯神学和加尔文神学的争端,这种争议一直存留到现在,致使神学分为两大阵营——持亚米纽斯观点阵营的和持加尔文观点阵营,这也导致教会分为两大阵营(持亚米纽斯观点的和持加尔文观点)。在神学历史上我们看到,从亚米纽斯的观点刚一出炉开始,他就成为改革宗教会攻击的焦点。学术界和教会界有关亚米纽斯神学和加尔文神学争论大多停留两种学派外在明显的观点上,例如五大要义的争论:(1)人是否全然败坏(2)拣选的条件(3)赎罪的范围(4)恩典可否抗拒((5)圣徒是否蒙保守。本文此文避开此种争论,只想对争论的一方——亚米纽斯神学进行些许内在的探究,这样的探究避开了针对神学观点肤浅的认识和表面现象的争辩,不仅有利于维护学术的严谨性及公正性,而且对弟兄姊妹也有裨益之处,以马内利!

笔者在对亚米纽斯神学的思索中,发现亚米纽斯神学与圣经的教导一致,也承认“因信称义”。亚米纽斯神学对称义的完整定义是:人称义靠恩典因信心称义。但这个定义并没有具体说明这“信心

”何时赐下,亚米纽斯神学没有对“因信称义”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反而强调更多的是人得救与神所赐的“先前恩典”有关,这“先前恩典”使人的“自由意志”得以部分恢复,这个部分恢复的“自由

意志”能够作出自由的选择,可以自由选择救恩而称义和自由选择拒绝救恩灭亡。先前恩典所恢复“自由意志”能够选择接受救恩而称义,但称义的“信心”在哪里,如果知道在称义时神确实赐下信心

,并且这个信心具体什么时间赐下,才更符合亚米纽斯神学(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

本文旨在说明亚米纽斯神学“因信称义”中“信心”。包括“因信称义”中“信心”的来源问题和人称义前后的“信心”有何不同。笔者认为这两点很重要,然而很少有学者及相关资料对此进行过

解释。笔者本文的论述试图给亚米纽斯“因信称义”中信心来源以及人称义前后的“信心”有何不同提供可能的解释,使得亚米纽斯“因信称义”中的信心有据可循。

一、有关亚米纽斯“因信称义”中“信心”来源问题

1、人称义前要有信心

正如我们所知,不论是加尔文派还是亚米纽斯都认为我们得救是因信称义。改革宗明确提出人在称义之前要先被导入信。加尔文派认为“得救必须符合各种条件,最主要的是我们对基督的信心;称

义本乎信,信心是个必要条件。事实上,改革宗的预定论,认为所有被拣选的都会被导入信;神确保符合得救的必要条件。”[1]这句话中“信”和“称义”可能同时发生,但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有个逻

辑上的先后次序,既因信称义的人要先被导入“信”,再因着这个“信”称义,没有信就不能称义,从逻辑上讲称义之前要先信。

亚米纽斯神学也认为人称义靠恩典因信心称义,但如本文引言所述亚米纽斯及其跟随者一直强调先前恩典,却没有很好阐述因信称义“信心”的来源。亚米纽斯在他的《信仰观点》论文中说:“…

…我们可以很妥当地说,对于一位相信的人,信心是因为恩典称义所归给他的;……”。[2]亚米纽斯这句话很含糊,没有明确地说明“信心”在前还是“称义”在前。这句话可以解释成两种说法。第一

种是说:为了恩典称义,神把信心事先赐给了相信的人,使他们可以用“信心”因信称义(注意:如果说信心是称义那一刻同时赐下的,因为圣经教导我们因信称义,“信心”与“称义”仍然有逻辑上

的次序,既“信心”在前,称义在后);第二种是说:因为恩典称义,称义之后神把信心赐给因“恩典称义”的人,这第二种说法明显与“因信称义”的逻辑次序明显不符。按这种说法“信心”是在“

选择”救恩之后神赐下的,那么在做“选择”之前他是没有信心的人,这就会导致不信的人可以选择救恩。不信就选择,那么这种选择是出于迷信。其次,人选择了接受救恩,就意味着人已经得救或称

义,之后才赐下“信心”,这就导致称以前没有信心可以称义。这与圣经因信称义的教义相违背“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

那合理的解释只有第一种说法“为了恩典称义,神把信心先赐给了相信的人”。这样说法仍然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因为按此说法我们只能知道神把信心在“称义”前赐给了相信的人,并不能

肯定具体是在“称义”前的哪个时期。按亚米纽斯神学观点,人在称义前活在“先前恩典”当中,那这“信心”是包含在“先前恩典”中赐下的,还是在“先前恩典”之外独立赐下的,或者第三种可能

:这信心是罪人本身与生俱来的。

2、亚米纽斯因信称义中信心是在“先前恩典”中赐下或恢复,且每个人获得的都一样

按亚米纽斯神学观点,这称义以前的“信心”不可能在“先前恩典”之外独立赐下的。如果“信心”在“先前恩典”之外独立赐下,那称义就可以与“先前恩典”无关了,因为人靠“信心”就可以

称义。如果这样,亚米纽斯神学的“先前恩典”就不必要了。因此按亚米纽斯神学,这称义以前的“信心”不可能在“先前恩典”之外独立赐下。那么这“信心”只能是包含在“先前恩典”中赐下或者

这“信心”是罪人本身与生俱来的。

我们先讨论“信心”是包含在“先前恩典”中赐下的,既信心来自“先前恩典”。如果信心是在“先前恩典”中赐下的,而先前恩典是神所赐的,可以推出信心来自神的恩赐。这符合圣经的教导,

圣经明确教导我们信心来自神的恩赐“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还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林前12:9)。”信心是来自先前恩典,先前恩典是每个罪人都有的,可为什么会有人会相信

有人会不相信基督呢?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因为每个人信心的大小不一样,圣经也的确教导神给人的信心有大有小“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

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问题又来了,如果信心大的得救,信心小的不得救,那么人不得救的责任就不全在乎人,而在乎神没给他足够的“信心”,或者说他的“先前恩典”没有别人的

大。如此推出神给得救的人大的“信心”(或说先前恩典)让他得救,不得救的人是因为神没有给他足够的“信心”(或说先前恩典),以至于他不能得救,这不就落入加尔文主义者的“预定论”了吗

笔者提出的合理解释。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如果信心是在“先前恩典”时赐下,并且神是公义的,在神赐给罪人“先前恩典”包含中“信心”这项恩典。通过上文我们知道,神在“先前恩典”中分

赐给众人的“信心”只能是同等的,亦可以导出“先前恩典”中其他的恩典也必须应该是平等的。否则就可以推出上述所说的神恩待一部分人,赐给这部分人较多的信心(或恩典)以至于得救;而另有

些人没有得救是神给的“信心”较少或“恩典”较少,这就陷入了加尔文“预定论”。笔者要说明的是虽然在得救以后,神继续赐给人的信心有大有小(见罗12:3)),但先前恩典中的“信心”大小及

样式只能是相同的,否则就是神明确地“预定了”一些人得救。可是如果神在“先前恩典”中赐给人的“信心”是一样的,那为什么有人能选择接受救恩,而有些不能接受救恩呢?

亚米纽斯神学“神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原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因为“信心”是在先前恩典当中,根据“神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原则,人之所以没能因“先前恩典”中的信心称义,是因为人抗

拒了“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换句话说因为恩典是可抗拒的,而信心包含在恩典当中,所以信心也是可抗拒的。由此可见,人称义的信心确实可以是来自神所赐的“先前恩典”中的“信心”,不抗

拒恩典的人可以靠这“先前恩典”中信心称义。

同样,如果有人说,罪人里面本来就有信心(是与生俱来的,与先前恩典无关),人类堕落的时候,信心还在里面。不信你看,这世上不信主的人有‘不信’主的信心。这是种谬论,反驳很简单,

我们在讨论信心问题,“不信”的信心根本就不是“信心”。如果有人说,人类堕落的时候,信心确实还在里面,只是信心迷失了方向,藉着先前恩典,神恢复了人的“信心方向”,而“恢复了人的‘

信心方向’”的人可以选择接受救恩。那么请问,为什么不是所有人都能选择接受救恩?难道是神只恢复一部分人的而没有恢复另一部分人的吗?这就又落入加尔文派的“预定论”中了。只能说藉着先

前恩典所有人的“信心方向”都恢复了,那为什么有人能选择接受救恩,而有些不能接受救恩呢?

同样地,亚米纽斯的“神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原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因为“信心”虽然在先前恩典当中都恢复了,根据“神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原则,人之所以没能因“先前恩典”中所恢复

的“信心”称义,是因为人抗拒了“先前恩典”所恢复的“信心”。换句话说恩典是可抗拒的,而“恢复的信心”包含在先前恩典当中,所以“恢复的信心”也是可抗拒的。由此可见,人称义的信心确

实可以是来自神所赐的“先前恩典”中的“所恢复的信心”,不抗拒恩典的人可以靠这“所恢复的信心”称义。

或者仍然会有人反对神赐给“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或先前恩典所恢复的信心)必须应该是平等的论证,坚持说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恩典)可以有大有小,先前恩典中所赐下或恢复的“信

心”的大小不是得救的关键。这种人可能会说:人并不能因为先前恩典中所赐的信心大就得救,得救的人是因为他对恩典(或作信心)的“抗拒”小。但无论怎样,信心大的都占便宜,这都会导致加尔

文的“预定论”。所以这“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或先前恩典所恢复的信心)必须是平等的。

二、亚米纽斯的“因信称义”,称义前后的“信心”有何不同

1、信徒称义后保存了称义前的信心

那么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或先前恩典中所“恢复的信心”和称义后的“信心”有何关系呢?根据圣经的教导,这两样“信心”本质应该是一样的“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

里有分了(来3:14)。”这节经文说明称义得救以后的“信心”保存了称以前的“信心”。这说明一个问题,如果信徒称义后保存了称义前的信心,那么称义后的“信心”也有可抗拒的“信心”成分。

2、信徒的信心可能失落吗?

“可抗拒的信心本质”决定称义以后人仍然可以抗拒“信心”成分,那么当人抗拒这“信心”,这个“信心”可能失落吗?如果这信心失落了,人还能得救吗?根据(来3:14),信心失落或者没有

将起初的信心坚持到底,就不能得救。如果这“信心”可能失落,就代表救恩也可能失落(根据来3:14信心失落代表不能得救,不能得救代表救恩失落),这与亚米纽斯派的“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观

点不谋而合。

注:“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这一点与亚米纽斯本人无关,是其追随者后加上的,亚米纽斯本人从来没有清楚表达过这种的观点,只说这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3]

这称义后“信心”真的会失落吗?难道神不会藉着得救后所赐下的圣灵(或得救后所带来的新的恩典)保守这信心吗。难道不会存在一种可能:称义以后的信心和称义以前的信心本质虽然是一样的

(都是可抗拒的),但称义以后,由于神的保守(例如圣灵的赐下或新的恩典来保守信心),可以使这称义后的“信心”永不失落。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根据圣经的教导,当信徒经历圣灵的重

生,人受圣灵后,圣灵会赐下诸般恩赐(林前12:9)。圣灵是大有能力的,他完全有能力保守信徒永不失落“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

3、称义得救后神会加添人的信心

前面我们已经证明“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或者藉先前恩典所恢复的“信心”必须是平等的,否则陷入“无条件拣选”和加尔文“预定论”。问题有出现了,圣经明明说神所赐的信心有大有小“

……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笔者给出合理的解释是,信徒重生得救后,不仅称义得救前的“信心”会被坚持,神会分给人更大的“信心”(罗12:3),或者在信

徒“原有的信心”上加添信心“使徒对主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路17:5)。”再或者在信徒“原有的信心”上补足信心“我们昼夜切切地祈求,要见你们的面,补满你们信心的不足(帖前3:10)。

”笔者这里就得出结论是:称义前“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或者藉先前恩典所恢复的“信心”必须是平等的,这个称义的“信心”保存到称义后,并且在人称义后神会在“称义的信心”上加添人的信

心,所以称义以后的信徒信心有大有小。

结语:

笔者在写此文之前只想找出亚米纽斯“因信称义”中信心来源,在探索的过程中,又发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亚米纽斯的“因信称义”,称义前后的“信心”有何不同、称义前神藉先前恩典分赐给

(或作恢复)人的信心必须是相等的、称义得救后神会加添人的信心(这是新约的教导)、不论是在先前恩典”中的“信心”或者藉先前恩典所恢复的“信心”都是可抗拒的等等。

笔者并不是亚米纽斯主义者,笔者这里也不是在判断某种神学观点对错,只是认为当一种神学观点出现并产生大的影响力时,人们在争论之余有必要对其外在观点背后的神学进行严谨和客观的探究

,使人们对某种神学观点有更全面的认识,这样做也有利于神学学术研究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谨性。

参考书目:

1、奥尔森著《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2、韩永泰著,《卫斯理的系统神学》首尔神学大学出版2008年

3、巴刻著《认识预定论》

4、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香港:福音证主协会出版社,1994年

5、伯特纳著赵中辉译《基督教预定论》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1990年

[1]巴刻著《认识预定论》

[2]奥尔森著《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页502

[3]奥尔森著《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页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