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注释

但以理书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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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 注释导 论但以理书是讲述一个年轻以色列人的故事;他在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称霸天下的日子(主前605至562年)从耶路撒冷被掳走。他的一生在被掳之地度过,面对众多敌对势力,他却仍保持对神的忠贞。像昔日的约瑟(创 37>创三十七至创 50>五十),他蒙神赐予解梦和异象的能力(但1:17>但一17)。他在外国朝廷中位极人臣,并蒙神恩赐得睹远象,看见神在历史中的未来计划。 本书的下半部(7:2>七2至12:13>十二13)包含一连串的异象,主要是以第三身的形式记述;但全书整体而言,是以自传的形式表达。在英文及中文圣经中,本书被列为先知书之一;但在希伯来文圣经,本书则编入圣卷之列。按此背景,本书是要说明一个活在敌对势力环伺下的人,仍忠于神的约所表现的气质及如何蒙福(1>一至6>六章),并且揭示神的约民将卷入的冲突及如何蒙神的保佑(7>七至12>十二章)。 文学体很明显,但以理书与旧约圣经大部分的历史和预言文体有所不同。它不同于历史书,因书中充满异象;它不同于预言,因它的异象往往是超现实的,例如一个由大像象征的世界,如何被一块天外来‘石’击碎;又各种怪兽起来互相攻击。 这类素材虽也见于某些先知书中(如:结 1>结一),但明显地,但以理书是属于另一类的文学类型。从某一个意义来说,本书给予读者的感动,跟了解本书的细节同样的重要。理论上,我们可以理解后者,却未必能同时感受本书意图带给读者的感动。 根据这个观点,但以理书往往被分类为启示文学,好像启示录一书(参本书‘次经与启示文学’一文)。不过,我们不应据此而过于挑剔但以理书的风格。就如现代的西方的小说体裁(通常追溯至十八世纪初期),并非一夜之间形式俱备,特点俱全的。启示文学的特点,就是它的信息包括了一个超越性的宇宙秩序‘启示’(希腊文apokalypsis),并且显示这宇宙秩序与历史的关系,以及如何达致终局。这类着作既是启示,故除了要求读者观看外,还要求他们聆听和理解。 内容结构但以理书分为两部分,是用两种语言写成,即希伯来文(1:1>一1至2:4>二4上,8:1>八1至12:13>十二13)及亚兰文(2:4>二4下至7:28>七28)。一至六章是自传式的,七至十二章则为启示文学文体。不过,由于书中亚兰文的部分(2:4>二4至7:28>七28)包括了前后两段,本书的结构似有更微妙的意义。有人认为这亚兰文的部分对非希伯来人似有特殊意义(亚兰文是当时的国际语言)。再者,这显示本书的前后两段并非截然分开,这亚兰文的部分把二者连起来,也透示出二至七章是全书的的核心。若然,则第一章可作为开场的引言,而八至十二章是详述前文已提及的世界局势。这亚兰文部分包括了自传及异象两部分,也可作为本书之统一性的主要论据。 在这核心部分(2>二至7>七章),也可看见旧约记叙文常用的一种格式。第二和第七章描述4个与神国为敌的帝国;第三和第六章记载神的奇妙拯救;第四和第五章描述神对世上统治者的审判。故此,第二、三、四章的主题以逆向的次序,重现于第五、六、七章。这种互相对照的手法,使熟悉这格式的读者更为注目,也增加阅读的兴趣。 现代的读者一般都习惯阅读按年代顺序写作的书籍。即使以回忆录的形式写作,其主题也都按一定的时间顺序发展。但以理书却不跟从这形式。第一至六章的历史背景是顺年代次序的,但贯彻全书的启示则以一种演进平行的形式表现,涵盖同一时期的事件。这种文学体裁好像一道螺旋楼梯,一而再的环绕同一地点,却带我们到更高的角度观看,看得更清楚,更全面。同样地,本书的材料论及同一主题多过一次,每一次都有更圆满的进展。同样的格式可见于马可福音十三章记述之耶稣的教训,以及启示录全书中。 作者和写作年代尽管但以理书的一半是以自传形式写成,其中却没有清楚说明作者是谁。近代的旧约学者普遍(并非全部)接受本书并非在主前六世纪写成,而是成于主前二世纪安提阿古四世之时(参8:9-14>八9-14、8:23-27>23-27,11:4-35>十一4-35)。这见解首先为第三世纪反对基督教之新柏拉图主义者白菲(Porphyry)倡议。 根据这见解,第一至六章的故事无疑是源于犹太人的传统。但以理被誉为一个英雄人物,在各种压迫之下仍忠于神的律法。至于异象,大都是解释过去了的历史,而并非对将来超然的启示。但以理书并不是一部历史书,作者在自传和异象中以不同的方式去解说和应用其他经文,使主前二世纪的犹太人得着力量和鼓舞。例如:但以理书的经历就是以约瑟为模式(一个俘虏在异邦升至高位,却仍对神忠诚);但以理在第九章的祈祷看来是基于尼希米的祷告;至于部分的异象也被视为对一些经文巧妙的释义(11:33>十一33,12:3>十二3被视为赛 52:13>赛五十二13至赛 53:12>五十三12的释义)。作者是在主前160至150年间着成本书,当时神的子民正受着安提阿古四世严厉的迫害,渴望知道:人生还有何意义?对神忠诚的价值何在?苦难是否永存不息?神是否仍在掌权?祂的子民是否将会得胜?十二章6节的问题(‘到几时呢?’)就好像神的子民呼喊的回响。那隐秘的预言包含了答案:情况不会永远这样。 这见解也意味着但以理书的日期比任何旧约书卷可以更准确厘定。作者知道圣殿受到亵渎之事(可肯定是发生于主前167年12月;参11:31>十一31),以及犹大马加比(Judas Maccabeus)于主前166年英勇抗暴的义行(11:33-35>十一33-35);不过他看来不知道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于主前164年死亡之事(11:40-45>十一40-45被视为一个真实但错误的预言)。释经家认为不管本书是于较早期写成或经过修订,其最后的版本可确定是于主前165至164年间完成。这论据也支持确认第二及第七章的第四国是希腊。 所以,根据释经家的看法,但以理书是一本充满教育意义传奇及充满动感异象的书卷,是主前二世纪一本极有能力的抗暴文献。由于它的写作方式,当时的读者不会把它误以为过去的历史,也不会视之为未来的预言;他们捧读本书,自会受其信息的激励,重新得力,就如今天的读者阅读莎士比亚之《哈姆雷特》(Hamlet )或陀思妥也夫斯基之《卡拉马佐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而大受感动。 为求确证这见解,学者们尝试从本书中寻求证据,例如:三章5节列出的乐器中使用了希腊名称;第四章记述尼布甲尼撒的疯病缺乏确凿证据,第五、六章提及的玛代王大利乌无从查究;安提阿古四世结局之描述并无足够史料。对上述种种,本注释只作简短论述,更详尽的论据,可参考以下两本书籍:1. J.G. Baldwin, Daniel,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IVP, 1978); 2. E.J. Young, Daniel (Eerdmans, 1949)。 上述的见解,先前只为自由派学者接受,近年也为较保守的学者赞同。他们指出,本书的记述显示原作者并不以其中的故事为真实的历史,而那些异象也明显是对过去事件的释义,而非对未来的启示。例如十一章4节至十二章3节这段落,看似预言,但当时的读者不会把它看作真正的预言。为了加强其神学立场,他们指出若神愿意的话,当然可以在火中把某些人拯救出来,使某些人死亡,也可以详细地预言未来的事件;不过,圣经中的神并不作这些事。 在过去一个世纪,这见解可谓掩盖了保守派的看法;不过,这见解也有相当多问题,这里只略提数点。 1. 假如本书的性质是那么明显地属于虚构,我们应该在本书注释的传统中,很早就找到线索,甚至比白菲的攻击更早和独立地产生;但这些却付诸阙如。若本书‘明显’是传说,则很难理解在本书注释的传统中,学者明显一直不断地看本书的历史和异象为神学根据和自传资料。 2. 新约的作者也看但以理书为历史着作。耶稣视但以理为一位先知(太24:15>太二十四15),故此,他书中的内容也是真正对未来的预言。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列举一连串历史事件和人物时,其中提及但以理书中两件事(来 11:33-34>来十一33-34)。我们很难否定耶稣和新约的作者都看但以理书是真实的历史和预言。若我们予以否定,并把但以理书定为后期成书,则基督作为圣经的主,祂的知识和权柄将受到质疑。此外,新约作者于但以理书写作后两世纪,竟不能辨别该书是否出于虚构,真是令人惊讶,就如今天有人阅读《咆哮山庄》(Wuthering Heights),而认为是真实的历史一样。 3. 一本为人所知的明显虚构作品竟可以感动读者对神忠心至死,这看法在神学和心理学上都大有问题。根据认为主前第二世纪成书的理论,这并非只是一个可能的后果,而是本书实际的功能。但这就如同以作者的虚构想象(非神的真启示和真作为)来证明神的能力、知识和智慧,并要求读者因这些虚构想象而信靠神。我们先不去争议‘神可以行这些神迹,并仔细地预言未来,但祂没有如此行’这样的讲法;假如要接受上述的理论,对于神能作或愿意作这些事的信念,我们从本书中就找不着根据。在这一点上,保罗引据另一个神迹的逻辑可资参考(参林前 15:15-17>林前十五15-17)。 4. 本书记述一些事件的特色,表明其源于巴比伦,并作者熟知巴比伦的生活,这是一个主前第二世纪巴勒斯坦的希伯来人难以做到的。这些特色包括:运用巴比伦计算年代的方式(1:1>一1);熟知巴比伦人喜爱6这数目及其倍数(3:1>三1);暗示伯沙撒王的摄政身分(5: 7>五7);引用波斯人惩罚犯人亲属的惯例(6:24>六24)。甚至提到巴比伦王宫中的‘粉墙’(5:5>五5),也引人触目,因考古发现巴比伦宫殿中的墙壁都涂上白色灰水。 5. 主前第二世纪成书的理论,假设但以理书写于主前165至164年,书中预言安提阿古四世没落的尝试是失败了。本书既被赋予旧约正典的权威,我们很难解释本书的错误为何没有改正;又或本书既有错误,何以被接纳为正典。 本注释采取的立场,是跟从长久以来基督教会的观点,即认定但以理书是写于主前第六世纪的巴比伦。这并不是说书中的历史内容毫无问题,也不是说接受书中预言和神迹是轻易的事。书中的历史内容仍需学者的研究;至于后者,则涉及我们对神的观点。但以理书部分的信息是说神能够行奇事,远超祂的受造物所能行的(2:10-11>二10-11)。每一个要诠释本书的人,都面临一个挑战,去信靠一位熄灭火焰及关闭狮子之口的神(来 11:33-34>来十一33-34),甚或信靠一位叫死人复活的神(12:2>十二2;参可 12:18-27>可十二18-27。参D200>t665)。主题但以理生活的背景可以用被掳巴比伦的犹大人发出的一个问题总结起来,那问题记载于诗篇一三七篇4节:‘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但以理书全书,无论是自传或异象的部分,都教导我们,对神的子民来说,这世界永远是‘外邦’之地(参约 17:16>约十七16;腓 3:20>腓三20上)。神的子民在这世上是‘寄居的’(彼前 1:1>彼前一1、彼前 1:17>17),周围是充满恶意、要毁灭我们的仇敌(彼前 5:8-9>彼前五8-9)。不过,我们仍可以像但以理一样,过一种使神得着称颂和尊荣的生活。他正是诗篇第一篇之教训的具体化身。 这样充满信心的生命(参来 11:33-34>来十一33-34),是在对神的认识(但 11:32>但十一32下)、对神的委身(但 1:8>但一8,但 3:17-18>三17-18,但 6:6-10>六6-10),以及在祷告中与神的相交上(2:17-18>二17-18,6:10>六10,9:3>九3,10:2-3>十2-3、10:12>12)培养出来的。这信心是基于认识神掌管人一切的事务(2:19-20>二19-20,3:17>三17,4:34-35>四34-35),以及祂正在建立祂的国度(2:44-45>二44-45,4:34>四34,6:26>六26,7:14>七14)。我们的时代都在祂手中(1:2>一2,5:26>五26),因地上的事与天上并非毫不相干(10:12-14>十12-14、10:20>20)。神向我们显露祂自己和祂的计划,使祂的子民可认识祂,并倚靠祂的话(1:17>一17下,2:19>二19、2:28-30>28-30、2:47>47)。这认识使神的子民可抗拒压力,知道他们有份于成全神的国(7:22>七22、7:26-27>26-27,12:2-3>十二2-3)。 应用纲要在充满罪恶的世代中,怎样才可以保持对神的忠贞呢?但以理书给我们的答案是:做一个有智慧的人。而一个有智慧的人必能真正认识和相信神,知道在最绝望的逆境中,神仍然掌权,故可面对各样挑战和逼 -/迫,矢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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