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罗马书2:1-5
罗马书从1章18节一直到3章20节,都在谈跟“罪”有关的问题,这么一大段的内容,我们看到两大部分:前面一部分是保罗对于“罪”的描述,后面一部分是关于神如何处理人类犯罪的事实。
今天要看的重点是2章4-5节,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的是“神对罪的处理过程”,我想借用算数最基本的四个运算来解释这一个过程,前面三个是神等候人悔改的方法,最后一个是神对罪不得不采取的手段。
罗2:4:“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这一节里面有三个名词用来形容上帝对人的罪所采取的态度,这三种态度不是把有罪当成没罪,而是神为了帮助人从罪中悔改的办法。
一、减法—恩慈
“恩慈”的字面意义是“供应所需”。当人犯罪之后,神并不是只有把刑罚加给人,事实上神提供恩典给人减少因犯罪导致的痛苦,例如亚当夏娃犯罪后,神将他们赶出伊甸园,告诉他们从今以后要“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这是犯罪之后所要付出的代价,不过神叫他们承担罪价之余,还是预备了额外的恩典,好来减去他们身心上的痛苦。创世记第3章告诉我们,当亚当夏娃吃过神不许可吃的果子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为自己没有穿衣服感到羞愧,接下去圣经说:“天起了凉风”,在这之前亚当夏娃从来没感受过什么凉风,但在犯罪之后,除了他们心里面的羞愧感之外,身体也开始承受犯罪之后的影响。心里的羞愧感和身体感觉不舒服,并不是神对他们的惩罚,这些是犯罪后的必然结果。
创世记3:21说:“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上帝用什么动物的皮给亚当夏娃作衣服,有一些解经书说是用羊的皮,这种说法是根据后来亚伯献祭以羊作为献祭的祭物推测的,另外也有以羔羊预表基督的代赎,耶稣流的宝血遮盖我们的罪,来解释神用羊皮给亚当夏娃作衣服。我们暂时不要管推测或预表方面的解释,从神给亚当夏娃的衣服就能够体会“恩慈”的意义,“恩慈”就是“供应所需”,神提供给亚当夏娃的是他们身体及心灵所需要的,有了衣服穿之后,他们不再感觉寒冷,有皮子做的衣服穿以后,他们不再担心挂在腰间的树叶随时破掉,也不再为了环境变化引起身体的不舒服。神在人犯罪之后仍然顾念人的需要,他以“恩慈”减去由罪引起的痛苦,叫人不至于失去盼望。
二、除法—宽容
神处理人犯罪的第二个办法是除法,对人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不代表没有限度,宽容只是把限度放得更宽,宽容不代表神对人犯罪的情形无动于衷。在彼得后书第三章论到基督第二是降临审判世界的事,彼得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这个意思说得很清楚,神的宽容目的是愿意人人都悔改,还没有到最后审判之前,神愿意给人最大限度的机会。他不是用最高标准的圣洁要求对待人,他愿意用打折扣的方式,一步步引导人合他的标准。
有许多老师想帮助学生的成绩达到及格的标准,通常会用“开根号后乘以十”的方法来计算学生成绩,这种方法与其说是加分,倒不如说是一种调整标准的做法。如果用六十分作为及格分数,一百分是满分,这种方法对于考一百分的人来说,计算后的分数还是一百分,但对于考六十分以下的人来说,只要最少得到三十六分,经过“开根号后乘以十”以后就会变成及格的六十分。这种方法对于成绩原本不好的学生,至少能鼓励他们不要放弃,只要肯作一些努力,三十六分比六十分的目标更容易达到。这是采取宽容的评分方式鼓励学生学习,并不是没有原则的让学生不念书过关。
上帝对人的宽容是为了让人有更多机会从罪恶回转,绝对不是不处理人的罪。
三、加法—忍耐
第三个神处理人的罪的方法是忍耐,这是加法,“忍耐”在圣经原文的意思是“延后发作愤怒的时间”,原本我们一犯罪的时候,神就发出愤怒来,但是神把他的愤怒延后发作,他增加时间给人,看看人会不会悔改。“忍耐”实际上是用来描述神加添给人的时间。
我们回到创世记看人类被逐出伊甸园以后的情形,当我们观察人类犯罪的情况时,同时看见的是神的忍耐。创世记第四章一开始纪录该隐杀了自己的亲兄弟,在第四章的后面记载一个叫拉麦的人,他对两个妻子说:“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为了加强他杀人伤人的成就感,他接着说:“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拉麦是该隐的第五代子孙,这是人犯罪以后变本加厉的情况。当这种犯罪的情况一直发展下去时,在创世记六章5-6节说:“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于是神预备对人的罪施行惩罚,但他还是给了一百二十年宽容的时间,一直到挪亚造好方舟之后,神的惩罚才临到那一个世代。
旧约中另一个充分显示神“忍耐”的事情就是对待以色列人的过程。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神对待他们真的是百般忍耐,以色列人一次又一次的顶撞神,神也一次又一次的把愤怒忍耐下来。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以后,又开始随从当地的风俗拜偶像,神也没有立即惩罚他们,反而在他们遭遇危难时差派不同的人拯救他们。除了拯救他们的士师和君王以外,在不同的世代中使用很多先知对他们说话,警告他们要离开罪恶。
如果上帝没有忍耐,我们随时随地都会处在他的愤怒之下。保罗说:“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我们把这句话上文的意思接起来看,保罗是这样对我们说的,“当你只看见别人的罪,却从来不想自己也是同样的罪人,以为自己跟将来的审判没有关系?还是不把神对你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放在眼里?”这是一个接着一个的质问,警告我们要留意自己生命中的罪,要对自己行为方面的,或心怀意念中的罪,有足够的警觉。虽然神愿意用恩慈、宽容、忍耐对待我们,如果我们不珍惜这些机会的话,终究要面对神处理罪的最后一个方法。
四、乘法—(积蓄)愤怒
保罗在第五节说:“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第四种神处理罪的方法就是把他的愤怒发出来,现代中文圣经把这一节翻译为:“你的心顽固刚硬,为自己招来更多的忿怒,以致在上帝的义愤和公义的审判来到的日子受更重的刑罚。”这翻译把神最后判人有罪的情形表达出来,如果一个人最后被神判为有罪,刑罚将会是用乘法来计算的。
我们有一句话说:“法律不外人情。”有许多人误解这句话的意思,以为利用关系,利用人情可以影响法律的判决,我查了一下刑法的内容,从刑法十二条到二十四条当中有很多跟“人情”有关的规定,这些条文对于什么叫做“人情”,有很清楚的规范。例如在十四岁以下年龄的行为,不罚;正当防卫的行为、不罚;心神丧失人之行为,不罚;精神耗弱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瘖哑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法律上的“人情”应当是“人之常情”,而不是特殊关系的交情。当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性时,也是相信法律对于某些对象及某些情况的怜悯。但另一方面,法律的公正性也在一个片语上彰显出来,这个片语叫做“加重其刑”,意思就是罚得更重。在哪些情况法律对犯罪的人“加重其刑”呢?明知故犯的人、公务员利用特权犯法时,还有一而再、再而三犯罪的人,这些情况都会被“加重其刑”。法律中有“减轻其刑”、“缓刑”、甚至“不罚”,当然也要有“加重其刑”,这样才能维护律法的公义。
保罗说,上帝显出他审判的日子,是一个“公义审判”的日子,这个意思就是上帝对于最后还会被定罪的人“加重其刑”,因为最后被判为有罪的人都是累犯。在神的恩慈、宽容、忍耐中,一再的给人悔改的机会,这些机会并不是无穷尽的,到最后审判的日子,我们如果还被神判为有罪,要下到地狱中,实在没有理由说这是不公平的审判。神实在给我们太多的机会,他减去我们的罪疚感,减少我们因犯罪该承担的代价,他也尽量给我们宽容,增加悔改的机会,甚至愿意延迟审判我们的时间,这些作为都是为了帮助我们不要在最后审判时,被“加重其刑”。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帮我们付出所有罪的代价,上帝透过耶稣基督看我们,都是没有罪的人了。复活节再一次提醒我们,基督胜过罪恶及死亡,藉着与基督的生命连结,遵行他的教导,帮助我们持守合神喜悦的生活,我们大有机会在神的审判中被判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