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面对一个事实:有时候在生活中必须忍受一些我们不喜欢的人。也许是每年感恩节才见一次面的姨婆,但她却年复一年想尽办法要破坏这个节日。也可能是和你同一屋檐下的家人,天天的相处不时引发冲突并造成挫折感。我们是人,都需要爱与被爱。而身为基督徒,我们奉命要去爱别人。但爱一个不时会激怒我们的人实在不是简单的事。若离了神的爱绝没办法做得到。
缺少了那个最重要的因素——神爱我——人根本不可能真正的爱人,尤其爱那我们不喜欢的人。你我必须知道,虽然自己是如此不完美,但神爱我们、接纳我们,在祂眼中每个人都是特别的,独一无二的。大多数的人都是依别人对自己的反应来与之相处。别人爱我,我就爱他。如果别人能接纳我们,连带我们也会觉得自己不错。但如果别人不能接纳,我们对自己的看法就会大打折扣。这可能就是一般最常见的爱的公式,但这绝非神的原则。神说因为祂爱我们,所以每时每刻祂都是百分之百地接纳我们。因此我们也能爱任何人,包括叫我们觉得不舒服的人。
再没有比和对我们的爱没反应或与我们意见分歧的人住在一起,更能测验出我们实践神的原则到底已到什么地步!腓立此书第四章4至7节的前后秩序具有深远的意义。首先要在主里找到喜乐,然后是不自私、多体贴别人。如果你对某件事(在与人的关系上)烦忧,那就为此事向神祷告。如此你就会有平安,而这从神来的平安绝非人的头脑所能理解。当我们蒙召和某个一直在考验我们耐力的人住在一起时,所需的就是这种平安。底下有一些实用的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如何与不受欢迎的人相处愉快。不过,要是我们不相信神的爱足以弥补人的爱,那任何一个原则都产生不了多大的功效。
第一,记住一点,爱是一种行动,并不是感觉。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4至7节充满了动词。如果我们和自己讨厌的人住在一起,就能体会为什么爱是行动。每一刻,不论喜不喜欢,我们都要靠着祷告不停地忍耐,不停地表现亲切的态度。第8节说,如果我们爱某个人,那不论付出多少代价,这爱都不可以止息(神对我们的爱是永不止息,即使祂所付上的代价是自己的独生子)。
第二,记住有些人很可能有心理障碍。没腿的人我们不会期望他去参加马拉松赛跑,但我们却会期望那些在情感上还不会爬的人能像成人般地走路。有时候我们就会搞错对象。譬如,对盲人大声说话——忘记了他们并不是聋子。有时候某个人在感情上的一、两个弱点困扰了我们,我们就认定他在人际关系上不可能有健全的态度。其实此时应该尽量避免提他的弱点,因为不断地揭他疮疤就永远也不可能改善彼此的关系,也不能帮助他克服心理的障碍。以弗所书第四章2节说:“凡事彼此忍耐,并且要用爱心,互相宽容”(生活圣经)。包容对方的缺点也包括情感上的缺点。
第三,永远保持儆醒,对方不是你的敌人!撒但才是你我的敌人,它企图破坏人与人的关系,鼓动不好的感觉,制造自私和仇恨。如果我们不能有爱的行动,那撒但才是赢家,我们每个人都是大输家。
如果有某个特别的状况可能会引发紧张的情绪,那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放慢反应,把这些反应分开来。这时候可以向神祷告。遇到这类事情我们可能会出现某种情绪,也许是愤怒、受伤或嫉妒,这些都是人类自然的反应,但神召我们要与基督同过超自然的生活。并非忽视或隐藏那些感觉,而是把感觉交给神,并且不以这感觉做为反应的背景。
第二部分的反应也是内心的。我们可以仔细想想自己的感觉,然后选择靠神的爱而非那些感觉为反应的背景,不管那些感觉是多么难以控制。这时候我们就要问自己:我要怎么样才能表现和善的样子?如果我说出感受,那是会缓和整个气氛或使其更恶化?我是否愿意让神的爱藉着我临到他身上,即使我一点爱的感觉都没有也愿意?
最后一步就是外在的:实际的行动。从实际行动中就可看出自己是靠感觉还是靠爱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