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儿子的婚姻问题怎么解决?
亚当、夏娃是人类最早的始祖,他们被赶出伊甸园后,就开始繁衍后代。许多人都有个疑问,那就是当时全地还没有其他人类,他们的婚姻问题怎么解决。
圣经记载亚当夏娃离开伊甸园之后,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名叫该隐,一个名叫亚伯。后来该隐杀害了他的兄弟亚伯,夏娃又生了一个孩子叫塞特,塞特是代替亚伯的。在这三个孩子之外,亚当、夏娃另外生了许多儿女都没有记下他们的名字。圣经这样记载,目的在于在亚当的后裔里突出两条线,这样记载是有意义的。上帝要告诉我们,全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这所有的人在神看来,只是两类人,一类是不信的恶人如该隐,另一类是信神的义人如亚伯。亚当除此之外,又生了其它儿子和众多女儿,当时全地再没有其他人,如今全世界的人就是从他们这一家人繁衍出来的,也就是说,亚当的后代是兄妹结婚。再下一代仍然必须近亲结婚。这在今天的人看来,是不能接受的。
这里面牵扯两个问题,一个是伦理问题,有人直接说这就是**。另一个问题就是近亲结婚生下的后代,往往都有先天缺陷的问题。
首先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上帝是不是支持**的罪。上帝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这种设计必定会产生今天所认为的**的罪。如果让我替上帝出出主意的话,我有个好建议:最初创造4对夫妻在伊甸园里,就可以避免近亲结合的问题了。但是我相信这种的设计,会带来人类更剧烈的歧视与仇恨。将来任凭他们怎么做,也无法同归于一了,因为根源就不是出于一。那么主耶稣恐怕也要娶四位新妇了。
我们首先弄清楚一个定义,什么叫做罪?圣经说违背神的要求就是罪。那么,在人类早期近亲结合,违背神的要求了么?神禁止人类近亲间的结合,是发生在律法时代以后,在《利未记》18章详细记载了什么样之间的关系禁止结合,从那时以后,就算为罪了。在此之前,近亲的结婚不但不算为罪,而且还是上帝喜悦的事,用以预表信仰一致的结合是神所祝福的。亚伯拉罕为儿子娶妻时,千叮咛万嘱咐老仆人,一定要给以撒找个‘近亲’结婚,不然宁可不婚。以撒和利百加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娶得两个可都是外人,父母不喜欢,他们让老二去舅舅家娶个近亲,老大看见父母喜悦弟弟娶近亲后,连忙又去以实马利(近亲)那里又娶了一个妻子,希望讨父母亲喜欢。
再说,**一词的定义,是随时代改变而改变,如果我们读过一些中国古籍就知道,中国古代(远古)的这种‘**’也是很多的,有可能咱们中国人都是‘**’的后代。传说女娲和伏羲就是兄妹结婚。原始群的早期阶段,两性关系是杂乱的**关系。人们可以“无限制地**”,还没有婚姻和家庭。既有兄弟与姐妹的婚配,也没有上下辈婚配的限制。我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吕氏春秋•恃君览》)“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列子•汤问》)这都是对当时人类社会状态的生动描述和追忆。《楚辞•天问》也透露着类似母子结婚的古老形象。文中说:“婚微求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集,负(妇)子肆情?”意思是说:“上甲微遵其父王亥淫僻迹行,像繁鸟群聚棘丛一样,母子肆行奸情,弄得有狄很不安宁。”
更何况创世记记载的时间,比中国古籍更早。我们不应该用如今对**的理解,想来约束古人。
第二个问题就是近亲结婚生下的后代往往都有先天缺陷问题。
古人近亲属结婚比较普遍,当然那时代的人也不懂近亲不可结婚这一近代的科学理论,可是他们后代都是健康的。近亲结婚为什么会的基因病?因为每个人的基因都不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一些基因缺陷。而这些缺陷很多都是隐性的,也就是说并不表现出来,而近亲的基因比较接近。带有相同的基因缺陷的概率更高,所以,近亲结合产生的后代,他们的基因缺陷就容易由隐性变为显性的缺陷,比如弱智、肢体残缺等。所以禁止近亲结婚。
可是古人这一现象并不明显。这也引起了许多科学家的兴趣,现在有一种理论认为,基因病有累积效应,也就是说,越接近最早的人类,越是不会得基因病,他们的隐形基因缺陷也很少。并且古人的生活环境与现在人/大大的不同,那时候化学、辐射这些易导致基因突变的物质,几乎为零,所以古人寿命一般较长,这些因素会催化基因病形成的概率。圣经中后来又记载了许多近亲结婚的事例,有兄妹结婚、堂兄妹结婚、表兄妹结婚、叔侄女婚、姑侄婚等都有很多,他们后代也都是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