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道文集精选

卷二之前车已覆,后车之鉴 你是这样作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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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并不迟延。”(诗一百十九篇六十节)。

一个可爱的青年人一听见尊长吩咐他作什么事,他一定要立时起来去作那一件事。纵使他当时正作着一样事,他也要把那件事暂时放下,先作尊长要他作的事。如果他当时所作的那一件事是绝对不能放下的,他也要立刻答应,并且说明原因。及至把那件事作完,或告一个段落之后,不作任何别的事,先去作尊长所吩咐他作的那一件事。他这样作,证明他真是尊重这位尊长,看这位尊长的事比自己的事更要紧,也证明他是爱这位尊长,因此时刻准备着要为这位尊长服务。这样的青年人一定会得尊长的喜爱。

大卫在神面前就是这样。他一得着神的命令就急忙遵守,并不迟延。他看神的事比他自己的事更重要得多。他为遵守神的命令,不惜舍弃自己的便利与享受。他认为他生活最大的本分就是遵神的命令,行神所喜悦的事,他不以遵守神的命令为重担。他以这事为他的喜乐和享受,因为他爱神。

我们不也应当这样作么?每逢读圣经或听道的时候,得着了神的教训,就应当立时起来遵行,决不迟延到明年,也不迟延到下月,或是明天。当日就照着行,当时就照着行。并且不计较因着这样行是否会受什么劳苦?是否会感什么不便?是否会遭什么羞辱?是否会遇什么损失?因为如果一计较这些,我们便会因此退缩顾虑,不肯顺服。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便会寻觅许多理由来为自己开脱,为自己辩护,证明我们不遵守神的命令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其实这些理由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不过是我们不肯顺服,不敢顺服而已。如果我们不计较一切,而且毫不迟延的去遵守神的命令,这些危险便都无从发生了。

我们是否真实爱神,也可以在这件事上试验出来。当你最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一定把他的事看为最重要。不用提他说出什么话来,只要你一看出他有一种需要,或是看出他心中喜爱什么,你一定会急忙去为他作那些事,并且甘心的作,积极的作,不但不以作那些事为苦,而且以作那些事为乐。照样,我们若真实爱神,我们也会这样作,何况我们还听见神的命令呢?

主耶稣的话也证明了这个真理。听他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十四章十五节)。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十四章二十一节)。

“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的父的道’。”(约十四章二十三节,二十四节)。

他不但这样教训门徒,他自己就是这样爱他的父。我们以食物为贵重,他却以遵行父的旨意,作父的工,为他的食物。听他说,“我有食物吃,是你们不知道的。”(约四章卅二节)。“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四章三十四节)。没有人以吃饭为痛苦的事。吃饭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种享受。我们的主就这样以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神的工为享受,因为他深深的爱那差他来的神。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爱神,我们也就以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神的工,为我们的食物了。

许多基督徒口里说自己如何爱神,但一观察他们的人生,便发现他们的爱只是在嘴唇和舌头上,他们并没有遵守神的命令。他们不但没有像大卫那样“急忙遵守神的命令,并不迟延,”他们根本就不遵守,甚至就没有想要遵守。他们的人生正像古时候的以色列人。神指着他们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赛二十九章十三节)。他们却自以为他们是爱神的人,甚至还告诉别人说他们是怎样的爱神。他们陷入了自欺的大祸患中,却一点不觉得,这是多么可痛的事阿!

爱神不是嘴唇上的事,乃是心灵和生活中的事。我们的心如果真爱神,我们便不能不听神的话,便不能不遵守神的命令。我们遵守神的命令的快慢,和我们爱神的心的大小成正比例。爱神的心越大,遵行神的命令也越快。这是试验圣徒爱心的一个毫无差误的温度表。我们应当随时随地用这个温度表测验我们爱神的心的大小,免得我们陷入自欺的祸患中。

因为神那样爱我们,赐给我们生命气息,并为我们豫备了一切所需用的,我们应当爱他。因为神把他的爱子赐给我们,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使我们的罪得蒙赦免,我们应当爱他。因为神称我们为义,使我们成圣,收纳我们作他的儿子,赐给我们永生,又使他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应当爱他。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那长存的家,永不震动的国,并那不能朽坏不能死亡的荣耀身体,我们更应当爱他。我们应当求神增加我们爱他的心,使我们能和大卫一同说——“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并不迟延。”